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南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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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南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谷城县南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GC-JSGC*QT-*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谷城县南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谷城县发改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谷城县发改和改革局关于谷城县南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谷发改审批[2023]32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招 (略) 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谷城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生态缓冲带构建工程和水体自净工程。(1)生态缓冲带构建工程:包括生态护岸1113m,其中硬质驳岸改造1839m,缓冲带植物建设面积50226㎡。(2)水体自净工程:挺水植物修复面积34329㎡,沉水植物修复面积99102㎡。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01
合同估算价:*.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营业执照: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设计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企业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额)不少于3480万元的(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或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或施工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信息 (略) 级 (略) 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可;业绩要求中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额)以合同或批复文件中的总投资为准)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提供;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6)其他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施工负责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3)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 (略) 政或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7)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或住建、水利、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8081/fwzx/*/list.html)。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28日00:00至2023年12月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上发布。 (略) 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 、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
&nbsp&nbsp&nbsp&nbsp地址:谷城县城关镇粉阳路65号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付嘉
&nbsp&nbsp&nbsp&nbsp电话:*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宜昌 (略)
&nbsp&nbsp&nbsp&nbsp地址: (略) 樊城区环球金融城2号楼2单元810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崔志成
&nbsp&nbsp&nbsp&nbsp电话:*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nbsp&nbsp&nbsp&nbsp地址:谷城县总工会四楼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王金贵
&nbsp&nbsp&nbsp&nbsp电话:*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件:
2023年11月27日
备注:/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谷城县南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GC-JSGC*QT-*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谷城县南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谷城县发改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谷城县发改和改革局关于谷城县南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谷发改审批[2023]32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招 (略) 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谷城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生态缓冲带构建工程和水体自净工程。(1)生态缓冲带构建工程:包括生态护岸1113m,其中硬质驳岸改造1839m,缓冲带植物建设面积50226㎡。(2)水体自净工程:挺水植物修复面积34329㎡,沉水植物修复面积99102㎡。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01
合同估算价:*.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营业执照: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设计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企业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额)不少于3480万元的(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或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或施工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信息 (略) 级 (略) 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可;业绩要求中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额)以合同或批复文件中的总投资为准)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提供;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6)其他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施工负责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3)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 (略) 政或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7)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或住建、水利、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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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8081/fwzx/*/list.html)。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28日00:00至2023年12月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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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上发布。 (略) 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 、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
&nbsp&nbsp&nbsp&nbsp地址:谷城县城关镇粉阳路65号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付嘉
&nbsp&nbsp&nbsp&nbsp电话:*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宜昌 (略)
&nbsp&nbsp&nbsp&nbsp地址: (略) 樊城区环球金融城2号楼2单元810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崔志成
&nbsp&nbsp&nbsp&nbsp电话:*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nbsp&nbsp&nbsp&nbsp地址:谷城县总工会四楼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王金贵
&nbsp&nbsp&nbsp&nbsp电话:*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件: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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