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医用氧气灌装氧气和液氧、便携式供氧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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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医用氧气灌装氧气和液氧、便携式供氧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交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医用氧气灌装(氧气和液氧) 便携式供氧及相关服务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CQ-2023-24)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一 招标条件
本交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医用氧气灌装(氧气和液氧) 便携式供氧及相关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1.8 万元,招标人为交通银
(略) 西藏自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交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医用氧气灌装(氧气和液氧) 便携式供氧及相关服务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交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医用氧气灌装(氧气和液氧) 便携式供氧及相关服务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投标人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
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3 投标人需有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 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2.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 投标人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 50%以上) 管理关系
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不得将本项目采
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分包。
2.7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与交通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 退库供
应商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8 与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
加投标
2.9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2.10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代理商等存在价格控制关
系的,不得同时投标,同时投标的以厂家的响应文件为准。 (略) 以同一品牌投标时,
在排除串标前提下,按各自投标报价等分别评分。
2.11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西藏产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
区慈觉林林卡路 5 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 4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西藏产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
区慈觉林林卡路 5 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 4 楼会议室)
七 其他
项目概况
交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医用氧气灌装(氧气和液氧) 便携式供氧及相关服务项目的潜在
投标人应在西藏产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
觉林林卡路 5 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 3 楼 306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XZCQ-2023-24
1.2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医用氧气灌装(氧气和液氧) 便携式供氧及相关
服务项目
1.3 预算金额:31.8 万元(含增值税)
1.4 最高限价:31.8 万元(含增值税)
1.5 采购需求:
(1)计划采购罐装医用氧气 医用液氧充氧 便携式供氧设备 一次性便携氧气瓶 耗材
及相关服务。中标人提供的氧气必须为医用氧气。根据使用情况,由中标人定期或根据要求
提供充换气服务。
(2)普通医用氧气 液氧充装运送及后期相关服务(以上均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3)便携式供氧设备,出售的 2.2-2.4L 碳钎维氧气瓶应是 2022 年及以后生产的全新氧气
瓶,具备合格证。
(4)其他采购需求具体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 5 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
格 。
序号 招标内容及范围 计划采购数量 含税最高限价(元) 拟采购金额(含税) 氧气浓度/气
压 备注
1-1 液氧装换气(20L,本报价为打包价,含使用期租金及 1 罐氧气价格 氧气管,按每租
用一个 20L 满气的氧气罐报价) 600 罐,据实结算,详见备注 250 元/罐,详见备注
* 元/年,详见备注 浓度 99%及以上 20L 和 30L 的液氧,合计总采购价格预计含税
* 元/年(请勿理解为将分别采购 600 罐和 300 罐),请供应商按照能实际提供的容量
选择一种或两种报价
1-2 液氧装换气(30L,本报价为打包价,含使用期租金及 1 罐氧气价格 氧气管,按每租
用一个 30L 满气的氧气罐报价) 300 罐,据实结算,详见备注 500 元/罐,详见备注
* 元/年,详见备注 浓度 99%及以上
2-1 氧气钢瓶装换气(10L)-含钢瓶租用费 合计 583 瓶 60 元/瓶 35000 元/年 浓度 99%及以
上,气压 10MKa 及以上
2-2 采购人自备氧气钢瓶的装换气(10L) 50 元/瓶 浓度 99%及以上,气压 10MKa 及以上
3 配件损坏费(含气压表及水壶 吸氧管 推车等) 223 套 170 元/套 38000 元/年 提供
报价明细,每套总价不超过 170 元。如有损坏据实赔偿
4 一次性便携氧气瓶 鼻吸式 800 个,面罩式 750 个 鼻吸式 25 元/个,面罩式 20 元/个
35000 元/年
5 便携式供氧设备:2.2-2.4 升碳钎维氧气瓶(含仪表盘 充换气接头 水壶 吸氧管 背
包) 装换气 计划采购 20 个(可根据使用情况租用),充换气次数 330 次/年,据实结算 1.单
独购买氧气瓶(含仪表盘 充换气接头 背包):2000 元/个
充换气:60 元/瓶。
2.租用氧气瓶:50 元/天/瓶
充换气:60 元/瓶。 合计约 60000 元/年 氧气浓度 99%以上,使用气压 15MKa 及以上 请提
供便携式供氧设备的规格(如尺寸 容量 重量 可用时长等)和使用说明
1.6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连续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服务情况采购人有权
决定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
1.7 合同履行地点:交通银行西藏 (略) 指定地点。
1.8 交货要求:按采购方需求提供。
1.9 质量要求和验收要求:
(1)供应商向采购方供氧中提供的 10 升氧气罐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具备合格证。采购人购
买的碳钎维氧气瓶应是 2022 年及以后生产的全新氧气瓶,质保期 10-15 年,具备合格证。
(2)各类氧气质量符合国家 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 规范,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其中液
