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置和环卫一体化运行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曲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置和环卫一体化运行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河曲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置和环卫一体化运行项目拟进行采购。 (略) 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忻州 (略) 受河曲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的委托,于2023年11月25日组织专家对本项目进行采购需求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论证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曲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置和环卫一体化运行项目

二、预算金额:*.71元、三年

三、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需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的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论证小组成员意见

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曲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址:河曲县黄河东大街604号

联系人:刘振瑞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忻州 (略)

地址: (略) 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东侧商铺二层

联系方式:赵女士 0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50-*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招标项目名称

河曲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置和环卫一体化运行项目

招标单位

河曲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招标内容

生活垃圾处置和环卫一体化运行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预算价

*.71元、三年

项目组织单位

忻州 (略)

论证依据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或职务

联系电话

李素萍

(略) 滹沱河水利中心

高工

*

胡志平

(略) 林草事务中心

高工

*

闫志卿

(略) 财政局

会计师

*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需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的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

经论证,形成如下意见: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专家组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条款。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专家组意见:该项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专家组意见:响应国家节能环保相关政策,优先采用节能环保产品,鼓励中小企业参与。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采购项目的数量、支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是否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
专家组意见:经认真讨论详细审核,认定该项目目标清晰,技术要求、采购内容及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明确,契合实际,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要求;
专家组意见:制定的履约时间和方式符合实际要求,项目验收的方式和标准可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进一步细化。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无。

同意此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开展采购活动。


附件信息: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河曲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置和环卫一体化运行项目拟进行采购。 (略) 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忻州 (略) 受河曲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的委托,于2023年11月25日组织专家对本项目进行采购需求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论证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曲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置和环卫一体化运行项目

二、预算金额:*.71元、三年

三、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需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的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论证小组成员意见

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曲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址:河曲县黄河东大街604号

联系人:刘振瑞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忻州 (略)

地址: (略) 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东侧商铺二层

联系方式:赵女士 0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50-*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招标项目名称

河曲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置和环卫一体化运行项目

招标单位

河曲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招标内容

生活垃圾处置和环卫一体化运行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预算价

*.71元、三年

项目组织单位

忻州 (略)

论证依据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或职务

联系电话

李素萍

(略) 滹沱河水利中心

高工

*

胡志平

(略) 林草事务中心

高工

*

闫志卿

(略) 财政局

会计师

*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需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的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

经论证,形成如下意见: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专家组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条款。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专家组意见:该项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专家组意见:响应国家节能环保相关政策,优先采用节能环保产品,鼓励中小企业参与。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采购项目的数量、支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是否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
专家组意见:经认真讨论详细审核,认定该项目目标清晰,技术要求、采购内容及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明确,契合实际,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要求;
专家组意见:制定的履约时间和方式符合实际要求,项目验收的方式和标准可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进一步细化。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无。

同意此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开展采购活动。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