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高标准农田节水灌溉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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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 源 县 高 标 准 农 田 节 水 灌 溉 建 设 项 目 一 期 工 程总 承 包 招 标 公 告1.招 标 条 件本 招 标 项 目 渭 源 县 高 标 准 农 田 节 水 灌 溉 建 设 项 目 已 由 渭 源 县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渭 发 改 发 2022 408号 文 批 准 建 设 , 资 金 来 源 为 企 业自 筹 银 行 贷 款 及 申 请 专 项 资 金 等 多 渠 道 解 决 。 招 标 人 为 渭 源 县 中 甘联 水 利 工 程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为 甘 肃 中 恒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2.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2.1 项 目 名 称 : 渭 源 县 高 标 准 农 田 节 水 灌 溉 建 设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总
承 包 2.2 建 设 规 模 : 实 施 高 标 准 农 田 建 设 7.32万 亩 , 主 要 对 实 施 范 围内 耕 地 土 地 平 整 新 建 泵 站 及 调 蓄 水 池 新 建 各 类 输 配 水 管 道 新建 田 间 道 路 。2.3 建 设 地 点 : 渭 源 县 莲 峰 镇 。2.4 总 工 期 : 548日 历 天 , 计 划 开 工 日 期 : 2024年 03月 01日 , 计划 竣 工 日 期 : 2025年 08月 30日 。2.5 招 标 范 围 : 为 本 项 目 全 部 建 设 内 容 以 及 为 合 规 建 设 等 建 设 内容 应 取 得 的 全 部 相 关 手 续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方 案 设 计 初 步 设 计 ( 含设 计 优 化 ) 施 工 图 设 计 竣 工 图 设 计 及 相 关 设 计 服 务 等 工 作 所
有 建 设 内 容 的 工 程 施 工 完 成 施 工 图 设 计 范 围 内 的 全 部 内 容 , 直 至竣 工 验 收 整 体 移 交 , 质 量 缺 陷 及 保 修 责 任 期 内 缺 陷 修 复 保 修 , 并 提供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等 工 作 。2.6 标 段 划 分 : 本 项 目 共 划 分 为 六 个 标 段 , 第 一 标 段 : 实 施 高 标准 农 田 建 设 1.83万 亩 第 二 标 段 : 实 施 高 标 准 农 田 建 设 1.83万 亩 , 第
三 标 段 : 实 施 高 标 准 农 田 建 设 0.915万 亩 , 第 四 标 段 : 实 施 高 标 准 农田 建 设 0.915万 亩 , 第 五 标 段 : 实 施 高 标 准 农 田 建 设 0.915万 亩 , 第 六标 段 : 实 施 高 标 准 农 田 建 设 0.915万 亩 。2.7 工 程 质 量 : 合 格 。3.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3.1 投 标 人 须 具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 在 企 业 资 质 业 绩 经 验 人 员 组 织 资 信 水 平 专 业 技 术 设 备 设 施 等 方 面 具有 相 应 的 资 格 和 能 力 。3.1.1 企 业 资 质 : 设 计 资 质 : 投 标 人 须 具 有 工 程 设 计 综 合 资 质 * 级 或 水 利 专 业 工
程 设 计 *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施 工 资 质 : 第 一 二 标 段 施 工 投 标 人 须 具 备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总 承 包 *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或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第 三 四 五 六 标 段 施 工 投 标 人 须 具 备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或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须 取 得 行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并 在 人 员 设 备 资 金 等 方 面 具有 承 担 本 项 目 施 工 的 能 力 。3.1.2 人 员 组 织 : 投 标 人 就 本 项 目 的 人 员 组 织 应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要求 : 投 标 人 委 派 至 本 项 目 的 设 计 负 责 人 应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设 计 类 注 册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设 计 团 队 人 员 不 少 于 5人 , 具 备 相 应 的设 计 能 力 并 具 有 中 级 及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投 标 人 委 派 至 本 项 目 的 项 目 经 理 须 持 有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专 业 *级 及 以 上 注 册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专 业 *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及 具 有 市 政 工 程 相 关 专 业 高 级 职 称 , 并 取 得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相 应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技 术 负 责 人 须 具 有 中 级 及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或 持 有 水 利 水 电 工 程专 业 * 级 及 以 上 注 册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 并 取 得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的 相 应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参 与 本 项 目 的 施 工 员 质 检 员 材 料 员 安 全 员 资 料 员 应 持有 相 关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相 应 岗 位 资 格 证 书 , 其 它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应持 有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相 应 岗 位 资 格 证 书 。 (招 标 人 按 照 相 关 标 准规 定 要 求 投 标 人 中 标 后 需 要 配 备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和 技 术 人 员 数 量的 最 低 要 求 。 )
