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基础设施段公开询价采购信号电源屏设备采购公告
拉萨基础设施段公开询价采购信号电源屏设备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 (略) 拉萨基础设施段现就拉萨基础设施段公开询价采购信号电源屏设备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7日11时00分至2023年12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
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缴费须知:
(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
(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供应商可登*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3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须知: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好邮寄至拉萨基础设施段材料科。
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拉萨基础设施段材料科。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3年12月03日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拉萨基础设设施段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 (略) 拉萨基础设施段
详细地址: 西藏 (略) 柳梧新区站前路1-1号拉萨基础设设施段
邮政编码: 85000
项目联系人: 余如文
电 话: 0891-*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中国 (略) 拉萨基础设施段
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 (略) 拉萨基础设施段现就拉萨基础设施段公开询价采购信号电源屏设备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7日11时00分至2023年12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
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缴费须知:
(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
(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供应商可登*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3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须知: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好邮寄至拉萨基础设施段材料科。
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拉萨基础设施段材料科。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3年12月03日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拉萨基础设设施段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 (略) 拉萨基础设施段
详细地址: 西藏 (略) 柳梧新区站前路1-1号拉萨基础设设施段
邮政编码: 85000
项目联系人: 余如文
电 话: 0891-*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中国 (略) 拉萨基础设施段
日期: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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