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续建项目预算单位报名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天等县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续建项目预算单位报名公告

天等县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续建项目预算单位报名公告
2023-11-23 17:45 来源:县卫健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天等县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续建项目预算单位报名公告

参照《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天财通字〔2021〕38号)《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有关规定,现对天等 (略) 业务用房续建项目预算单位报名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等 (略) 业务用房续建项目。

二、工作范围及内容:天等 (略) 业务用房续建项目预算。

三、项目预算投资:项目预算投资以财政评审最终结果为准。

四、工期要求:30天

五、预算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4.对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所需材料(有封面,按顺序装订成册,需留联系电话)

请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预算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3.本单位最近半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报名单位请按实际提供);4.近两年来开展的预算业绩材料;5.预算费报价(或收费承诺书)。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原件核查。报名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审核通过的报名者视为报名成功。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示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上发布。

八、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天等县政府城南办公区5栋3楼天等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办)

3.联系人及电话:天等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办公室0771-*

4.监督部门:天等县卫生健康局电话:0771-*

天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天等县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续建项目预算单位报名公告
2023-11-23 17:45 来源:县卫健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天等县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续建项目预算单位报名公告

参照《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天财通字〔2021〕38号)《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有关规定,现对天等 (略) 业务用房续建项目预算单位报名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等 (略) 业务用房续建项目。

二、工作范围及内容:天等 (略) 业务用房续建项目预算。

三、项目预算投资:项目预算投资以财政评审最终结果为准。

四、工期要求:30天

五、预算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4.对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所需材料(有封面,按顺序装订成册,需留联系电话)

请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预算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3.本单位最近半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报名单位请按实际提供);4.近两年来开展的预算业绩材料;5.预算费报价(或收费承诺书)。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原件核查。报名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审核通过的报名者视为报名成功。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示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上发布。

八、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天等县政府城南办公区5栋3楼天等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办)

3.联系人及电话:天等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办公室0771-*

4.监督部门:天等县卫生健康局电话:0771-*

天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