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工程建设项目“水电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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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工程建设项目“水电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事指南

河池市金城江区工程建设项目“水电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办事指南 (略) (略) 规划区范围外总投资3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水电网从用地红线 (略) 政基础设施管网时所需要办理供水、供电、网络报装手续以及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迁移古树名木审批、涉路施工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并联审批。

  总投资3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既有建筑、工程审批系统已经完成竣工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等其他非居民用户的水电网接入服务,不属于联合报装范围,用户按照各服务单位现有的报装机制,单独申请水电网接入服务。

二、事项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报装用户)提出水电网接入服务需求后,水电网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按照“一件事”服务流程,为报装用户提供“报装咨询”和“联合报装”服务。

三、具备条件

  (一)报装咨询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报装用户在申请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总平、建筑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时一并提出报装咨询及临时报装需求。如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报装用户应及时告知服务单位,并在施工许可申报前,重新提出报装咨询。

  (二)联合报装

  项目具备施工许可申请条件后,报装用户如有供水、供电或网络需求,在施工许可申报时应同时一表提出联合报装需求。施工许可核发后,有需要补联合报装需求或原报装需求发生重大变更,报装用户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重新提出联合报装需求。

四、服务单位

  (一)各供水企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报装用户供水事项的报装需求的受理、踏勘、接入服务。

  (二)本区供电企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报装用户供电事项的报装需求的受理、踏勘、接入服务。

  (三)网络基础设施服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报装用户网络事项的报装需求的受理、踏勘、接入服务。

五、服务流程

  (一)报装咨询

  将水电网报装咨询纳入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总平、建筑设计方案联审内容,不进行单独申报,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各服务单位应主动靠前全程指导、服务,提前介入同步联审。

  1.意向。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报装用户在申请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总平、建筑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时一并提出报装咨询需求及临时供水、临时供电报装需求申请。

  2.推送。自然资源部门在组织规划总平、建筑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时,同步推送规划总平与设计方案信息征求供水、供电、网络等服务单位设计意见。

  3.联审。服务单位在获取规划总平、建筑设计方案等相关信息后,根据企业报装需求,应主动靠前服务,根据需要组织现场踏勘,研究制定答复意见,用于指导报装用户深化设计。有“临水、临电”需求的,服务单位完成接入方案。

  4.反馈。由自然资源部门汇总联审意见,统一向申请人书面反馈意见(包括“临水、临电”接入方案),设计单位根据反馈意见一次性修改完善方案。

(二)联合报装

1.申报。在工程施工许可阶段,报装用户根据需要通过“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网址: http: / /111.12.75.190:8099 /icity/public/index )选择“区域”,选择“水电气网外线并联工程项目”审批模块,选择“供水报装”“供电报装”“网络报装”“临时供水报装”“临时供电报装”服务事项(可多选),提交网上申请。报装用户无需求的,无需填写。

  2.受理。工程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网上收件,并将信息推送至相应的服务单位。服务单位核对申请表、项目信息等内容(必要时可与报装用户进行沟通和补正),与报装用户需求确认后完成受理,并约定现场踏勘或者下一交互节点日期。经沟通无需办理相应报装的,服务单位在工程审批系统上终止相应服务内容的报装申请。

  3.踏勘。服务单位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踏勘,按照与报装用户约定,通知并完成踏勘和其他约定事项。完成踏勘和其他约定工作后,服务单位分别制定并出具接入方案。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临水、临电”的,踏勘、出具接入方案在规划总平、建筑设计方案联审时已完成,报装受理后直接签订施工合同。

  4.外线集成,并联办理。踏勘后如发现需要进行规划、公安、交通、市政、绿地等许可事项审批(或承诺制备案),由各服务单位申报,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如无外线工程,无需外线并联审批申请,签订施工合同后直接进入下一施工环节。

  (1)集成联合申报。在工程施工许可阶段,服务单位根据报装用户需要通过“工程审批系统”(网址: http: / /111.12.75.190:8099/icity/public/index )“水电气网外线并联工程项目”审批模块,选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可多选),提交网上申请。不涉及的审批事项,无需勾选、申报。

(2)实行并联审批。工程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网上收件,并将信息推送至相应的审批单位。各级行政审批 (略) 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工程相关事项审批时,实行限时并联审批,各审批事项之间存在先后关系的,实施容缺受理,按承诺时限内完成所有审批并出具审批结果,交由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统一送达。

(3)推行告知承诺。联合报装中,按照审批部门相关告知承诺免审批规定,满足条件的项目,服务单位提交书面承诺,审批部门依据承诺进行确定后(或者备案),服务单位可直接实施外线接入工程,相关部门跟进事中事后监管。

