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治实训基地建设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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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治实训基地建设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法院法治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采购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 月27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WH2023-Y-C-001-001号
2、项目名称:法院法治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11元)
5、采购需求:
5.1施工范围及内容:法院法治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
5.2工程地点:苏州工业 (略)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5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6质量要求:合格
5.7编制依据:
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略) 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等、 (略) 工程造价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下发的有关文件及通知等。
材料信息 (略) 2023年9月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未 (略) 场价格。
人工工资按苏建函价[2023]391号文件执行。
5.8项目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编制说明、图纸上传于招标文件“相关附件”端口,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5.9施工要求:按图纸及现行国家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规程执行,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社保。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采购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 月 20日。
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时工)、0512-*(盛工)、*(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6、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截止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27日9:30
2、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
3、供应商可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也可不参加(观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结果会在磋商会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投标人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 (略) 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
(3)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4)苏财购【2022】16号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3、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
4、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电话:0512-*、0512-*。
5、本次采购的有关信 (略) 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6.技术支持
6.1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电话:0512-*;手机:*
6.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手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 (略)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
联系方式:0512-*
联系人:周一方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为华工程 (略)
地  址: (略) 姑苏 (略) 场南楼14楼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圣炀、徐茹意
电   话:0512-*
苏州为华工程 (略)
2023年11月13日

项目概况:
法院法治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采购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 月27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WH2023-Y-C-001-001号
2、项目名称:法院法治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11元)
5、采购需求:
5.1施工范围及内容:法院法治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
5.2工程地点:苏州工业 (略)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5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6质量要求:合格
5.7编制依据:
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略) 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等、 (略) 工程造价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下发的有关文件及通知等。
材料信息 (略) 2023年9月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未 (略) 场价格。
人工工资按苏建函价[2023]391号文件执行。
5.8项目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编制说明、图纸上传于招标文件“相关附件”端口,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5.9施工要求:按图纸及现行国家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规程执行,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社保。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采购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 月 20日。
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时工)、0512-*(盛工)、*(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6、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截止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27日9:30
2、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
3、供应商可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也可不参加(观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结果会在磋商会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投标人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 (略) 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
(3)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4)苏财购【2022】16号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3、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
4、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电话:0512-*、0512-*。
5、本次采购的有关信 (略) 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6.技术支持
6.1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电话:0512-*;手机:*
6.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手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 (略)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
联系方式:0512-*
联系人:周一方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为华工程 (略)
地  址: (略) 姑苏 (略) 场南楼14楼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圣炀、徐茹意
电   话:0512-*
苏州为华工程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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