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公开招标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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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沧-公开招标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招标公告

厦门华沧-公开招标-[350205]HC[GK]2023062-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3日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K]*

项目名称:购买社区矫正服务

预算金额:¥246.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6.8万元

采购需求:购买社区矫正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人员到位,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 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2)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行政处罚且处罚金额达到处罚所在地听证标准,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1-22 至 2023-12-0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远程开标事项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2、投标人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 (略) 行政服务中心4层大厅收标窗口6(具体收标窗口以信息发布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的信息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海沧区司法局

地址: (略) 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略) 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11楼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丽梅、刘瑞凤

电话:0592-*

网址:zfcg.http://**.cn

开户名: (略) (略)


厦门华沧-公开招标-[350205]HC[GK]2023062-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3日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K]*

项目名称:购买社区矫正服务

预算金额:¥246.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6.8万元

采购需求:购买社区矫正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人员到位,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 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2)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行政处罚且处罚金额达到处罚所在地听证标准,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1-22 至 2023-12-0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远程开标事项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2、投标人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 (略) 行政服务中心4层大厅收标窗口6(具体收标窗口以信息发布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的信息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海沧区司法局

地址: (略) 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略) 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11楼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丽梅、刘瑞凤

电话:0592-*

网址:zfcg.http://**.cn

开户名: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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