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在线监测仪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在线监测仪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 (略) 在线监测仪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 (略) 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 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 (略) 在线监测仪运维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约6万元/年。
3、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年,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4、采购需求:南通 (略) 在线监测仪运维服务项目,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对COD在线水质监测仪、氨氮在线水质监测仪、数据采集仪、PH、流量计、自动采样单元等设备的运维保养,负责保证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和完整的监测数据上传生态环境局。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再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次。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8、本项目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3)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运维人员 (略) 级或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岗位培训合格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自动监控(水)运行工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拟派驻的项目运维人员为供应商正式员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为充分理解本项目采购内容,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未进行踏勘的认定为无效响应。(提供现场踏勘承诺书及回执)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 11月30日14时00分。
2、地点:供应商在“南通 (略) 官网”自行下载。
3、售价:300元/份,随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活动开始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采购活动开始时间:2023年11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采购活动开始地点:南通 (略) 2号楼6楼60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响应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响应保证金执行。
2、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提出。
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通 (略)
地址: (略) 西寺路20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 (略)
地址: (略) 环城南路11号
联系人:尹淑瑜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淑瑜
电话:*
项目概况
南通 (略) 在线监测仪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 (略) 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 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 (略) 在线监测仪运维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约6万元/年。
3、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年,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4、采购需求:南通 (略) 在线监测仪运维服务项目,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对COD在线水质监测仪、氨氮在线水质监测仪、数据采集仪、PH、流量计、自动采样单元等设备的运维保养,负责保证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和完整的监测数据上传生态环境局。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再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次。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8、本项目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3)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运维人员 (略) 级或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岗位培训合格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自动监控(水)运行工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拟派驻的项目运维人员为供应商正式员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为充分理解本项目采购内容,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未进行踏勘的认定为无效响应。(提供现场踏勘承诺书及回执)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 11月30日14时00分。
2、地点:供应商在“南通 (略) 官网”自行下载。
3、售价:300元/份,随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活动开始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采购活动开始时间:2023年11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采购活动开始地点:南通 (略) 2号楼6楼60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响应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响应保证金执行。
2、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提出。
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通 (略)
地址: (略) 西寺路20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 (略)
地址: (略) 环城南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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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淑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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