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采购成都高新区“智慧党校信息化平台”高新党校学习通软件开发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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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采购成都高新区“智慧党校信息化平台”高新党校学习通软件开发服务的公告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拟对成都高新区“智慧党校信息化平台”(高新党校学台”(高新党校学台”(高新党校学台”(高新党校学台不能提供服务、所提供服务和质量与协议约定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服务费用分首款(40%)、投入使用后中期款项(40%)、验收合格后尾款(20%)三次支付。软件建设结束后对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综合考评,得分90分(含)以上为考核合格,支付剩余尾款;得分80(含)—89分,扣除尾款费用的10%;得分60(含)—79分,扣除尾款费用的20%;低于60分的,可不支付相应尾款。

四、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比选申请人;

5.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比选;参加比选申请人之间无股权、人事关系。

五、项目费用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年度预算控制总价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万元整)。超过此报价,投标无效。报价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

2023年11月30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26.com。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初步审核比选申请人条件。初审合格的,在收到报名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比选文件》;初审不合格的,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反馈审核结果。

初审合格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比选评审小组将在比选评审会时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对比选申请人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通过方可参加比选。

(二)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参与本次比选的比选申请人需按照《比选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密封后加盖密封章(或报价比选申请人公章)。前来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党群工作部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比选申请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参加比选的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限

2023年12月1日10:00—10:30(北京时间)将响应文件送至成都高新区管委会10楼1015前党群工作部干部能力处(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

七、比选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高新区管委会10楼

八、联系方式

项目比选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8-*。

附件:1.成都高新区“智慧党校信息化平台”(高新党校学台”(高新党校学习通)软件开发服务项目报名表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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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比选申请人;

5.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比选;参加比选申请人之间无股权、人事关系。

五、项目费用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年度预算控制总价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万元整)。超过此报价,投标无效。报价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

2023年11月30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26.com。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初步审核比选申请人条件。初审合格的,在收到报名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比选文件》;初审不合格的,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反馈审核结果。

初审合格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比选评审小组将在比选评审会时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对比选申请人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通过方可参加比选。

(二)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参与本次比选的比选申请人需按照《比选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密封后加盖密封章(或报价比选申请人公章)。前来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党群工作部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比选申请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参加比选的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限

2023年12月1日10:00—10:30(北京时间)将响应文件送至成都高新区管委会10楼1015前党群工作部干部能力处(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

七、比选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高新区管委会10楼

八、联系方式

项目比选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8-*。

附件:1.成都高新区“智慧党校信息化平台”(高新党校学台”(高新党校学习通)软件开发服务项目报名表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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