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医疗废物、危化品院内转运及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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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医疗废物、危化品院内转运及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医疗废物、危化品院内转运及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11-22 11:50:56

(略) (略) 医疗废物、 (略) 内转运及管理服务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医疗废物、 (略) 内转运及管理服务项目

1.2招标编号:AYDQYYZWK-2023-023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5服务期限:1年。

1.6采购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件的:

1、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法人证。

2、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含有企业管理及企业管理咨询类相关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相关材料)。

3、近三年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违规等被政府有关部门记录(以书面承诺形式声明)。

4、1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招标网(http://**.cn)及“信用河南”网站(http://**.cn)查询的信用记录。注意:在以上三个网站中查询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需打印相 (略) 印章。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8)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三)本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均需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磋商有关信息

3.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非工作时间除外)。

3.2磋商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下午14时30分。

3.2磋商地点(开标地点):门诊三楼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 (略) (略) 官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北关区灯塔路260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372-*

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医疗废物、危化品院内转运及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11-22 11:50:56

(略) (略) 医疗废物、 (略) 内转运及管理服务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医疗废物、 (略) 内转运及管理服务项目

1.2招标编号:AYDQYYZWK-2023-023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5服务期限:1年。

1.6采购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件的:

1、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法人证。

2、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含有企业管理及企业管理咨询类相关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相关材料)。

3、近三年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违规等被政府有关部门记录(以书面承诺形式声明)。

4、1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招标网(http://**.cn)及“信用河南”网站(http://**.cn)查询的信用记录。注意:在以上三个网站中查询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需打印相 (略) 印章。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8)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三)本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均需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磋商有关信息

3.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非工作时间除外)。

3.2磋商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下午14时30分。

3.2磋商地点(开标地点):门诊三楼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 (略) (略) 官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北关区灯塔路260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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