3.1.3 资 信 水 平 :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近 三 年 具 有 良 好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社会 信 誉 ( 须 提 供 2020-2022年 度 经 会 计 事 务 所 或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的 财 务年 度 审 计 报 告 ,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利 润 表 财 务 报 表 附注 等 ) 成 立 不 足 三 年 的 , 提 供 自 成 立 之 日 起 至 今 经 会 计 事 务 所 或 审计 机 构 审 计 的 财 务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利润 表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等 成 立 不 足 一 年 的 , 提 供 企 业 开 户 行 出 具 的 银行 资 信 证 明 文 件 。3.2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单 位 , 不 得 参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 否 则 , 相 关 投 标 均 无 效 ( 联 合 体 内 不 受 限 制 ) 。
3.3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http://**) 中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的 投 标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联 合 体 各 成 员 单位 均 须 满 足 ) 。3.4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http://**) 自 公 告 之 日 起 查 询 的 近 三 年 内 在经 营 活 动 中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的 查 询 结 果 ( 联 合 体 各 成 员 单 位 均 须 满足 ) 。3.5 本 次 招 标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联 合 体 的 专 业 资 质 不 能 低 于 3.1条 的 要 求 , 联 合 体 成 员 组 成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两 家 。 联 合 体 各 方 须 签 订 联合 体 协 议 书 后 才 能 参 与 投 标 , 且 协 议 中 必 须 明 确 施 工 单 位 为 联 合 体 牵头 单 位 , 并 明 确 联 合 体 项 目 总 负 责 人 ( 项 目 总 负 责 人 可 以 是 牵 头 单 位的 负 责 人 ) , 已 组 成 联 合 体 的 各 方 不 得 再 另 行 组 建 联 合 体 或 单 独 参 与本 项 目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4.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4.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在 陇 西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网 站 ( 网址 http://**) 进 行 网 员 注 册 , 并 办 理 CA 数 字 证 书 。4.2 完 成 网 员 注 册 后 , 请 于 2023年 11月 23日 00:00 时 至 2023年11月 27日 23:59 时 , 必 须 通 过 互 联 网 使 用 CA 数 字 证 书 或 者 账 户 密 码登 录 电 子 服 务 系 统 , 并 在 系 统 中 点 击 我 要 投 标 , 明 确 所 投 标段 ,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 获 取 成 功 后 , 请 投 标 人 随 时 关 注 关 于 本 项 目 的 相关 变 更 及 通 知 , 否 则 , 由 变 更 引 起 的 相 关 责 任 自 负 。5.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及 相 关 事 宜5.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5 时 00分
地 点 : 陇 西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第 五 开 标 厅 ( 维 佳 国 际 广 场 2 号楼 四 楼 ) 。5.2 逾 期 送 达 的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或 不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密 封 的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将 予 以 拒 收 。
5.3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同 时 , 需 递 交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或 其 授 权委 托 书 ,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 份 , 副 本 * 份 的 纸 质 版 投 标 文 件 , 同 时 递 交投 标 单 位 加 盖 电 子 签 章 的 PDF 格 式 电 子 版 U 盘 1 份 , 电 子 签 章 合法 有 效 , 电 子 版 单 独 密 封 递 交 。6.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招 标 公 告 在 陇 西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网 站发 布 ( http://**) 。7.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 渭 源 县 中 甘 联 水 利 工 程 开 发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甘 肃 省 定 西 市 渭 源 县 清 源 镇 上 北 关 219号
