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安装铝塑顶招标公告
某单位安装铝塑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2023-JWSDDY-W4003 | 发布时间 | 2023-11-23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安装铝塑顶项目 | 阅读量 | 3 |
某单位安装铝塑顶项目需求公示(2023-JWSDDY-W4003)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安装铝塑顶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SDDY-W40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塑封顶 | 铝塑板造型顶,宽度60cm,厚度15cm,40方管壁厚2.5mm焊接内部框架,铝塑板25丝好料,刨槽折弯工艺,预埋板墙体固定,4*4国标角钢拉撑加固。 | 平方 | 205 | 54325 | 签订合同5天内安装完毕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说明 |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报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控股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止。
六、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并请于2023年11月29日10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物资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546-*
地址: (略)
2.代理机构:山东 (略)
联 系 人:曲女士
移动电话:0546-* *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电 话:0546-*
项目编号 | 2023-JWSDDY-W4003 | 发布时间 | 2023-11-23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安装铝塑顶项目 | 阅读量 | 3 |
某单位安装铝塑顶项目需求公示(2023-JWSDDY-W4003)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安装铝塑顶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SDDY-W40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塑封顶 | 铝塑板造型顶,宽度60cm,厚度15cm,40方管壁厚2.5mm焊接内部框架,铝塑板25丝好料,刨槽折弯工艺,预埋板墙体固定,4*4国标角钢拉撑加固。 | 平方 | 205 | 54325 | 签订合同5天内安装完毕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说明 |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报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控股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止。
六、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并请于2023年11月29日10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物资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546-*
地址: (略)
2.代理机构:山东 (略)
联 系 人:曲女士
移动电话:0546-* *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电 话:0546-*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