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职工餐厅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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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职工餐厅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M-2023-02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职工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职工餐厅管理服务

1

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职工餐厅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职工餐厅管理、职工餐厅设备设施维护、职工餐厅环境保洁;2.职工餐饮提供、职工餐厅食品安全、职工餐厅消防安全、特约服务等。(详见采购需求)

*.00

两年112万元,56万元/年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直接参与仅提供身份证明、非法人直接参与须同时提供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明);
(3)“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投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须提供财务会计制度);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须提供2023年7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养老和医疗缴费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D区4号楼307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D区4号楼307室宁夏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D区4号楼307室宁夏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名表(从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进行下载)*@*q.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八、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官网(http://**)“县局信息公开”栏目发布。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      
地址:贺兰县文昌路7号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D区4号楼307室
联系方式: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蒋黎明
电话: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磊 张亮
电话:0951-*
          

代理机构:宁夏 (略)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M-2023-02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职工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职工餐厅管理服务

1

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职工餐厅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职工餐厅管理、职工餐厅设备设施维护、职工餐厅环境保洁;2.职工餐饮提供、职工餐厅食品安全、职工餐厅消防安全、特约服务等。(详见采购需求)

*.00

两年112万元,56万元/年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直接参与仅提供身份证明、非法人直接参与须同时提供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明);
(3)“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投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须提供财务会计制度);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须提供2023年7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养老和医疗缴费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D区4号楼307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D区4号楼307室宁夏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D区4号楼307室宁夏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名表(从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进行下载)*@*q.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八、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官网(http://**)“县局信息公开”栏目发布。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      
地址:贺兰县文昌路7号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D区4号楼307室
联系方式: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蒋黎明
电话: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磊 张亮
电话:0951-*
          

代理机构:宁夏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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