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2024年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2024年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W-*-0025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服务已经项目审批,以 辽河分公司[2023]31号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国 (略) 辽河分公司,暂估资金计划 1360万元 (*仟*佰**万元,不含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辽河分公司每年有4700井次的射孔施工作业和1200井次的放射性测井作业,需要使用射孔器、雷管、起爆器、取心药饼和放射源等,射孔器、雷管、起爆器、取心药饼和放射源等均属于公安局危险品运输管辖范围,不允许普通车辆运输,需要专门的运输车辆拉运,并且雷管及起爆器必须与射孔器分开运输,拉运车辆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辽河分公司自有运输车辆无法满足作业需求,需要使用外部资源。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2024年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服务。
拟招服务商2家。
计费方式:以固定单价,元/公里 计价(不含税),本次设招标控制价,控制价为:
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箱式货车(税率9%)
序号 | 车型 | 托运重量需求(暂估) | 单位 | 最高限价-单价(元/公里)不含税 | 备注 |
1 | 箱式货车(封闭式) | 10吨 | 元/公里 | 14.8 | 与小队编队行驶上井,施工作业完毕后共同返回,按实际发生公里数结算(实际公里数*不含税单价) |
2 | 箱式货车(封闭式) | 6吨 | 元/公里 | 14.8 | |
3 | 箱式货车(封闭式) | 3.5吨 | 元/公里 | 8.69 | |
4 | 箱式货车(封闭式) | 2吨 | 元/公里 | 6.56 | |
5 | 箱式货车(封闭式) | 0.75吨 | 元/公里 | 6.23 |
备注:以上控制单价不含增值税,税率9%,如遇国家政策对税率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税率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托运规格车型和数量为准。
2.2 服务地点:辽河分公司所服务区域。
2.3 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 2025年 3 月31日(如果本项目在2024年1月1日前未能完成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2.4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第FW-*-00250号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屏)。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和经营性放射性物品运输。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1条之规定,异地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所 (略) 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管;若尚未在招标人所在地备案,应承诺于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0 、2021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债,且资产负债率低于100%。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日期晚于 2020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当年新成立的,不予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
3.5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提供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3.6合规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登*“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提供“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等5项截图,如有信息异常情况,且未移除,需要出具异常原因及采取措施的说明材料。如发现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偷税漏税、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其它可能对招标(采购)人造成潜在重大影响的,否决其投标;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书面承诺);④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7有效性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 或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 (略) 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
3.8人员要求:投标人从事危险品运输驾驶员至少30人,并具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3.9设备要求:投标人自有民爆物品运输车:载重量≧5吨至少10台;5吨>载重量≧1.5吨至少10台;1.5吨>载重量≧0.5吨至少4台;投标人自有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载重量≧3.5吨至少6台,提供车辆具有有效证件及对应的危险品运输资质,设备装备水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10投标人具有健全的QHSE管理体系制度、组织架构及应急预案等;近三年(2021-202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提供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9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http://**),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500元人民币。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4。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4),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投标人如需开具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请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2月7日 14: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http://**)。
5.2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20000元。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5。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http://**)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可通过现场领取或快递领取,领取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 (略) 下发的《 (略) 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一名76002元(含税),第二名30485元(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5。
7.2已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7日 14:0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 (略) 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204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中国 (略) 辽河分公司;
项目承办人: 杨乃静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 (略) 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 (略)
联系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2024年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W-*-0025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服务已经项目审批,以 辽河分公司[2023]31号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国 (略) 辽河分公司,暂估资金计划 1360万元 (*仟*佰**万元,不含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辽河分公司每年有4700井次的射孔施工作业和1200井次的放射性测井作业,需要使用射孔器、雷管、起爆器、取心药饼和放射源等,射孔器、雷管、起爆器、取心药饼和放射源等均属于公安局危险品运输管辖范围,不允许普通车辆运输,需要专门的运输车辆拉运,并且雷管及起爆器必须与射孔器分开运输,拉运车辆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辽河分公司自有运输车辆无法满足作业需求,需要使用外部资源。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2024年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服务。
拟招服务商2家。
计费方式:以固定单价,元/公里 计价(不含税),本次设招标控制价,控制价为:
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箱式货车(税率9%)
序号 | 车型 | 托运重量需求(暂估) | 单位 | 最高限价-单价(元/公里)不含税 | 备注 |
1 | 箱式货车(封闭式) | 10吨 | 元/公里 | 14.8 | 与小队编队行驶上井,施工作业完毕后共同返回,按实际发生公里数结算(实际公里数*不含税单价) |
2 | 箱式货车(封闭式) | 6吨 | 元/公里 | 14.8 | |
3 | 箱式货车(封闭式) | 3.5吨 | 元/公里 | 8.69 | |
4 | 箱式货车(封闭式) | 2吨 | 元/公里 | 6.56 | |
5 | 箱式货车(封闭式) | 0.75吨 | 元/公里 | 6.23 |
备注:以上控制单价不含增值税,税率9%,如遇国家政策对税率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税率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托运规格车型和数量为准。
2.2 服务地点:辽河分公司所服务区域。
2.3 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 2025年 3 月31日(如果本项目在2024年1月1日前未能完成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2.4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第FW-*-00250号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屏)。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和经营性放射性物品运输。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1条之规定,异地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所 (略) 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管;若尚未在招标人所在地备案,应承诺于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0 、2021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债,且资产负债率低于100%。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日期晚于 2020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当年新成立的,不予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
3.5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提供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3.6合规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登*“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提供“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等5项截图,如有信息异常情况,且未移除,需要出具异常原因及采取措施的说明材料。如发现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偷税漏税、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其它可能对招标(采购)人造成潜在重大影响的,否决其投标;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书面承诺);④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7有效性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 或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 (略) 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
3.8人员要求:投标人从事危险品运输驾驶员至少30人,并具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3.9设备要求:投标人自有民爆物品运输车:载重量≧5吨至少10台;5吨>载重量≧1.5吨至少10台;1.5吨>载重量≧0.5吨至少4台;投标人自有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载重量≧3.5吨至少6台,提供车辆具有有效证件及对应的危险品运输资质,设备装备水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10投标人具有健全的QHSE管理体系制度、组织架构及应急预案等;近三年(2021-202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提供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9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http://**),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500元人民币。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4。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4),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投标人如需开具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请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2月7日 14: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http://**)。
5.2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20000元。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5。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http://**)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可通过现场领取或快递领取,领取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 (略) 下发的《 (略) 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一名76002元(含税),第二名30485元(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5。
7.2已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7日 14:0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 (略) 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204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中国 (略) 辽河分公司;
项目承办人: 杨乃静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 (略) 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 (略)
联系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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