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空调风扇电器维修定点供应商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学院空调风扇电器维修定点供应商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略) 空调、风扇得到正常维护,保障师生生活的正常进行, (略) 总务 (略) 领导批准,拟采取竞争性谈判 (略) 空调风扇等电器维修定点供应商*家,服务期限预计从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江西工业工程 (略) ;单位地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法定代表人:谢志勇,院长。
二、项目名称
学院空调风扇电器维修定点供应商项目。
三、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预算金额 |
学院空调风扇电器维修定点供应商项目 | 详见采购公告及附件采购需求 | 人民币167,707.30元 |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器维修经营资质(含空调维修)。
五、投标单位参加投标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货品质、安全及服务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7、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须提供完税凭证或税收缴款书),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备案证明材料(可从税务网站截图打印)。
8、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证明从相关网站下载;声明格式自拟);
9、供应商报价表原件;
10、供应商对采购标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的偏离情况说明(不允许负偏离;偏离情况说明格式自拟;服务要求详见本采购公告);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缺少正副本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上述材料开标前用档案袋装,密封条上下密封档案袋并在 (略) 章,于开标现场提交。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要求的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可不封装,用于现场审核。未带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保证金
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于开标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为现金)人民币3,000.00元。 (略) 财务人员在开标现场负责直接点收。投标人应按本采购公告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放入自备的信封内(暂不要封口, (略) 财务人员清点无误后再封口并签名确认)。评标结束后,财务人员当场退还全部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签名确认。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成交金额的5% (略) 对公账户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交货且验收合格之后转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违约责任情形的,凭缴款票据和相关手续于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款账户:
开户名:江西工业工程 (略)
纳税人识别号:*834
开户行:中国 (略) 萍乡安源新区支行
账 号:*8855
七、供货及服务要求
1、全院范围空调、风扇维修(质保期内除外)。
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满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定点供应合同。否则,作弃标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
3、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型号、规格、功能、时间、地点等要求供货和提供电器维修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组织验收和拒绝支付货款。
4、中标供应商交付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功能、地址等有差错的,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于三日内予以更换或修正。更换或修正之前,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5、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运输、交货、安装和质保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含中标供应商委派人员及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6、中标供应商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7、电器维修地点:江西工业工程 (略) 总务处处指定地址。
8、项目维修保修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同一台空调在*年内报修相同故障,同一台风扇在半年内报修相同故障,不重复计算维修费用。
9、中标供应商所供货品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标有明晰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法律规定的标识,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有效期自交货之日起至产品到期日止不低于一年(国家法律法规另有特殊要求的,按规定执行)。
1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时所报单价和完成的维修工作量每季度核算一次,按采购人的验收手续单及核算单据办理付款手续。每期款项结算之前,须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
13、中标供应商申请结算时,应当提供每次维修时由采购部门联系人签字的报修申请单。
14、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报价以及履约情况和服务质量,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自主决定是否继续委托供应商提供空调风扇电器维修服务,中标供应商不应持有异议。
八、供应商承诺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向采购人承诺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2、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3、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采购人。
4、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5、保证不存在下列违约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不履行询价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虚假发票;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未按采购人规定的数量、型号、规格、功能、时间、地点等提供产品及服务;未按采购人规定履行质保义务。
6、如供应商所 (略) 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供应商的产品。
7、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供应商进行全额赔偿。
8、投标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制定的技术参数及供货及服务要求实质性响应,不得作任何负偏离。否则,学院可拒绝接受和拒绝付款。
九、开标时间和评标办法
1.本项目无需报名,按公告要求制作标书,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开标。
2.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上午10:20整。迟延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3、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学院图书馆五楼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4、实行二次报价法评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下同)为第一次报价(综合优惠比率不低于5%)。开标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投标单位的第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综合优惠比率),第二次报价综合优惠比率最高者中标。采购小组将投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综合优惠比率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定点采购合同。
5、实际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6、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综合优惠比率不低于5%。。否则,报价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7、供应商串通投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拒绝或迟延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没有收全部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8、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学院资产管理处 邓老师 0799-*
学院总务处 李老师 0799-*
9、采购监督机构及电话
学院纪检监察室 吴老师 0799-*
学院审计处 黄老师 0799-*
十、其他事项
1、本次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2、采购人与中标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本询价采购公告及合同约定为准。
