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郑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郑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3-58 | |||||||||||||||
2、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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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根据国家相关要求, (略) 自然资 (略) 各县(市、区) (略) 国土空间监测, (略) 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内容。监测结果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工作需求,地类细化数据将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 5.2项目地点: (略) 境内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5服务期限:3年(2023至2025年)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7项目属性:服务 5.8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方式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国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测绘*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后2小时;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小时内进行现场查询,若现场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所附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 (略) 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略) 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地址: (略) 中华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华夏国际16F | |||||||||||||||
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 (略) 怡和路北段西侧2号 | |||||||||||||||
联系人:马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 |||||||||||||||
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3-58 | |||||||||||||||
2、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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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根据国家相关要求, (略) 自然资 (略) 各县(市、区) (略) 国土空间监测, (略) 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内容。监测结果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工作需求,地类细化数据将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 5.2项目地点: (略) 境内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5服务期限:3年(2023至2025年)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7项目属性:服务 5.8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方式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国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测绘*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后2小时;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小时内进行现场查询,若现场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所附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 (略) 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略) 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地址: (略) 中华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华夏国际16F | |||||||||||||||
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 (略) 怡和路北段西侧2号 | |||||||||||||||
联系人:马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 |||||||||||||||
联系方式:* |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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