联 系 人 : 沈 女 士电 话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甘 肃 中 恒 招 标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兰 州 市 安 宁 区 中 海 广 场 16号 楼 2128室联 系 人 : 王 工电 话 : * 甘 肃 中 恒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11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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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 源 县 高 标 准 农 田 节 水 灌 溉 建 设 项 目 一 期 工 程总 承 包 招 标 公 告1.招 标 条 件本 招 标 项 目 渭 源 县 高 标 准 农 田 节 水 灌 溉 建 设 项 目 已 由 渭 源 县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渭 发 改 发 2022 408号 文 批 准 建 设 , 资 金 来 源 为 企 业自 筹 银 行 贷 款 及 申 请 专 项 资 金 等 多 渠 道 解 决 。 招 标 人 为 渭 源 县 中 甘联 水 利 工 程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为 甘 肃 中 恒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2.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2.1 项 目 名 称 : 渭 源 县 高 标 准 农 田 节 水 灌 溉 建 设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总
承 包 2.2 建 设 规 模 : 实 施 高 标 准 农 田 建 设 7.32万 亩 , 主 要 对 实 施 范 围内 耕 地 土 地 平 整 新 建 泵 站 及 调 蓄 水 池 新 建 各 类 输 配 水 管 道 新建 田 间 道 路 。2.3 建 设 地 点 : 渭 源 县 莲 峰 镇 。2.4 总 工 期 : 548日 历 天 , 计 划 开 工 日 期 : 2024年 03月 01日 , 计划 竣 工 日 期 : 2025年 08月 30日 。2.5 招 标 范 围 : 为 本 项 目 全 部 建 设 内 容 以 及 为 合 规 建 设 等 建 设 内容 应 取 得 的 全 部 相 关 手 续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方 案 设 计 初 步 设 计 ( 含设 计 优 化 ) 施 工 图 设 计 竣 工 图 设 计 及 相 关 设 计 服 务 等 工 作 所
有 建 设 内 容 的 工 程 施 工 完 成 施 工 图 设 计 范 围 内 的 全 部 内 容 , 直 至竣 工 验 收 整 体 移 交 , 质 量 缺 陷 及 保 修 责 任 期 内 缺 陷 修 复 保 修 , 并 提供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等 工 作 。2.6 标 段 划 分 : 本 项 目 共 划 分 为 六 个 标 段 , 第 一 标 段 : 实 施 高 标准 农 田 建 设 1.83万 亩 第 二 标 段 : 实 施 高 标 准 农 田 建 设 1.83万 亩 , 第
三 标 段 : 实 施 高 标 准 农 田 建 设 0.915万 亩 , 第 四 标 段 : 实 施 高 标 准 农田 建 设 0.915万 亩 , 第 五 标 段 : 实 施 高 标 准 农 田 建 设 0.915万 亩 , 第 六标 段 : 实 施 高 标 准 农 田 建 设 0.915万 亩 。2.7 工 程 质 量 : 合 格 。3.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3.1 投 标 人 须 具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 在 企 业 资 质 业 绩 经 验 人 员 组 织 资 信 水 平 专 业 技 术 设 备 设 施 等 方 面 具有 相 应 的 资 格 和 能 力 。3.1.1 企 业 资 质 : 设 计 资 质 : 投 标 人 须 具 有 工 程 设 计 综 合 资 质 * 级 或 水 利 专 业 工
程 设 计 *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施 工 资 质 : 第 一 二 标 段 施 工 投 标 人 须 具 备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总 承 包 *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或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第 三 四 五 六 标 段 施 工 投 标 人 须 具 备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或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须 取 得 行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并 在 人 员 设 备 资 金 等 方 面 具有 承 担 本 项 目 施 工 的 能 力 。3.1.2 人 员 组 织 : 投 标 人 就 本 项 目 的 人 员 组 织 应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要求 : 投 标 人 委 派 至 本 项 目 的 设 计 负 责 人 应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设 计 类 注 册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设 计 团 队 人 员 不 少 于 5人 , 具 备 相 应 的设 计 能 力 并 具 有 中 级 及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投 标 人 委 派 至 本 项 目 的 项 目 经 理 须 持 有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专 业 *级 及 以 上 注 册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专 业 *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及 具 有 市 政 工 程 相 关 专 业 高 级 职 称 , 并 取 得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相 应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技 术 负 责 人 须 具 有 中 级 及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或 持 有 水 利 水 电 工 程专 业 * 级 及 以 上 注 册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 并 取 得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的 相 应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参 与 本 项 目 的 施 工 员 质 检 员 材 料 员 安 全 员 资 料 员 应 持有 相 关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相 应 岗 位 资 格 证 书 , 其 它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应持 有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相 应 岗 位 资 格 证 书 。 (招 标 人 按 照 相 关 标 准规 定 要 求 投 标 人 中 标 后 需 要 配 备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和 技 术 人 员 数 量的 最 低 要 求 。 )