附件1-空调风扇电器维修服务项目内容
附件2-空调风扇维修控制价
江西工业工程 (略)
2023年11月22日
(略) 空调、风扇得到正常维护,保障师生生活的正常进行, (略) 总务 (略) 领导批准,拟采取竞争性谈判 (略) 空调风扇等电器维修定点供应商*家,服务期限预计从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江西工业工程 (略) ;单位地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法定代表人:谢志勇,院长。
二、项目名称
学院空调风扇电器维修定点供应商项目。
三、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预算金额 |
学院空调风扇电器维修定点供应商项目 | 详见采购公告及附件采购需求 | 人民币167,707.30元 |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器维修经营资质(含空调维修)。
五、投标单位参加投标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货品质、安全及服务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7、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须提供完税凭证或税收缴款书),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备案证明材料(可从税务网站截图打印)。
8、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证明从相关网站下载;声明格式自拟);
9、供应商报价表原件;
10、供应商对采购标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的偏离情况说明(不允许负偏离;偏离情况说明格式自拟;服务要求详见本采购公告);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缺少正副本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上述材料开标前用档案袋装,密封条上下密封档案袋并在 (略) 章,于开标现场提交。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要求的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可不封装,用于现场审核。未带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保证金
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于开标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为现金)人民币3,000.00元。 (略) 财务人员在开标现场负责直接点收。投标人应按本采购公告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放入自备的信封内(暂不要封口, (略) 财务人员清点无误后再封口并签名确认)。评标结束后,财务人员当场退还全部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签名确认。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成交金额的5% (略) 对公账户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交货且验收合格之后转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违约责任情形的,凭缴款票据和相关手续于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款账户:
开户名:江西工业工程 (略)
纳税人识别号:*834
开户行:中国 (略) 萍乡安源新区支行
账 号:*8855
七、供货及服务要求
1、全院范围空调、风扇维修(质保期内除外)。
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满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定点供应合同。否则,作弃标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
3、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型号、规格、功能、时间、地点等要求供货和提供电器维修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组织验收和拒绝支付货款。
4、中标供应商交付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功能、地址等有差错的,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于三日内予以更换或修正。更换或修正之前,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5、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运输、交货、安装和质保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含中标供应商委派人员及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6、中标供应商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7、电器维修地点:江西工业工程 (略) 总务处处指定地址。
8、项目维修保修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同一台空调在*年内报修相同故障,同一台风扇在半年内报修相同故障,不重复计算维修费用。
9、中标供应商所供货品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标有明晰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法律规定的标识,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有效期自交货之日起至产品到期日止不低于一年(国家法律法规另有特殊要求的,按规定执行)。
1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时所报单价和完成的维修工作量每季度核算一次,按采购人的验收手续单及核算单据办理付款手续。每期款项结算之前,须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
13、中标供应商申请结算时,应当提供每次维修时由采购部门联系人签字的报修申请单。
14、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报价以及履约情况和服务质量,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自主决定是否继续委托供应商提供空调风扇电器维修服务,中标供应商不应持有异议。
八、供应商承诺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向采购人承诺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2、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3、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采购人。
4、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5、保证不存在下列违约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不履行询价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虚假发票;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未按采购人规定的数量、型号、规格、功能、时间、地点等提供产品及服务;未按采购人规定履行质保义务。
6、如供应商所 (略) 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供应商的产品。
7、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供应商进行全额赔偿。
8、投标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制定的技术参数及供货及服务要求实质性响应,不得作任何负偏离。否则,学院可拒绝接受和拒绝付款。
九、开标时间和评标办法
1.本项目无需报名,按公告要求制作标书,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开标。
2.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上午10:20整。迟延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3、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学院图书馆五楼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4、实行二次报价法评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下同)为第一次报价(综合优惠比率不低于5%)。开标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投标单位的第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综合优惠比率),第二次报价综合优惠比率最高者中标。采购小组将投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综合优惠比率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定点采购合同。
5、实际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6、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综合优惠比率不低于5%。。否则,报价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7、供应商串通投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拒绝或迟延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没有收全部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8、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学院资产管理处 邓老师 0799-*
学院总务处 李老师 0799-*
9、采购监督机构及电话
学院纪检监察室 吴老师 0799-*
学院审计处 黄老师 0799-*
十、其他事项
1、本次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2、采购人与中标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本询价采购公告及合同约定为准。
附件1-空调风扇电器维修服务项目内容
附件2-空调风扇维修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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