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三维新区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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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三维新区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建设目标

1、构建新区三维立体“一张图”

根据《实景三维长沙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任务要求,本次采集湘江新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部分实景三维数据,汇集湘江新区的已有历史数据,对数据进行标准化、轻量化等处理后纳入时空数据库。通过后续对新区范围内地图的持续更新,构建新区三维立体“一张图”数据库, (略) 管理提供基础底图。

2、打造多元技术融 (略) 精细化管理服务平台

为了支撑海量三维数据的展示与分析、多业务类型的三维场景应用,在二三维一体化技术的基础上,全面提升三维数据融合、可视化效果、智能分析计算等方面的能力,打造具有逼真可视、高效分析、虚实交互能力的精细化管理服务平台。通过二三维数据服务、数据专题产品与智慧决策功能服务,为进一步建设三维智慧应用提供支撑。

3、助力 (略) 精细化管理

(略) 精细化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的各项能力,通过提供三维立体、可量可算的数据支撑和技术支持,结合各部门具体需求情况,打造典型应用, (略) 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和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深化应用提供基础支撑,实现数据增值、智慧赋能。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一般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 (略) 。

2.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付款分四个阶段: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终验,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

(3)项目结算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

(4)整体项目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尾款。

备注: 最终金额以结算金额为准。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费用(如有),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岗位

最低人数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人

技术负责人

1人

质量负责人

1人

分项负责人

3人

专业技术人员

10人

6.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建设目标

1、构建新区三维立体“一张图”

根据《实景三维长沙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任务要求,本次采集湘江新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部分实景三维数据,汇集湘江新区的已有历史数据,对数据进行标准化、轻量化等处理后纳入时空数据库。通过后续对新区范围内地图的持续更新,构建新区三维立体“一张图”数据库, (略) 管理提供基础底图。

2、打造多元技术融 (略) 精细化管理服务平台

为了支撑海量三维数据的展示与分析、多业务类型的三维场景应用,在二三维一体化技术的基础上,全面提升三维数据融合、可视化效果、智能分析计算等方面的能力,打造具有逼真可视、高效分析、虚实交互能力的精细化管理服务平台。通过二三维数据服务、数据专题产品与智慧决策功能服务,为进一步建设三维智慧应用提供支撑。

3、助力 (略) 精细化管理

(略) 精细化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的各项能力,通过提供三维立体、可量可算的数据支撑和技术支持,结合各部门具体需求情况,打造典型应用, (略) 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和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深化应用提供基础支撑,实现数据增值、智慧赋能。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一般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 (略) 。

2.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付款分四个阶段: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终验,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

(3)项目结算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

(4)整体项目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尾款。

备注: 最终金额以结算金额为准。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费用(如有),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岗位

最低人数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人

技术负责人

1人

质量负责人

1人

分项负责人

3人

专业技术人员

10人

6.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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