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樊家川镇法制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环县樊家川镇法制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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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环县樊家川镇法制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 ||
采购单位 | 环县樊家川镇人民政府 | 交易编号 | GSFB2023-027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田刚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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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3-11-22 09:15: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11-25 18: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4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1-25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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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县樊家川镇法制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 GSFB2023-027 | 货物类 | *.7 |
公告内容
环县樊家川镇法制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以邀请招标方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企业库中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FB2023-027
项目名称:环县樊家川镇法制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0元
需求内容:法治中国墙绘44平方米、法治及民族团结3公分桐木牌匾9个、法治长廊两侧宣传牌14.08平方米、法治长廊走廊中间宣传牌13.64平方米、法治长廊宣传牌走廊河边13.92平方米、法治文化广场标识牌1个、法治文化广场标识牌1个、民族团结标识牌1个、民族团结标识牌1个、民族团结亭子标语15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个、喜迎二十大标识牌1个。(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制作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副本、有承担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有关广告经营范围),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企业必须提供《 (略) 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版,时间与上传日期一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方式
1、招标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对其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请于2023年11月22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5日18时00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3.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进行网上竞价,请于2023年11月25日18时00分00秒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4.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供应商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超过预算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五、结果公示:
1.供应商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word版)文档1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富标工程 (略) ,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环县樊家川镇人民政府
地 址:环县樊家川镇樊家川街1号
联 系 人:田刚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富标工程 (略)
办公地址:环县田园小区5-1栋一楼
联 系 人:魏彦平
联系电话:*
2023年11月22日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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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环县樊家川镇法制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 ||
采购单位 | 环县樊家川镇人民政府 | 交易编号 | GSFB2023-027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田刚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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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3-11-22 09:15: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11-25 18: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4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1-25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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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县樊家川镇法制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 GSFB2023-027 | 货物类 | *.7 |
公告内容
环县樊家川镇法制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以邀请招标方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企业库中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FB2023-027
项目名称:环县樊家川镇法制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0元
需求内容:法治中国墙绘44平方米、法治及民族团结3公分桐木牌匾9个、法治长廊两侧宣传牌14.08平方米、法治长廊走廊中间宣传牌13.64平方米、法治长廊宣传牌走廊河边13.92平方米、法治文化广场标识牌1个、法治文化广场标识牌1个、民族团结标识牌1个、民族团结标识牌1个、民族团结亭子标语15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个、喜迎二十大标识牌1个。(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制作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副本、有承担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有关广告经营范围),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企业必须提供《 (略) 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版,时间与上传日期一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方式
1、招标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对其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请于2023年11月22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5日18时00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3.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进行网上竞价,请于2023年11月25日18时00分00秒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4.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供应商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超过预算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五、结果公示:
1.供应商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word版)文档1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富标工程 (略) ,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环县樊家川镇人民政府
地 址:环县樊家川镇樊家川街1号
联 系 人:田刚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富标工程 (略)
办公地址:环县田园小区5-1栋一楼
联 系 人:魏彦平
联系电话:*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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