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3 14:03:00
类型: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3日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略) 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 (略) (略) 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概况: (略) (略) 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人项目编号:CGXM*
招标范围: (略) (略) 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主要内容为:对各票面人民币进行完整券、不宜流通券、残损券挑剔。清点、鉴别人民币,包括人民币张数(枚数)、金额的核点,钞币真伪的辨别。整理、码齐、捆扎现金,符合五好钱捆要求,达到人民银行缴存标准。自助设备用钞的清分整点、清机汇款的现金清分整点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仅采购一家供应商为中标人。
本项目预算:据实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参与投标的, (略) 授权(要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被授权人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A: (略) 的投标人提供社保部门打印的被授权人本人的《 (略)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B:外地投 (略) 的, (略) 员工的,要求与A一致,外地投标 (略) (略) 的,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出具承诺书),并提供以下供应商的相关打印页面:
提供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四个页面截图。
注:网页截屏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 (略) ,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未被列入 (略) 供应商库黑名单(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已在中国人 (略) 分行进行现金清分外包企业备案,且备案在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
注:备案信息可在中国人 (略) 分行网站查询,如查询不到,则不予认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3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1.提供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a.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
b.网上领取: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XCSD-2023-697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汇款信息:天津信诚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分行天津悦雅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00280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26.com。
3.邮件主题为:XXX单位+XCSD-2023-697报名信息。
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5.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 (略) 智采平台投标人门户网站(https://bocom-http://**)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投标人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如因未及时注册而影响投标有效性,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至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签到。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略) 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天津信诚 (略) ( (略) 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七、其他
服务时间: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连续合同期限(含首次及续签)不超过三年,在符合续签条件下,合同一年一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智采平台(https://bocom-http://**/espuser/login)、金采网(http://**)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分行
地址: (略) 河西区友谊路7号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 (略)
地址: (略) 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人:张忠义
电话:022-*
电子邮件:*@*26.com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3 14:03:00
类型: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3日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略) 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 (略) (略) 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概况: (略) (略) 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人项目编号:CGXM*
招标范围: (略) (略) 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主要内容为:对各票面人民币进行完整券、不宜流通券、残损券挑剔。清点、鉴别人民币,包括人民币张数(枚数)、金额的核点,钞币真伪的辨别。整理、码齐、捆扎现金,符合五好钱捆要求,达到人民银行缴存标准。自助设备用钞的清分整点、清机汇款的现金清分整点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仅采购一家供应商为中标人。
本项目预算:据实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参与投标的, (略) 授权(要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被授权人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A: (略) 的投标人提供社保部门打印的被授权人本人的《 (略)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B:外地投 (略) 的, (略) 员工的,要求与A一致,外地投标 (略) (略) 的,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出具承诺书),并提供以下供应商的相关打印页面:
提供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四个页面截图。
注:网页截屏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 (略) ,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未被列入 (略) 供应商库黑名单(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已在中国人 (略) 分行进行现金清分外包企业备案,且备案在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
注:备案信息可在中国人 (略) 分行网站查询,如查询不到,则不予认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3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1.提供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a.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
b.网上领取: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XCSD-2023-697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汇款信息:天津信诚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分行天津悦雅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00280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26.com。
3.邮件主题为:XXX单位+XCSD-2023-697报名信息。
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5.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 (略) 智采平台投标人门户网站(https://bocom-http://**)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投标人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如因未及时注册而影响投标有效性,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至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签到。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略) 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天津信诚 (略) ( (略) 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七、其他
服务时间: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连续合同期限(含首次及续签)不超过三年,在符合续签条件下,合同一年一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智采平台(https://bocom-http://**/espuser/login)、金采网(http://**)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分行
地址: (略) 河西区友谊路7号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 (略)
地址: (略) 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人:张忠义
电话:022-*
电子邮件:*@*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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