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浙江服务运营分公司10000台州分中心2023年内部业务宣传制作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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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浙江服务运营分公司10000台州分中心2023年内部业务宣传制作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11-22 17:06: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11-23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11-24 17: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浙江服务运营分公司10000台州分中心2023年内部业务宣传制作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浙江服务运营分公司10000台州分中心2023年内部业务宣传制作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浙江服务运营分公司10000台州分中心2023年内部业务宣传制作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 (略) 10000台州分中心2023年内部业务宣传制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3CT*),比选人为 (略) (略) ,比选代理机构为中国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10000号台州分中心话房现场的内部业务宣传制作服务。采购估算金额12万元(不含税)。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有效期内中选份额执行完则本次采购合同终止;有效期到期但份额没有全部执行完时,比选人有权延长合同有效期或终止合同。 1.4服务时间: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5天内完成制作并配送到比选人指定地点。 1.5服务地点:台州(比选人指定地点)。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参选报价限价详见下表,参选人任一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广告制作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参选人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须具备至少1个宣传制品设计制作服务相关业绩案例(单个业绩案例金额在10万元以上)。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3日早上08:30至2023年11月24日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联系人:苏宁;联系邮箱:suning0818.*@*hinaccs.cn)购买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资料费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注明“公司简称+ZJ23CT*”): 户名:中国 (略) 账号: *7562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五星路198号瑞晶国际4楼404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8.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suning0818.*@*hinaccs.cn/*@*itcc.cn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 (略) 2023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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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11-23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11-24 17: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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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浙江服务运营分公司10000台州分中心2023年内部业务宣传制作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 (略) 10000台州分中心2023年内部业务宣传制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3CT*),比选人为 (略) (略) ,比选代理机构为中国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10000号台州分中心话房现场的内部业务宣传制作服务。采购估算金额12万元(不含税)。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有效期内中选份额执行完则本次采购合同终止;有效期到期但份额没有全部执行完时,比选人有权延长合同有效期或终止合同。 1.4服务时间: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5天内完成制作并配送到比选人指定地点。 1.5服务地点:台州(比选人指定地点)。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参选报价限价详见下表,参选人任一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广告制作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参选人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须具备至少1个宣传制品设计制作服务相关业绩案例(单个业绩案例金额在10万元以上)。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3日早上08:30至2023年11月24日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联系人:苏宁;联系邮箱:suning0818.*@*hinaccs.cn)购买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资料费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注明“公司简称+ZJ23CT*”): 户名:中国 (略) 账号: *7562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五星路198号瑞晶国际4楼404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8.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suning0818.*@*hinaccs.cn/*@*itcc.cn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 (略) 2023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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