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学生公寓自助洗涤服务项目招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学生公寓自助洗涤服务项目招商公告

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学生公寓自助洗涤服务项目

招商公告

一、招商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机服务项目,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学生生活区学生公寓;标段二财经教学区和学生区部分楼宇。

2. 项目实施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学生生活区、财经教学区学生公寓指定区域(具体位置以学校后勤部门指定为准)。

3. 项目实施内容:学校授权合作方投资、建设,并运营学生公寓自助洗涤服务项目,学校只提供场地、水源、电源,不作任何投资,不出任何费用。合作方根据学校要求在指定位置和期限内,进行相应房间装潢和设备铺设。合作方须承担所有房屋装修、洗涤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维保、培训等所有费用。依照学生人数:设备数量=50:1的原则,投放自助洗涤设备,并在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场所的装修改造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投入使用。

4. 项目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5. 项目合作期限:4年(在合同履行期间每年进行考核,考核优良者,经双方协商一致,每年签订合同;考核不满足要求者,学校出具整改意见,若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视为违约,不予签订);

6. 项目建设费用:合作方全部承担;

7. 项目管理费用:两个标段自助洗涤设备的综合管理费不低于1000元/台/年,合作方按年支付综合管理费。

二、项目综合说明

1.合作方为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标段一学生生活区公寓楼内提供自助洗衣机、烘干机、洗鞋机共38台;标段二财经教学区和学生区部分楼宇和学生区部分楼宇自助洗衣机、烘干机、洗鞋机57台。(项目运营后,投标单位根据师生需求增、减数量。)

2.标段一、标段二是雁塔校区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机服务项目的二个标段,合作方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

三、资质要求

参与本次招商的合作方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能够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 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含与招商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洗衣服务、洗鞋服务、烘干服务或洗涤服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合作方如为运营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承诺书,本项目只接受设备制造商或生产企业直接授权(同一制造商或生产企业最多授权两家运营商);

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以来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投标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内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相应类别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作方须独立经营,自营比例需达到100%;

以上资质要求文件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每份响应文件中附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且开标时须提供企业资质文件原件,不密封,以便在开标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未提供或提供原件不全者,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报名不作为确定投标资格,确定投标资格以开标前审核遴选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咨询及答疑

西安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刘老师 电话:029-*

(二)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

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略) 兴庆南路西安交通大学东南门南侧南1号楼19层国资处办公室。

2.提交时间:**日上午10:30,请勿提前提交

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学生公寓自助洗涤服务项目

招商公告

一、招商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机服务项目,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学生生活区学生公寓;标段二财经教学区和学生区部分楼宇。

2. 项目实施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学生生活区、财经教学区学生公寓指定区域(具体位置以学校后勤部门指定为准)。

3. 项目实施内容:学校授权合作方投资、建设,并运营学生公寓自助洗涤服务项目,学校只提供场地、水源、电源,不作任何投资,不出任何费用。合作方根据学校要求在指定位置和期限内,进行相应房间装潢和设备铺设。合作方须承担所有房屋装修、洗涤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维保、培训等所有费用。依照学生人数:设备数量=50:1的原则,投放自助洗涤设备,并在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场所的装修改造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投入使用。

4. 项目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5. 项目合作期限:4年(在合同履行期间每年进行考核,考核优良者,经双方协商一致,每年签订合同;考核不满足要求者,学校出具整改意见,若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视为违约,不予签订);

6. 项目建设费用:合作方全部承担;

7. 项目管理费用:两个标段自助洗涤设备的综合管理费不低于1000元/台/年,合作方按年支付综合管理费。

二、项目综合说明

1.合作方为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标段一学生生活区公寓楼内提供自助洗衣机、烘干机、洗鞋机共38台;标段二财经教学区和学生区部分楼宇和学生区部分楼宇自助洗衣机、烘干机、洗鞋机57台。(项目运营后,投标单位根据师生需求增、减数量。)

2.标段一、标段二是雁塔校区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机服务项目的二个标段,合作方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

三、资质要求

参与本次招商的合作方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能够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 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含与招商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洗衣服务、洗鞋服务、烘干服务或洗涤服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合作方如为运营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承诺书,本项目只接受设备制造商或生产企业直接授权(同一制造商或生产企业最多授权两家运营商);

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以来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投标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内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相应类别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作方须独立经营,自营比例需达到100%;

以上资质要求文件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每份响应文件中附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且开标时须提供企业资质文件原件,不密封,以便在开标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未提供或提供原件不全者,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报名不作为确定投标资格,确定投标资格以开标前审核遴选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咨询及答疑

西安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刘老师 电话:029-*

(二)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

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略) 兴庆南路西安交通大学东南门南侧南1号楼19层国资处办公室。

2.提交时间:**日上午10:30,请勿提前提交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