5.接入。工程竣工验收或者约定接入日期前,在取得外线并联相关审批手续和报装用户具备接入条件后﹐服务单位与报装用户商定实施接入日期,报装用户在工程审批系统“水电网外线并联工程项目”审批模块申请确认水电网接入,工程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接入信息通过系统分送至相应服务单位。各服务单位到现场实施接入服务,分别出具接入完成工单,交由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统一送达。

六、提交材料

(一)报装咨询(含临时报装需求)

  报装咨询纳入规划总平、建筑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只需在规划总平、建筑设计方案表单填写需求,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二)联合报装

  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公布事项对应的申请材料为准,事项清单如下。

1.报装事项:供水报装、供电报装、通信报装、临时供水报装、临时供电报装。

2.外线工程并联审批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等等。

3.接入事项无需提交材料,系统确认接入日期即可。

七、服务时限

  (一)报装咨询

  报装咨询受理、推送、联审、答复时限与规划总平、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时限一致。

  (二)联合报装

  1.受理:工程审批系统上收到报装用户申请后,工程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即办完成收件,并将项目需求分送相应的服务单位。服务单位与报装用户确认需求并完成补正后,即办完成受理。

2.踏勘:服务单位按照约定日期,通知并完成现场踏勘和其他约定事项;完成踏勘和其他约定工作后,服务单位在各服务事项规定的答复时限内,制定并反馈接入方案。

“临水、临电”的,报装受理后直接签订施工合同。

3.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根据审批部门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公布事项对应的承诺审批时限限时审批。审批结果交由工程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统一送达。

4.接入:在取得外线并联相关审批手续和报装用户具备接入条件后,服务单位与报装用户商定实施接入日期,报装用户在“工程审批系统”确认后按服务事项规定时限完成接入服务,分别出具接入完成工单后,交由工程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统一送达。

八、获取结果

工程审批系统下载结果或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领取。

九、咨询服务渠道

网上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 http: //111.12.75.190:8099 /icity/pub1ic/index)审批服务咨询、民生民意咨询专栏。

电话咨询为区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778-*。

十、服务收费

本次联合报装接入服务流程不收取费用,工程建设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服务依据

(一)《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 ;

(二)《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42号);

(三)《关于印发〈 (略) 2022年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方案>的通知》(河优化营商办〔2023〕3号);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21〕325号)。

十二、服务流程图(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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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办事指南 (略) (略) 规划区范围外总投资3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水电网从用地红线 (略) 政基础设施管网时所需要办理供水、供电、网络报装手续以及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迁移古树名木审批、涉路施工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并联审批。

  总投资3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既有建筑、工程审批系统已经完成竣工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等其他非居民用户的水电网接入服务,不属于联合报装范围,用户按照各服务单位现有的报装机制,单独申请水电网接入服务。

二、事项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报装用户)提出水电网接入服务需求后,水电网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按照“一件事”服务流程,为报装用户提供“报装咨询”和“联合报装”服务。

三、具备条件

  (一)报装咨询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报装用户在申请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总平、建筑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时一并提出报装咨询及临时报装需求。如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报装用户应及时告知服务单位,并在施工许可申报前,重新提出报装咨询。

  (二)联合报装

  项目具备施工许可申请条件后,报装用户如有供水、供电或网络需求,在施工许可申报时应同时一表提出联合报装需求。施工许可核发后,有需要补联合报装需求或原报装需求发生重大变更,报装用户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重新提出联合报装需求。

四、服务单位

  (一)各供水企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报装用户供水事项的报装需求的受理、踏勘、接入服务。

  (二)本区供电企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报装用户供电事项的报装需求的受理、踏勘、接入服务。

  (三)网络基础设施服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报装用户网络事项的报装需求的受理、踏勘、接入服务。

五、服务流程

  (一)报装咨询

  将水电网报装咨询纳入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总平、建筑设计方案联审内容,不进行单独申报,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各服务单位应主动靠前全程指导、服务,提前介入同步联审。

  1.意向。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报装用户在申请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总平、建筑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时一并提出报装咨询需求及临时供水、临时供电报装需求申请。

  2.推送。自然资源部门在组织规划总平、建筑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时,同步推送规划总平与设计方案信息征求供水、供电、网络等服务单位设计意见。

  3.联审。服务单位在获取规划总平、建筑设计方案等相关信息后,根据企业报装需求,应主动靠前服务,根据需要组织现场踏勘,研究制定答复意见,用于指导报装用户深化设计。有“临水、临电”需求的,服务单位完成接入方案。

