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平南许平南运营管理处车载视频采集系统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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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平南许平南运营管理处车载视频采集系统询比采购公告

许平南高速许平南管理处购置车载视频采集系统询比单公告

本项 (略) 许平南 (略) 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现对车载视频采集系统进行询比单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单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许平南运营管理处购置车载视频采集系统

1.2实施地点:许平南运营管理处

1.3采购范围:详见项目需求

1.4 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万*仟*佰元整,¥*.00

1.5工期要求:15日

1.6质量标准:合格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

2.1.1企业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2信誉要求:

2.2.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2.2.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2.2.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2.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查询。

2.2.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2.2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2.2.2条款至2.2.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2.3其他要求

2.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3.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仅适用电子采购)

本章第2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无需提供,但需出具相关承诺。公示期间,招采人根据对供应商掌握的情况,可要求预成交人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进行审查。若该预成交人,与采购人近三个月内有类似项目成交记录,则采购人核实2.2.2条款至2.2.5条款。

4.评审方法及成交原则(仅适用电子采购)

最低价法,电子化开标,不组建评审委员会。价格最低且未超采购人预算的供应商,经采购人标后审核资格满足,则成交;否则,重新采购。

5.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5.1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30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5.2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时。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6.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如下。

8.1异议提出

8.1.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8.1.2异议应通过异议、投诉端口实名提交,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应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实名提交,异议材料上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附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以异议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8.1.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8.1.4采购人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8.2异议的处理

8.2.1对于以下三种情况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章第8.1条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逾期提交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8.2.2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8.2.3采购人将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及时作出答复;对于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8.2.4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以向采购人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9.其他说明事项

9.1其他未说明事项按照采购交易台公示。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许平南 (略) 许平南运营管理处

地 址: (略) 建设路东段许平南运营管理处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5--*

监督单位(部门):许平南运营管理处综合办公室

地址: (略) 建设路东段许平南运营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5---*

采购人(盖章)

年 月 日


许平南高速许平南管理处购置车载视频采集系统询比单公告

本项 (略) 许平南 (略) 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现对车载视频采集系统进行询比单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单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许平南运营管理处购置车载视频采集系统

1.2实施地点:许平南运营管理处

1.3采购范围:详见项目需求

1.4 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万*仟*佰元整,¥*.00

1.5工期要求:15日

1.6质量标准:合格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

2.1.1企业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2信誉要求:

2.2.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2.2.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2.2.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2.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查询。

2.2.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2.2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2.2.2条款至2.2.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2.3其他要求

2.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3.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仅适用电子采购)

本章第2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无需提供,但需出具相关承诺。公示期间,招采人根据对供应商掌握的情况,可要求预成交人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进行审查。若该预成交人,与采购人近三个月内有类似项目成交记录,则采购人核实2.2.2条款至2.2.5条款。

4.评审方法及成交原则(仅适用电子采购)

最低价法,电子化开标,不组建评审委员会。价格最低且未超采购人预算的供应商,经采购人标后审核资格满足,则成交;否则,重新采购。

5.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5.1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30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5.2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时。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6.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如下。

8.1异议提出

8.1.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8.1.2异议应通过异议、投诉端口实名提交,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应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实名提交,异议材料上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附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以异议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8.1.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8.1.4采购人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8.2异议的处理

8.2.1对于以下三种情况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章第8.1条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逾期提交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8.2.2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8.2.3采购人将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及时作出答复;对于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8.2.4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以向采购人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9.其他说明事项

9.1其他未说明事项按照采购交易台公示。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许平南 (略) 许平南运营管理处

地 址: (略) 建设路东段许平南运营管理处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5--*

监督单位(部门):许平南运营管理处综合办公室

地址: (略) 建设路东段许平南运营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5---*

采购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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