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库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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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库房设备


项目概况
(略) 危险化学品库房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邮箱获取(*@*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U*
项目名称: (略) 危险化学品库房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暂存库用于化学实验教学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包含但不限于强酸强碱存储柜、易燃易爆品存储柜、防爆冰箱、基础设施、电器装置、防爆声光报警器、气体监控系统、防爆墙体排风扇、温度控制系统、监控系统、室内自动灭火装置、防护设施,以及部分水电施工等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3日 至 2023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邮箱获取(*@*q.com)
方式:供应商报名须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不进行现场购买,可通过联系邮箱(*@*q.com)等方式进行购买。供应商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1号(希尔顿商务区)12楼(正军 (略)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1号(希尔顿商务区)12楼(正军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总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以佰为单位取整),并签订合同,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质按期交货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质按期交货,采购人有权扣留此履约保证金。
4.危险化学品库房设备采购由采购人合作第三方银行支付,付款周期6-12个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长江西路111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军 (略)
地 址: (略) 深圳东路98号恒盛科技园5号楼
联系方式:张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

项目概况
(略) 危险化学品库房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邮箱获取(*@*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U*
项目名称: (略) 危险化学品库房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暂存库用于化学实验教学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包含但不限于强酸强碱存储柜、易燃易爆品存储柜、防爆冰箱、基础设施、电器装置、防爆声光报警器、气体监控系统、防爆墙体排风扇、温度控制系统、监控系统、室内自动灭火装置、防护设施,以及部分水电施工等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3日 至 2023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邮箱获取(*@*q.com)
方式:供应商报名须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不进行现场购买,可通过联系邮箱(*@*q.com)等方式进行购买。供应商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1号(希尔顿商务区)12楼(正军 (略)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1号(希尔顿商务区)12楼(正军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总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以佰为单位取整),并签订合同,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质按期交货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质按期交货,采购人有权扣留此履约保证金。
4.危险化学品库房设备采购由采购人合作第三方银行支付,付款周期6-12个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长江西路111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军 (略)
地 址: (略) 深圳东路98号恒盛科技园5号楼
联系方式:张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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