氧浓度 99%及以上 10L 氧气瓶灌装氧气浓度 99%及以上 使用气压 10MKa 及以上 2.2-2.4L
碳钎维氧气瓶灌装氧气浓度 99%以上,使用气压 15MKa 及以上。须提供氧气浓度第三方权威
机构检测报告(非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可提供针对生产厂家的检测报告但须同时附上厂家对
投标人的授权销售证明文件)。
(3)质保期及收费标准:便携式供氧设备如为购买,在国家规定的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和保
养。
(4)气瓶气瓶损坏和丢失:供应商取送采购人自有氧气瓶过程中,若出现丢失或损坏,供
应商必须赔偿同样规格氧气瓶,损坏气瓶配件,按采购价格赔偿。
(5)对于采购人的灌气换气需求,供应商要严格按照投标要求,积极响应,第一时间取送。
(6)采购人有权对实际供氧的氧气浓度和气压进行抽检,抽检频率发现氧气浓度或气压未
达到投标文件列明参数的,每发现 1 次氧气罐/瓶不合格,扣减 2 个氧气罐/瓶的费用。每次
抽检中(抽检量大于等于 10 瓶)超过 30%的氧气浓度或气压未达到投标文件列明参数的,
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发生上述情况下终止合同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合同的,采购人有
权按照评分从高到低顺延与下一家签署合同。采购人使用过程中发生 1 次氧气罐/瓶漏气或
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调换或扣减 1 个氧气罐/瓶的费用。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投标人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
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3 投标人需有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 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2.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 投标人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 50%以上) 管理关系
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不得将本项目采
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分包。
2.7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与交通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 退库供
应商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8 与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
加投标
2.9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2.10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代理商等存在价格控制关
系的,不得同时投标,同时投标的以厂家的响应文件为准。 (略) 以同一品牌投标时,
在排除串标前提下,按各自投标报价等分别评分。
2.11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携带3.2项规定的材料到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 5 号西藏电商产业
园中间主楼 3 楼 306 室)填表办理招标文件领取事宜并缴纳标书费(标书费每套 400 元,售
后不退)
3.2 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后附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转账凭证办理
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 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委托内容及范围 委托期限)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转账凭
证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3.3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西藏产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
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 5 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 3 楼 306 室)
3.4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3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8 日(北京时间上午 9 时 30 分
至 12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
3.5 后续请留意 金采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官网 本项
目是否有澄清修改公告。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3 开标地点:西藏产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
区慈觉林林卡路 5 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 4 楼会议室)
4.4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 公告期限
5.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公告同时在 金采网 (http://**)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官网 上发布。
6.2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上(https://bocom-
http://**)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因未注册入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智采平台操作手册)
6.3 未按照本项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投标资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http://**.cn)
等渠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若被列入采购人禁用投标人名单中的,将取消其投标
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同一采购活动。
七 招标人信息
7.1 名称: (略) 西藏自治区分行
7.2 地址: (略) 顿珠金融城交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7.3 联系人:桑吉老师
7.3 电话:0891-*
八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8.1 名称:西藏产权 (略)
8.2 地址: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 5 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
间主楼 3 楼 306 室
8.3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8.4 联系电话:187-8323-2437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西藏自治区分行。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西藏自治区分行
地 址: (略) 顿珠金融城交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联 系 人:桑吉老师
电 话:08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产权 (略)
地 址: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
