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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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全县范围内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分布于各个乡镇,具体分布区域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屏山县二十五度以上禁垦区域分布示意图


屏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全县范围内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分布于各个乡镇,具体分布区域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屏山县二十五度以上禁垦区域分布示意图


屏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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