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新厂镇为民服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MPPCG-2023-25 号)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西盟佤族自治县
一 招标条件
本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新厂镇为民服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60 万元,招标人为西盟佤族自治县新厂
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6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新厂镇为民服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新厂镇为民服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注册单位需与供应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为本单位在职
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
允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27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0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
七 其他
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新厂镇为民服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MPPCG-2023-25 号
2.项目名称: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新厂镇为民服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0 万元
5.最高限价:*.77 元,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1)修缮新厂镇为民综合服务楼 1 幢,共 3 层,占地面积 560 平方米,建筑
面积 1145.28 平方米:
(2)修缮改造镇主会议室:修缮大厅吊顶及墙面,更换室内灯具 门窗 地面在原基础上
改造为阶梯靠背式座椅
(3)修缮厨房墙面 屋顶改造共计 130 平方米
(4)修缮食堂棚顶共计 270 平方米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
7.合同履行期限:150 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 4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19
号) 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 68
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
库 2017 141 号) 中小企业或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注册单位需与供应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为本单位在职
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
允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 (略) 普平 (略) 西盟分公司(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一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现场获取,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
应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及联系邮箱号)
4.售价:每套人民币 *佰 元整,逾期不售,售后不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邮
寄磋商文件服务。
四 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普平 (略) 西盟分公司(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
五 开启
1.时间:2023 年 11 月 2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普平 (略) 西盟分公司(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交纳数额 截止时间和交纳形式及相关费用: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00 元(大写:*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银行转账
.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 个人或其它名
义办理 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磋商文件指定的磋商保证金收取账户,
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收款单位: (略) 普平 (略) 西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西盟佤族自治县支行
.账号:2408 9101 0400 07916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电汇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全称 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注明导致的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请供应商代表凭有效转账或电汇凭证(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普平 (略) 西盟分公司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据。
2.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
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盟佤族自治县新厂镇人民政府
地 址:西盟县新厂镇
联 系 人:胡 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普平 (略)
地 址: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一楼
联系方式: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 工
电 话:*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盟佤族自治县新厂镇人民政府
地 址:西盟县新厂镇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普平 (略)
地 址: 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
联 系 人: 赵敏
电 话: *
电子邮件: *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新厂镇为民服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MPPCG-2023-25 号)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西盟佤族自治县
一 招标条件
本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新厂镇为民服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60 万元,招标人为西盟佤族自治县新厂
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6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新厂镇为民服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新厂镇为民服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注册单位需与供应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为本单位在职
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
允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27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0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
七 其他
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新厂镇为民服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MPPCG-2023-25 号
2.项目名称: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新厂镇为民服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0 万元
5.最高限价:*.77 元,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1)修缮新厂镇为民综合服务楼 1 幢,共 3 层,占地面积 560 平方米,建筑
面积 1145.28 平方米:
(2)修缮改造镇主会议室:修缮大厅吊顶及墙面,更换室内灯具 门窗 地面在原基础上
改造为阶梯靠背式座椅
(3)修缮厨房墙面 屋顶改造共计 130 平方米
(4)修缮食堂棚顶共计 270 平方米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
7.合同履行期限:150 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 4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19
号) 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 68
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
库 2017 141 号) 中小企业或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注册单位需与供应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为本单位在职
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
允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 (略) 普平 (略) 西盟分公司(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一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现场获取,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
应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及联系邮箱号)
4.售价:每套人民币 *佰 元整,逾期不售,售后不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邮
寄磋商文件服务。
四 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普平 (略) 西盟分公司(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
五 开启
1.时间:2023 年 11 月 2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普平 (略) 西盟分公司(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交纳数额 截止时间和交纳形式及相关费用: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00 元(大写:*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银行转账
.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 个人或其它名
义办理 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磋商文件指定的磋商保证金收取账户,
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收款单位: (略) 普平 (略) 西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西盟佤族自治县支行
.账号:2408 9101 0400 07916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电汇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全称 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注明导致的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请供应商代表凭有效转账或电汇凭证(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普平 (略) 西盟分公司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据。
2.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
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盟佤族自治县新厂镇人民政府
地 址:西盟县新厂镇
联 系 人:胡 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普平 (略)
地 址: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一楼
联系方式: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 工
电 话:*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盟佤族自治县新厂镇人民政府
地 址:西盟县新厂镇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普平 (略)
地 址: 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
联 系 人: 赵敏
电 话: *
电子邮件: *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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