园中间主楼 3 楼 306 室 187-8323-2437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87-8323-243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交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医用氧气灌装(氧气和液氧) 便携式供氧及相关服务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CQ-2023-24)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一 招标条件
本交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医用氧气灌装(氧气和液氧) 便携式供氧及相关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1.8 万元,招标人为交通银
(略) 西藏自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交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医用氧气灌装(氧气和液氧) 便携式供氧及相关服务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交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医用氧气灌装(氧气和液氧) 便携式供氧及相关服务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投标人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
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3 投标人需有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 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2.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 投标人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 50%以上) 管理关系
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不得将本项目采
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分包。
2.7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与交通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 退库供
应商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8 与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
加投标
2.9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2.10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代理商等存在价格控制关
系的,不得同时投标,同时投标的以厂家的响应文件为准。 (略) 以同一品牌投标时,
在排除串标前提下,按各自投标报价等分别评分。
2.11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西藏产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
区慈觉林林卡路 5 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 4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西藏产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
区慈觉林林卡路 5 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 4 楼会议室)
七 其他
项目概况
交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医用氧气灌装(氧气和液氧) 便携式供氧及相关服务项目的潜在
投标人应在西藏产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
觉林林卡路 5 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 3 楼 306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XZCQ-2023-24
1.2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医用氧气灌装(氧气和液氧) 便携式供氧及相关
服务项目
1.3 预算金额:31.8 万元(含增值税)
1.4 最高限价:31.8 万元(含增值税)
1.5 采购需求:
(1)计划采购罐装医用氧气 医用液氧充氧 便携式供氧设备 一次性便携氧气瓶 耗材
及相关服务。中标人提供的氧气必须为医用氧气。根据使用情况,由中标人定期或根据要求
提供充换气服务。
(2)普通医用氧气 液氧充装运送及后期相关服务(以上均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3)便携式供氧设备,出售的 2.2-2.4L 碳钎维氧气瓶应是 2022 年及以后生产的全新氧气
瓶,具备合格证。
(4)其他采购需求具体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 5 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
格 。
序号 招标内容及范围 计划采购数量 含税最高限价(元) 拟采购金额(含税) 氧气浓度/气
压 备注
1-1 液氧装换气(20L,本报价为打包价,含使用期租金及 1 罐氧气价格 氧气管,按每租
用一个 20L 满气的氧气罐报价) 600 罐,据实结算,详见备注 250 元/罐,详见备注
* 元/年,详见备注 浓度 99%及以上 20L 和 30L 的液氧,合计总采购价格预计含税
* 元/年(请勿理解为将分别采购 600 罐和 300 罐),请供应商按照能实际提供的容量
选择一种或两种报价
1-2 液氧装换气(30L,本报价为打包价,含使用期租金及 1 罐氧气价格 氧气管,按每租
用一个 30L 满气的氧气罐报价) 300 罐,据实结算,详见备注 500 元/罐,详见备注
* 元/年,详见备注 浓度 99%及以上
2-1 氧气钢瓶装换气(10L)-含钢瓶租用费 合计 583 瓶 60 元/瓶 35000 元/年 浓度 99%及以
上,气压 10MKa 及以上
2-2 采购人自备氧气钢瓶的装换气(10L) 50 元/瓶 浓度 99%及以上,气压 10MKa 及以上
3 配件损坏费(含气压表及水壶 吸氧管 推车等) 223 套 170 元/套 38000 元/年 提供
报价明细,每套总价不超过 170 元。如有损坏据实赔偿
4 一次性便携氧气瓶 鼻吸式 800 个,面罩式 750 个 鼻吸式 25 元/个,面罩式 20 元/个
35000 元/年
5 便携式供氧设备:2.2-2.4 升碳钎维氧气瓶(含仪表盘 充换气接头 水壶 吸氧管 背
包) 装换气 计划采购 20 个(可根据使用情况租用),充换气次数 330 次/年,据实结算 1.单
独购买氧气瓶(含仪表盘 充换气接头 背包):2000 元/个
充换气:60 元/瓶。
2.租用氧气瓶:50 元/天/瓶
充换气:60 元/瓶。 合计约 60000 元/年 氧气浓度 99%以上,使用气压 15MKa 及以上 请提
供便携式供氧设备的规格(如尺寸 容量 重量 可用时长等)和使用说明
1.6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连续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服务情况采购人有权
决定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
1.7 合同履行地点:交通银行西藏 (略) 指定地点。
1.8 交货要求:按采购方需求提供。
1.9 质量要求和验收要求:
(1)供应商向采购方供氧中提供的 10 升氧气罐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具备合格证。采购人购
买的碳钎维氧气瓶应是 2022 年及以后生产的全新氧气瓶,质保期 10-15 年,具备合格证。
(2)各类氧气质量符合国家 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 规范,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其中液
氧浓度 99%及以上 10L 氧气瓶灌装氧气浓度 99%及以上 使用气压 10MKa 及以上 2.2-2.4L
碳钎维氧气瓶灌装氧气浓度 99%以上,使用气压 15MKa 及以上。须提供氧气浓度第三方权威
机构检测报告(非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可提供针对生产厂家的检测报告但须同时附上厂家对
