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人民医院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青铜峡市人民医院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光学仪器,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 17:0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0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建民南路224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08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建民南路224号 | ||
预算金额 | ¥5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振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振华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建民南路49-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洁 0953-* * |
项目概况
(略) (略) 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S-2023-024
项目名称: (略) (略) 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批)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略) (略) 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 | 皮肤科设备采购 | 1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8)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 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注:(4)-(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民南路224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民南路22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回执单发送到*@*q.com邮箱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张振华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建民南路49-1号
联系方式:杨洁 0953-*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振华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光学仪器,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 17:0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0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建民南路224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08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建民南路224号 | ||
预算金额 | ¥5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振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振华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建民南路49-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洁 0953-* * |
项目概况
(略) (略) 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S-2023-024
项目名称: (略) (略) 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批)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略) (略) 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 | 皮肤科设备采购 | 1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8)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 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注:(4)-(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民南路224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民南路22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回执单发送到*@*q.com邮箱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张振华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建民南路49-1号
联系方式:杨洁 0953-*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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