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坊卫生院康复治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童坊卫生院康复治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康复治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长汀县倒角哩二段下段59号三楼(实验中学大门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QC(2023)-CT061号
项目名称: (略) 康复治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略) 康复治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2.00 | 55000.00 | 台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 库 〔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 中小 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 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 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 〔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 业类型。若文件中的 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2、监狱企业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 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 福利性单 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 规定提供。注:享受扶 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 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 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 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 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长汀县倒角哩二段下段59号三楼(实验中学大门旁))
方式:投标 (略) (略) 报名;另:需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长汀县倒角哩二段下段59号二楼(实验中学大门旁))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长汀县倒角哩二段下段59号二楼(实验中学大门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应为受邀供应商,未被邀请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特此说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汀 (略)
地址:长汀县童坊镇
联系方式:邓淑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长汀县倒角哩二段下段59号三楼(实验中学旁)
联系方式:小范05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范
电 话: 0597-*
(略) (略)
2023年11月22日
项目概况
(略) 康复治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长汀县倒角哩二段下段59号三楼(实验中学大门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QC(2023)-CT061号
项目名称: (略) 康复治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略) 康复治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2.00 | 55000.00 | 台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 库 〔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 中小 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 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 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 〔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 业类型。若文件中的 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2、监狱企业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 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 福利性单 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 规定提供。注:享受扶 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 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 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 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 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长汀县倒角哩二段下段59号三楼(实验中学大门旁))
方式:投标 (略) (略) 报名;另:需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长汀县倒角哩二段下段59号二楼(实验中学大门旁))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长汀县倒角哩二段下段59号二楼(实验中学大门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应为受邀供应商,未被邀请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特此说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汀 (略)
地址:长汀县童坊镇
联系方式:邓淑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长汀县倒角哩二段下段59号三楼(实验中学旁)
联系方式:小范05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范
电 话: 0597-*
(略) (略)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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