投标人的授权销售证明文件)。
(3)质保期及收费标准:便携式供氧设备如为购买,在国家规定的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和保
养。
(4)气瓶气瓶损坏和丢失:供应商取送采购人自有氧气瓶过程中,若出现丢失或损坏,供
应商必须赔偿同样规格氧气瓶,损坏气瓶配件,按采购价格赔偿。
(5)对于采购人的灌气换气需求,供应商要严格按照投标要求,积极响应,第一时间取送。
(6)采购人有权对实际供氧的氧气浓度和气压进行抽检,抽检频率发现氧气浓度或气压未
达到投标文件列明参数的,每发现 1 次氧气罐/瓶不合格,扣减 2 个氧气罐/瓶的费用。每次
抽检中(抽检量大于等于 10 瓶)超过 30%的氧气浓度或气压未达到投标文件列明参数的,
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发生上述情况下终止合同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合同的,采购人有
权按照评分从高到低顺延与下一家签署合同。采购人使用过程中发生 1 次氧气罐/瓶漏气或
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调换或扣减 1 个氧气罐/瓶的费用。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投标人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
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3 投标人需有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 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2.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 投标人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 50%以上) 管理关系
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不得将本项目采
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分包。
2.7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与交通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 退库供
应商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8 与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
加投标
2.9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2.10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代理商等存在价格控制关
系的,不得同时投标,同时投标的以厂家的响应文件为准。 (略) 以同一品牌投标时,
在排除串标前提下,按各自投标报价等分别评分。
2.11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携带3.2项规定的材料到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 5 号西藏电商产业
园中间主楼 3 楼 306 室)填表办理招标文件领取事宜并缴纳标书费(标书费每套 400 元,售
后不退)
3.2 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后附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转账凭证办理
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 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委托内容及范围 委托期限)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转账凭
证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3.3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西藏产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
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 5 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 3 楼 306 室)
3.4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3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8 日(北京时间上午 9 时 30 分
至 12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
3.5 后续请留意 金采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官网 本项
目是否有澄清修改公告。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3 开标地点:西藏产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
区慈觉林林卡路 5 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 4 楼会议室)
4.4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 公告期限
5.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公告同时在 金采网 (http://**)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官网 上发布。
6.2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上(https://bocom-
http://**)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因未注册入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智采平台操作手册)
6.3 未按照本项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投标资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http://**.cn)
等渠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若被列入采购人禁用投标人名单中的,将取消其投标
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同一采购活动。
七 招标人信息
7.1 名称: (略) 西藏自治区分行
7.2 地址: (略) 顿珠金融城交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7.3 联系人:桑吉老师
7.3 电话:0891-*
八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8.1 名称:西藏产权 (略)
8.2 地址: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 5 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
间主楼 3 楼 306 室
8.3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8.4 联系电话:187-8323-2437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西藏自治区分行。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西藏自治区分行
地 址: (略) 顿珠金融城交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联 系 人:桑吉老师
电 话:08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产权 (略)
地 址: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
园中间主楼 3 楼 306 室 187-8323-2437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87-8323-243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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