  4.反馈。由自然资源部门汇总联审意见,统一向申请人书面反馈意见(包括“临水、临电”接入方案),设计单位根据反馈意见一次性修改完善方案。

(二)联合报装

1.申报。在工程施工许可阶段,报装用户根据需要通过“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网址: http: / /111.12.75.190:8099 /icity/public/index )选择“区域”,选择“水电气网外线并联工程项目”审批模块,选择“供水报装”“供电报装”“网络报装”“临时供水报装”“临时供电报装”服务事项(可多选),提交网上申请。报装用户无需求的,无需填写。

  2.受理。工程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网上收件,并将信息推送至相应的服务单位。服务单位核对申请表、项目信息等内容(必要时可与报装用户进行沟通和补正),与报装用户需求确认后完成受理,并约定现场踏勘或者下一交互节点日期。经沟通无需办理相应报装的,服务单位在工程审批系统上终止相应服务内容的报装申请。

  3.踏勘。服务单位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踏勘,按照与报装用户约定,通知并完成踏勘和其他约定事项。完成踏勘和其他约定工作后,服务单位分别制定并出具接入方案。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临水、临电”的,踏勘、出具接入方案在规划总平、建筑设计方案联审时已完成,报装受理后直接签订施工合同。

  4.外线集成,并联办理。踏勘后如发现需要进行规划、公安、交通、市政、绿地等许可事项审批(或承诺制备案),由各服务单位申报,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如无外线工程,无需外线并联审批申请,签订施工合同后直接进入下一施工环节。

  (1)集成联合申报。在工程施工许可阶段,服务单位根据报装用户需要通过“工程审批系统”(网址: http: / /111.12.75.190:8099/icity/public/index )“水电气网外线并联工程项目”审批模块,选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可多选),提交网上申请。不涉及的审批事项,无需勾选、申报。

(2)实行并联审批。工程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网上收件,并将信息推送至相应的审批单位。各级行政审批 (略) 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工程相关事项审批时,实行限时并联审批,各审批事项之间存在先后关系的,实施容缺受理,按承诺时限内完成所有审批并出具审批结果,交由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统一送达。

(3)推行告知承诺。联合报装中,按照审批部门相关告知承诺免审批规定,满足条件的项目,服务单位提交书面承诺,审批部门依据承诺进行确定后(或者备案),服务单位可直接实施外线接入工程,相关部门跟进事中事后监管。

5.接入。工程竣工验收或者约定接入日期前,在取得外线并联相关审批手续和报装用户具备接入条件后﹐服务单位与报装用户商定实施接入日期,报装用户在工程审批系统“水电网外线并联工程项目”审批模块申请确认水电网接入,工程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接入信息通过系统分送至相应服务单位。各服务单位到现场实施接入服务,分别出具接入完成工单,交由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统一送达。

六、提交材料

(一)报装咨询(含临时报装需求)

  报装咨询纳入规划总平、建筑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只需在规划总平、建筑设计方案表单填写需求,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二)联合报装

  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公布事项对应的申请材料为准,事项清单如下。

1.报装事项:供水报装、供电报装、通信报装、临时供水报装、临时供电报装。

2.外线工程并联审批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等等。

3.接入事项无需提交材料,系统确认接入日期即可。

七、服务时限

  (一)报装咨询

  报装咨询受理、推送、联审、答复时限与规划总平、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时限一致。

  (二)联合报装

  1.受理:工程审批系统上收到报装用户申请后,工程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即办完成收件,并将项目需求分送相应的服务单位。服务单位与报装用户确认需求并完成补正后,即办完成受理。

2.踏勘:服务单位按照约定日期,通知并完成现场踏勘和其他约定事项;完成踏勘和其他约定工作后,服务单位在各服务事项规定的答复时限内,制定并反馈接入方案。

“临水、临电”的,报装受理后直接签订施工合同。

3.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根据审批部门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公布事项对应的承诺审批时限限时审批。审批结果交由工程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统一送达。

4.接入:在取得外线并联相关审批手续和报装用户具备接入条件后,服务单位与报装用户商定实施接入日期,报装用户在“工程审批系统”确认后按服务事项规定时限完成接入服务,分别出具接入完成工单后,交由工程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统一送达。

八、获取结果

工程审批系统下载结果或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领取。

九、咨询服务渠道

网上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 http: //111.12.75.190:8099 /icity/pub1ic/index)审批服务咨询、民生民意咨询专栏。

电话咨询为区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778-*。

十、服务收费

本次联合报装接入服务流程不收取费用,工程建设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服务依据

(一)《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 ;

(二)《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42号);

(三)《关于印发〈 (略) 2022年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方案>的通知》(河优化营商办〔2023〕3号);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21〕325号)。

十二、服务流程图(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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