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康高铁镇安段安置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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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康高铁镇安段安置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磋商公告

西康高铁(镇安段)安置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康高铁(镇安段)安置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3-12-06 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CG-SL-*

项目名称:西康高铁(镇安段)安置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西康高铁镇安段西站安置点30.31亩场地进行三通一平建设,安置点内道路硬化、挡墙、室外给排水、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建设。西康铁路(镇安段)锡铜沟安置点6.26亩场地“三通一平”建设,安置点内道路硬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讯工程、亮化工程等。本次调查地块原土地利用性质为农用地,拟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块所有权人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咨询工作。

标包1(西康高铁(镇安段)安置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西康高铁(镇安段)安置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_标包11项

西康高铁(镇安段)安置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西康高铁(镇安段)安置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需提供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备案截图(http://**#/XYJL);

(4)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 2023年11月30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12-06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西康高铁项目征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镇安县工行十字口支行三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图 (略)

地址: (略) 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

鸿图 (略)

2023年11月23日

西康高铁(镇安段)安置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康高铁(镇安段)安置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3-12-06 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CG-SL-*

项目名称:西康高铁(镇安段)安置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西康高铁镇安段西站安置点30.31亩场地进行三通一平建设,安置点内道路硬化、挡墙、室外给排水、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建设。西康铁路(镇安段)锡铜沟安置点6.26亩场地“三通一平”建设,安置点内道路硬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讯工程、亮化工程等。本次调查地块原土地利用性质为农用地,拟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上述地块所有权人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咨询工作。

标包1(西康高铁(镇安段)安置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西康高铁(镇安段)安置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_标包11项

西康高铁(镇安段)安置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西康高铁(镇安段)安置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需提供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备案截图(http://**#/XYJL);

(4)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 2023年11月30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12-06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西康高铁项目征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镇安县工行十字口支行三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图 (略)

地址: (略) 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

鸿图 (略)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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