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单位高压电引接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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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单位高压电引接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北京某单位高压电引接勘察设计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2023-JYCNOX-G1003
  • 项目概况:

发包人需新引 (略) 电。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约4.9公里YJY22-3*240电力电缆敷设,1座分界室(二进八出)及1座配电室(2500KVA*2)新建,自备电源至配电室电缆敷设。本次需对上述内容进行初步设计、勘察及施工现场服务。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竣工验收结束止。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级(含)及以上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须为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级(含)及以上资质。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6.09万元。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 (略) (略) 南路20号(国际传播文化园)1号楼105室。

(三)现场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级(含)及以上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须为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级(含)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略) (略) 南路20号(国际传播文化园)1号楼102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南路20号(国际传播文化园)1号楼102会议室。

  •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林先生

电 话: 0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殷经理、夏经理

移动电话: 010-* *

邮 箱: *@*63.com

地 址: (略)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赵先生、舒先生

办公电话: 010-*

2023年11月24日

, (略)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北京某单位高压电引接勘察设计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2023-JYCNOX-G1003
  • 项目概况:

发包人需新引 (略) 电。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约4.9公里YJY22-3*240电力电缆敷设,1座分界室(二进八出)及1座配电室(2500KVA*2)新建,自备电源至配电室电缆敷设。本次需对上述内容进行初步设计、勘察及施工现场服务。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竣工验收结束止。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级(含)及以上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须为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级(含)及以上资质。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6.09万元。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 (略) (略) 南路20号(国际传播文化园)1号楼105室。

(三)现场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级(含)及以上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须为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级(含)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略) (略) 南路20号(国际传播文化园)1号楼102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南路20号(国际传播文化园)1号楼102会议室。

  •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林先生

电 话: 0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殷经理、夏经理

移动电话: 010-* *

邮 箱: *@*63.com

地 址: (略)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赵先生、舒先生

办公电话: 010-*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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