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媒介公关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媒介公关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媒介公关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8 09:03:36
(略)
类型:征集公告
(略) 媒介公关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公告说明
(略) 对“媒介公关服务项目”进行第二次供应商征集,诚邀优质供应商参与,并对项目相关信息公告。二、项目背景
(略) (略) 场形象与影响力,强化 (略) 场、投资者、同业间的品牌美誉度与认知度, (略) ,配合辅助我司扩展品牌形象的影响力及品牌形象的覆盖范围,建立良好的品牌口碑形象。三、服务需求
根据我司实际情况与需求,提供年度媒介公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关营销策划方案、新闻宣传策划与撰写、媒体资源拓展、媒体资源维护、媒体投放、舆情咨询与处置、广告宣传投放等。
四、服务时间要求
签订合同后,一个自然年。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1.供应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
5.近三年内有3个或以上为大型银行或知名互联网金融企业、消费金融企业提供过媒体公关相关服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合同;
6.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及办公室设备;
7.企业及服务团队简介(格式自拟)。
六、提交资料时间、方式
1. 提交时间: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日 17:00(已报名供应商毋需重复报名)
2. 提交方式:*@*yxfjr.cn,邮件名称:供应商名称+媒介公关+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七、注意事项
1. 本次征集报名不收取供应商任何费用。
2. 供应商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自动丧失本项目的参与资格,且将被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
3. 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必然获得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取供应商发出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保留要求报名服务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4.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征集供应商的资质要求等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 (略) 计划财务运营部或相关部门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
采购联系人:兰女士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电 话:024-*-2083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媒介公关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8 09:03:36
(略)
类型:征集公告
(略) 媒介公关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公告说明
(略) 对“媒介公关服务项目”进行第二次供应商征集,诚邀优质供应商参与,并对项目相关信息公告。二、项目背景
(略) (略) 场形象与影响力,强化 (略) 场、投资者、同业间的品牌美誉度与认知度, (略) ,配合辅助我司扩展品牌形象的影响力及品牌形象的覆盖范围,建立良好的品牌口碑形象。三、服务需求
根据我司实际情况与需求,提供年度媒介公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关营销策划方案、新闻宣传策划与撰写、媒体资源拓展、媒体资源维护、媒体投放、舆情咨询与处置、广告宣传投放等。
四、服务时间要求
签订合同后,一个自然年。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1.供应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
5.近三年内有3个或以上为大型银行或知名互联网金融企业、消费金融企业提供过媒体公关相关服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合同;
6.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及办公室设备;
7.企业及服务团队简介(格式自拟)。
六、提交资料时间、方式
1. 提交时间: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日 17:00(已报名供应商毋需重复报名)
2. 提交方式:*@*yxfjr.cn,邮件名称:供应商名称+媒介公关+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七、注意事项
1. 本次征集报名不收取供应商任何费用。
2. 供应商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自动丧失本项目的参与资格,且将被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
3. 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必然获得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取供应商发出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保留要求报名服务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4.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征集供应商的资质要求等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 (略) 计划财务运营部或相关部门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
采购联系人:兰女士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电 话:024-*-2083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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