全媒体演播室建设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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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演播室建设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我单位拟对全媒体演播室建设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全媒体演播室建设

二、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广播级摄像机

1

2

专业级摄像机

1

3

云台三脚架及附件

1

4

提词器

1

5

通话系统

1

6

无线TALLY套件

1

7

单联自守时子母钟

2

8

调音台

1

9

无线领夹话筒

2

10

平板式柔光灯

20

11

监听音箱

1

12

监听耳机

2

13

演播室虚拟蓝箱

1

14

交互式大屏

1

15

智慧黑板

1

16

玻面投影显示屏

7.49

平米

17

视频拼接服务器

1

18

非编监视器

1

19

演播室系统(在线图文包装&导播系统)

1

19

演播室系统(在线图文包装&导播系统)

1

20

真三维虚拟演播主机系统(MR显示智能感知系统)

1

21

超高清非编系统及配套设备

1

22

监看电视(含反看)

2

23

编辑显示器

3

24

编辑主机

2

25

存储阵列

1

26

配电箱

1

27

以太网交换机

1

28

整体声学及演播室环境改造

1

29

导播直播桌椅

1

30

系统集成

1

最高限价:300万元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2日 - 2023年11月28日

五、反馈渠道

(一)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经与我部联系人沟通后,采取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至我部( 邮箱:*@*q.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助理

办公电话:028-*

移动电话:/

传真:028-*

地址: (略) 成华区龙港路318号办公大楼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徐助理

办公电话:028-*

移动电话:/

2023年11月21日


,四川, (略) ,成华区,成都,028-8

我单位拟对全媒体演播室建设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全媒体演播室建设

二、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广播级摄像机

1

2

专业级摄像机

1

3

云台三脚架及附件

1

4

提词器

1

5

通话系统

1

6

无线TALLY套件

1

7

单联自守时子母钟

2

8

调音台

1

9

无线领夹话筒

2

10

平板式柔光灯

20

11

监听音箱

1

12

监听耳机

2

13

演播室虚拟蓝箱

1

14

交互式大屏

1

15

智慧黑板

1

16

玻面投影显示屏

7.49

平米

17

视频拼接服务器

1

18

非编监视器

1

19

演播室系统(在线图文包装&导播系统)

1

19

演播室系统(在线图文包装&导播系统)

1

20

真三维虚拟演播主机系统(MR显示智能感知系统)

1

21

超高清非编系统及配套设备

1

22

监看电视(含反看)

2

23

编辑显示器

3

24

编辑主机

2

25

存储阵列

1

26

配电箱

1

27

以太网交换机

1

28

整体声学及演播室环境改造

1

29

导播直播桌椅

1

30

系统集成

1

最高限价:300万元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2日 - 2023年11月28日

五、反馈渠道

(一)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经与我部联系人沟通后,采取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至我部( 邮箱:*@*q.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助理

办公电话:028-*

移动电话:/

传真:028-*

地址: (略) 成华区龙港路318号办公大楼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徐助理

办公电话:028-*

移动电话:/

2023年11月21日


,四川, (略) ,成华区,成都,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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