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葫芦岛春贺食品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申报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购置补助项目验收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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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葫芦岛春贺食品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申报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购置补助项目验收意见的公示
按照《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项目和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渔〔2021〕219号)水产品初级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购置补贴项目实施程序,2023年11月3日我局组织相关专家,赴绥中县对春贺、衡大、 (略) 实施的2021年水产品初级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购置补助项目开展验收工作。专家组通过现场勘验和座谈质询等方式完成3个项目验收工作。 (略) 项目购置款为405.1995万元,申请补助金额121.55983万元; (略) 项目购置款为503.4309万元,申请补助金额151.02927万元; (略) 项目购置款为501.64918万元,申请补助金额150.01775万元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2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3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 (略) 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并注明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29-*
通信地址: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龙港区龙湾南大街7-9号,邮政编码:*)
附件1:春贺、衡大、融海食品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购置补助项目验收申报表。
附件2:2021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补助项目验收汇总表。
附件3:春贺、衡大、融海食品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购置补助项目专家验收意见。
附件: 附件1.2.3.pdf 按照《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项目和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渔〔2021〕219号)水产品初级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购置补贴项目实施程序,2023年11月3日我局组织相关专家,赴绥中县对春贺、衡大、 (略) 实施的2021年水产品初级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购置补助项目开展验收工作。专家组通过现场勘验和座谈质询等方式完成3个项目验收工作。 (略) 项目购置款为405.1995万元,申请补助金额121.55983万元; (略) 项目购置款为503.4309万元,申请补助金额151.02927万元; (略) 项目购置款为501.64918万元,申请补助金额150.01775万元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2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3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 (略) 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并注明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29-*
通信地址: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龙港区龙湾南大街7-9号,邮政编码:*)
附件1:春贺、衡大、融海食品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购置补助项目验收申报表。
附件2:2021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补助项目验收汇总表。
附件3:春贺、衡大、融海食品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购置补助项目专家验收意见。
附件: 附件1.2.3.pdf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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