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长春中心幼儿园电子屏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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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长春中心幼儿园电子屏设备采购项目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霞浦县长春中心幼儿园电子屏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其他视频设备

采购单位 霞浦县长春中心小学
行政区域 霞浦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09: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93-*
采购单位 霞浦县长春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霞浦县长春镇长春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霞浦县东方绿城3号楼1单元10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工0593-*,*

项目概况

霞浦县长春中心幼儿园电子屏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霞浦县东方绿城3号楼1单元10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YY}*

项目名称:霞浦县长春中心幼儿园电子屏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最高限价

询价保证金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1-1

多媒体电子显示屏及配套设施

1(项)

*

*

2809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霞浦县东方绿城3号楼1单元1002

方式:现场或网络,报名期限内,潜在投标人购买询价文件应填写《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 (略) 名称、被授 (略) 名称、被授权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询价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报名邮箱:*@*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霞浦县东方绿城3号楼1单元10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霞浦县东方绿城3号楼1单元10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报名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合同包1

手机: 电话: 传真:

是否需要邮寄: 邮寄地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长春中心小学     

地址:霞浦县长春镇长春村        

联系方式:* 王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霞浦县东方绿城3号楼1单元1002            

联系方式:陈工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59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霞浦县长春中心幼儿园电子屏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其他视频设备

采购单位 霞浦县长春中心小学
行政区域 霞浦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09: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93-*
采购单位 霞浦县长春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霞浦县长春镇长春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霞浦县东方绿城3号楼1单元10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工0593-*,*

项目概况

霞浦县长春中心幼儿园电子屏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霞浦县东方绿城3号楼1单元10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YY}*

项目名称:霞浦县长春中心幼儿园电子屏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最高限价

询价保证金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1-1

多媒体电子显示屏及配套设施

1(项)

*

*

2809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霞浦县东方绿城3号楼1单元1002

方式:现场或网络,报名期限内,潜在投标人购买询价文件应填写《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 (略) 名称、被授 (略) 名称、被授权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询价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报名邮箱:*@*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霞浦县东方绿城3号楼1单元10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霞浦县东方绿城3号楼1单元10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报名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合同包1

手机: 电话: 传真:

是否需要邮寄: 邮寄地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长春中心小学     

地址:霞浦县长春镇长春村        

联系方式:* 王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霞浦县东方绿城3号楼1单元1002            

联系方式:陈工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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