3.1.3 资 信 水 平 :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近 三 年 具 有 良 好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社会 信 誉 ( 须 提 供 2020-2022年 度 经 会 计 事 务 所 或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的 财 务年 度 审 计 报 告 ,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利 润 表 财 务 报 表 附注 等 ) 成 立 不 足 三 年 的 , 提 供 自 成 立 之 日 起 至 今 经 会 计 事 务 所 或 审计 机 构 审 计 的 财 务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利润 表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等 成 立 不 足 一 年 的 , 提 供 企 业 开 户 行 出 具 的 银行 资 信 证 明 文 件 。3.2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单 位 , 不 得 参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 否 则 , 相 关 投 标 均 无 效 ( 联 合 体 内 不 受 限 制 ) 。
3.3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http://**) 中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的 投 标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联 合 体 各 成 员 单位 均 须 满 足 ) 。3.4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http://**) 自 公 告 之 日 起 查 询 的 近 三 年 内 在经 营 活 动 中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的 查 询 结 果 ( 联 合 体 各 成 员 单 位 均 须 满足 ) 。3.5 本 次 招 标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联 合 体 的 专 业 资 质 不 能 低 于 3.1条 的 要 求 , 联 合 体 成 员 组 成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两 家 。 联 合 体 各 方 须 签 订 联合 体 协 议 书 后 才 能 参 与 投 标 , 且 协 议 中 必 须 明 确 施 工 单 位 为 联 合 体 牵头 单 位 , 并 明 确 联 合 体 项 目 总 负 责 人 ( 项 目 总 负 责 人 可 以 是 牵 头 单 位的 负 责 人 ) , 已 组 成 联 合 体 的 各 方 不 得 再 另 行 组 建 联 合 体 或 单 独 参 与本 项 目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4.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4.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在 陇 西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网 站 ( 网址 http://**) 进 行 网 员 注 册 , 并 办 理 CA 数 字 证 书 。4.2 完 成 网 员 注 册 后 , 请 于 2023年 11月 23日 00:00 时 至 2023年11月 27日 23:59 时 , 必 须 通 过 互 联 网 使 用 CA 数 字 证 书 或 者 账 户 密 码登 录 电 子 服 务 系 统 , 并 在 系 统 中 点 击 我 要 投 标 , 明 确 所 投 标段 ,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 获 取 成 功 后 , 请 投 标 人 随 时 关 注 关 于 本 项 目 的 相关 变 更 及 通 知 , 否 则 , 由 变 更 引 起 的 相 关 责 任 自 负 。5.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及 相 关 事 宜5.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5 时 00分
地 点 : 陇 西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第 五 开 标 厅 ( 维 佳 国 际 广 场 2 号楼 四 楼 ) 。5.2 逾 期 送 达 的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或 不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密 封 的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将 予 以 拒 收 。
5.3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同 时 , 需 递 交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或 其 授 权委 托 书 ,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 份 , 副 本 * 份 的 纸 质 版 投 标 文 件 , 同 时 递 交投 标 单 位 加 盖 电 子 签 章 的 PDF 格 式 电 子 版 U 盘 1 份 , 电 子 签 章 合法 有 效 , 电 子 版 单 独 密 封 递 交 。6.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招 标 公 告 在 陇 西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网 站发 布 ( http://**) 。7.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 渭 源 县 中 甘 联 水 利 工 程 开 发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甘 肃 省 定 西 市 渭 源 县 清 源 镇 上 北 关 219号
联 系 人 : 沈 女 士电 话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甘 肃 中 恒 招 标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兰 州 市 安 宁 区 中 海 广 场 16号 楼 2128室联 系 人 : 王 工电 话 : * 甘 肃 中 恒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11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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