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人民医院新址医院医疗设备-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双板悬吊DR 招标公告
鄯善县人民医院新址医院医疗设备-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双板悬吊DR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鄯 (略)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数字化医用 X 射线摄影系统(双板悬吊 DR)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 11: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C(CG)-2023-008
项目名称: (略) 鄯 (略)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数字化医用 X 射线摄影系统(双板悬吊 DR)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鄯 (略)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数字化医用 X 射线摄影系统(双板悬吊 DR)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数字化医用 X 射线摄影系统(双板悬吊 DR)1 台。(具体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①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知》(财库〔2019〕9 号);②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③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④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单位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及人员明细(须含并体现被委托人);
(4)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政策;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1: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login/#/logi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鄯 (略)
地 址:鄯善县楼兰西路117号
联系方式:0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北京南路69号康丽家园文化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璟
电 话:*
项目概况
(略) 鄯 (略)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数字化医用 X 射线摄影系统(双板悬吊 DR)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 11: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C(CG)-2023-008
项目名称: (略) 鄯 (略)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数字化医用 X 射线摄影系统(双板悬吊 DR)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鄯 (略)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数字化医用 X 射线摄影系统(双板悬吊 DR)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数字化医用 X 射线摄影系统(双板悬吊 DR)1 台。(具体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①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知》(财库〔2019〕9 号);②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③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④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单位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及人员明细(须含并体现被委托人);
(4)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政策;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1: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login/#/logi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鄯 (略)
地 址:鄯善县楼兰西路117号
联系方式:0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北京南路69号康丽家园文化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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