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绿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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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绿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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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4 年绿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CZC-ZB-*)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 招标条件
本2024年绿化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24万元,招 (略) 公共卫生中心( (略) 应急医疗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年绿化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绿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绿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其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 (2)财务状况报告:提
供2021年度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 年度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
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
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说明及承诺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
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
务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
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及本单位证明。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1 月3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以及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人姓名 电话 邮箱等信息 将以上资料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形
成 pdf 文件,发送至* qq.com 邮箱。磋商文件工本费 0.00 元 ,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七 其他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本级纪检部门。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公共卫生中心( (略) 应急医疗中心)
地 址: (略) 高陵区310和210国道交汇处
联 系 人:支玉峰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碑林区南二环西段 21 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 B 座 14 楼
联 系 人: 韩欢欢
电 话: *
电子邮件: *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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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绿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CZC-ZB-*)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 招标条件
本2024年绿化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24万元,招 (略) 公共卫生中心( (略) 应急医疗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年绿化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绿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绿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其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 (2)财务状况报告:提
供2021年度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 年度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
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
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说明及承诺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
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
务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
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及本单位证明。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1 月3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以及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人姓名 电话 邮箱等信息 将以上资料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形
成 pdf 文件,发送至* qq.com 邮箱。磋商文件工本费 0.00 元 ,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雁塔区南二环西段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七 其他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本级纪检部门。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公共卫生中心( (略) 应急医疗中心)
地 址: (略) 高陵区310和210国道交汇处
联 系 人:支玉峰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碑林区南二环西段 21 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 B 座 14 楼
联 系 人: 韩欢欢
电 话: *
电子邮件: *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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