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厅确定2023年度警服及服饰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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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司法厅确定2023年度警服及服饰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厅的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质量和效率,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略) 财政厅关于调整〈2022-2023 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和《 (略) 司法厅采购管理办法》,我单位拟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 (略) 司法厅确定2023年度警服及服饰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项目

二、代理需求主要内容:

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 (略) 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中;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开展202 (略) 司法行政系统警服及服饰的采购。

(二)服务内容:

1、开展202 (略) 司法行政系统警服采购需求管理工作。

2、开展202 (略) 司法行政系统警服采购需求论证工作

3、开展202 (略) 司法行政系统警服单一来源论证。

4、开展202 (略) 司法行政系统警服单一来源采购。

5、开展202 (略) 司法行政系统服饰采购需求管理工作。

6、开展202 (略) 司法行政系统服饰竞争性磋商采购。

两个项目共计1760.94万元。其中,项目一:警服(含警礼服,采购金额1448.324万元)。

项目二:服饰(采购金额312.62万元),服饰包一为皮鞋、作训鞋等服饰类(采购金额228.48万元);服饰包二为警帽、警衔、警号、腰带等服饰类(采购金额84.14万元)

服务期限内,为我单位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采购代理服务。代理程序符合国家、财政部、 (略) 财政厅的要求;依法合规提供采购代理服务,针对我厅业务特点,能够提供采购需求设定,采购文件编制,组织评审活动、合同拟定等专业化服务。

(三)按照 (略) 场规则确定代理服务费用。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报价人支付。

三、报价人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网站:“信用中国”(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4、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注: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一套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提交报价人联系表一份(A4纸打印,加盖报价人公章,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地点: (略) 司法厅210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地点(开标地点):

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司法厅424室

六、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司法厅

项目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电话:0351-*

七、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厅的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质量和效率,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略) 财政厅关于调整〈2022-2023 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和《 (略) 司法厅采购管理办法》,我单位拟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 (略) 司法厅确定2023年度警服及服饰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项目

二、代理需求主要内容:

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 (略) 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中;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开展202 (略) 司法行政系统警服及服饰的采购。

(二)服务内容:

1、开展202 (略) 司法行政系统警服采购需求管理工作。

2、开展202 (略) 司法行政系统警服采购需求论证工作

3、开展202 (略) 司法行政系统警服单一来源论证。

4、开展202 (略) 司法行政系统警服单一来源采购。

5、开展202 (略) 司法行政系统服饰采购需求管理工作。

6、开展202 (略) 司法行政系统服饰竞争性磋商采购。

两个项目共计1760.94万元。其中,项目一:警服(含警礼服,采购金额1448.324万元)。

项目二:服饰(采购金额312.62万元),服饰包一为皮鞋、作训鞋等服饰类(采购金额228.48万元);服饰包二为警帽、警衔、警号、腰带等服饰类(采购金额84.14万元)

服务期限内,为我单位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采购代理服务。代理程序符合国家、财政部、 (略) 财政厅的要求;依法合规提供采购代理服务,针对我厅业务特点,能够提供采购需求设定,采购文件编制,组织评审活动、合同拟定等专业化服务。

(三)按照 (略) 场规则确定代理服务费用。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报价人支付。

三、报价人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网站:“信用中国”(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4、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注: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一套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提交报价人联系表一份(A4纸打印,加盖报价人公章,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地点: (略) 司法厅210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地点(开标地点):

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司法厅424室

六、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司法厅

项目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电话:0351-*

七、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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