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全市卷帘门维保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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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全市卷帘门维保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略) (略) 全市卷帘门维保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大华 (略) 受 (略) (略) 委托,就 (略) (略) 全市卷帘门维保项目项下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1、项目名称: (略) (略) 全市卷帘门维保项目

2、采购编号:HNDH-HH-*

3、项目概述: (略) 现有166套电动卷帘门需要纳入维保,年费用总预算为18.92万元。 (略) 党委会决议通过,同意进行采购。

4、采购内容:本项目 (略) 166套台电动卷帘门需要维保服务,年费用总预算价为18.92万元。双方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限1年,项目分为1个标段,中标1家供应商。

5、预算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金额(元)

1

卷帘门B级地锁

540

166

89640

2

断电系统

540

166

89640

3

零配件及辅材

60

166

9960

年维保合计

*

备注:1.整机更换按如下价格另行计价:

(1)卷帘门移装计价3000元/套;

(2)更换电动装置(含电机)2700元/套。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未被列入 (略) 、 (略) 禁投名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隶 (略) 不得同时作为独立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 (略) (分支机构)投标, (略) 出具的授权函,本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提供和签署的内容均可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提供和签署。

7、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文件售价

请有意参与比选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23年11月 23日至2023年11月 27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北京时间),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邱女士,联系电话:*(微信同步)准备以下资料进行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①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比选公告第6点供应商资质条件证明材料。

8、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 1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大华 (略) ( (略) 迎丰东路43号顺天国际写字楼13楼)。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响应文件或者开标现场没有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证明原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比选活动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比选。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比选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9若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若两次招标均无人投标,则终止采购项目,由市财务部重新梳理需求,另行组织采购。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 (略) 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代理机构:大华 (略)

详细地址: (略) 顺天国际写字楼15楼1508室

邮 编: *

项目联系人: 邱女士

电 话:*

保证金开户名称:大华 (略)

开 户 银 行:长沙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

帐 号:8201 0500 0000 11491

行 号:*


(略) (略) 全市卷帘门维保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大华 (略) 受 (略) (略) 委托,就 (略) (略) 全市卷帘门维保项目项下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1、项目名称: (略) (略) 全市卷帘门维保项目

2、采购编号:HNDH-HH-*

3、项目概述: (略) 现有166套电动卷帘门需要纳入维保,年费用总预算为18.92万元。 (略) 党委会决议通过,同意进行采购。

4、采购内容:本项目 (略) 166套台电动卷帘门需要维保服务,年费用总预算价为18.92万元。双方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限1年,项目分为1个标段,中标1家供应商。

5、预算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金额(元)

1

卷帘门B级地锁

540

166

89640

2

断电系统

540

166

89640

3

零配件及辅材

60

166

9960

年维保合计

*

备注:1.整机更换按如下价格另行计价:

(1)卷帘门移装计价3000元/套;

(2)更换电动装置(含电机)2700元/套。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未被列入 (略) 、 (略) 禁投名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隶 (略) 不得同时作为独立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 (略) (分支机构)投标, (略) 出具的授权函,本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提供和签署的内容均可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提供和签署。

7、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文件售价

请有意参与比选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23年11月 23日至2023年11月 27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北京时间),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邱女士,联系电话:*(微信同步)准备以下资料进行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①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比选公告第6点供应商资质条件证明材料。

8、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 1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大华 (略) ( (略) 迎丰东路43号顺天国际写字楼13楼)。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响应文件或者开标现场没有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证明原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比选活动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比选。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比选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9若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若两次招标均无人投标,则终止采购项目,由市财务部重新梳理需求,另行组织采购。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 (略) 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代理机构:大华 (略)

详细地址: (略) 顺天国际写字楼15楼1508室

邮 编: *

项目联系人: 邱女士

电 话:*

保证金开户名称:大华 (略)

开 户 银 行:长沙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

帐 号:8201 0500 0000 11491

行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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