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的质疑答复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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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的质疑答复书四

质 疑 人: 甘肃沃德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1幢3单元1808室-2(名城广场)

法定代表人:王晓玲

委托代理人:覃日权 电话:/

质疑人于2023年 (略) 书面递交了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的“质疑函”,经我公司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受理。

《质疑函》对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采购需求》、《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的相关内容提出了质疑。针对质疑人提出的质疑,我公司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植保站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我们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植保站的意见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公告第一条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00”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项,未进行分标,不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同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情况, (略) 合法权益。

答复:项目是否划分标段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也是法律法规赋予采购人的权利。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供应商做出任何限制,不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第八、第十七条的规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规定。

质疑人列举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植保站2019-2020年公开招标的同类项目的中标情况、中标供应商均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无直接关系,不属于可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范围。

质疑事项2: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 第2条 标的名称“县级病虫疫情信息化处理系统”“……硬件:★测报应用终端处理设备*1台,……移动测报手持设备*1台……”上述两款产品为《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目录内产品,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问题。

答复:本项目第2项的标的名称为“县级病虫疫情信息化处理系统”,在批复的采购计划表(广西政采[2023]20013号)中其采购目录编码为A*,不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桂财采〔2023〕9号)文中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目。测报应用终端处理设备、移动测报手持设备均属于第2项“县级病虫疫情信息化处理系统”的附属配置,不是直接采购的标的物,没有在批复的采购计划表中单独列出,且移动测报手持设备(其功能类似手机、移动电话等)也不是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目。

经采购人研究后,决定修改测报应用终端处理设备和移动测报手持设备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已发布的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二)。

质疑事项3: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8条标的物高空测报灯技术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略) 合法权益的”问题。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原文(略)

答复:本项目开始实施前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初步设计,在初步设计基础上,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库[2021]2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优化了采购需求。对于第8项高空测报灯部分技术参数也已做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已发布的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二)。

质疑函提到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项高空测报灯大部分技术参数与德保县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观测场建设项目BSZC2023-C3-*-GXXY相同的问题,据我公司向采购人了解,德保县农业农村局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咨询及参考了采购人的意见,两个为相互独立的项目。质疑人由此认为该项技术、服务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推断为主观猜测,缺乏有效事实依据,不成立。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三节.评分标准第二条 技术分第2项投标产品或技术应用证明文件分(满分6分)其中:

(2〉供应商所投产品或其主要部件(第1-9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每有1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3)供应商所投软件产品获得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每有1项得0.5分,最高得3分。

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视待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略) 合法权益。

答复:国家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产品知识产权,可以体现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及生产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本项目没有专门指定某品牌的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加分项,有专利的说明产品更优、更好。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情形。

经采购人研究后,拟将该项评分第(3)条修改为:供应商所投类似软件产品(类似软件产品是指如病虫发生规律分析、统计分析和信息化处理等方面)获得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有1项得0.5分,最高得3分。具体内容拟发布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三)。

质疑事项5: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三节.评分标准第二条 技术分第3点演示分(满分20分),其中:(内容略)。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略) 合法权益”的问题。

答复:首先本项目将“演示分”作为评分因素,目的主要是考查供应商的技术能力、履约能力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现场演示可以更直观地向评委展示各投标软件的性能与功能,以及是否满足项目需求等,能直观的体现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演示分满分虽有20分,但各演示功能点分散设置,需要演示的各功能点有14项,便于均衡考察各投标软件的性能与功能能否满足要求,各功能点的评分最多的只有2分,演示成功可以获得相应的分值。现场演示不作为实质性条件,不演示或部分演示、演示成功与否会影响演示得分,但不会导致投标无效。

其次,“广西主要迁飞性害虫发生规律分析系统”、“县级病虫疫情信息化处理系统”等软件都属于无形产品,“县级病虫疫情信息化处理系统”在广 (略) 、自治区、 (略) 已有多年采购,属于较为成熟的软件系统,演示要求已不构成对供应商的歧视或具有指定性、唯一性、排他性问题;“广西主要迁飞性害虫发生规律分析系统”虽属于本次采购的新建平台,但根据本项目所做的采购需求调查及近年国内同类项目应用情况,有关迁飞性害虫、流行性病害发生规律分析软件系统已有湖南、广 (略) 级单位以及全国农技推广中心投入使用,符合演示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演示要求也不构成对供应商限制竞争或具有指定性、唯一性、排他性问题。

最后,据了解“广西农作物病虫疫情信息调度指挥平台”和国家级“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数字化监测预警系统”(已停用)两级平台虽然都是北京 (略) 承建,但平台开发完成后所有权已经移交采购人,北京 (略) 仅作为平台的运营维护服务机构,且在历年的广西区内同类采购项目中,北京 (略) 均未直接参与投标。

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质疑人所提上述质疑事项1、3、5不成立,质疑事项2、4分部分成立,已发布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三)予以更正。

(略) 针对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作出的答复,质疑人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广西 (略)

2023年11月27日


质 疑 人: 甘肃沃德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1幢3单元1808室-2(名城广场)

法定代表人:王晓玲

委托代理人:覃日权 电话:/

质疑人于2023年 (略) 书面递交了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的“质疑函”,经我公司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受理。

《质疑函》对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采购需求》、《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的相关内容提出了质疑。针对质疑人提出的质疑,我公司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植保站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我们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植保站的意见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公告第一条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00”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项,未进行分标,不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同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情况, (略) 合法权益。

答复:项目是否划分标段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也是法律法规赋予采购人的权利。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供应商做出任何限制,不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第八、第十七条的规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规定。

质疑人列举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植保站2019-2020年公开招标的同类项目的中标情况、中标供应商均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无直接关系,不属于可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范围。

质疑事项2: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 第2条 标的名称“县级病虫疫情信息化处理系统”“……硬件:★测报应用终端处理设备*1台,……移动测报手持设备*1台……”上述两款产品为《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目录内产品,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问题。

答复:本项目第2项的标的名称为“县级病虫疫情信息化处理系统”,在批复的采购计划表(广西政采[2023]20013号)中其采购目录编码为A*,不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桂财采〔2023〕9号)文中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目。测报应用终端处理设备、移动测报手持设备均属于第2项“县级病虫疫情信息化处理系统”的附属配置,不是直接采购的标的物,没有在批复的采购计划表中单独列出,且移动测报手持设备(其功能类似手机、移动电话等)也不是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目。

经采购人研究后,决定修改测报应用终端处理设备和移动测报手持设备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已发布的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二)。

质疑事项3: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8条标的物高空测报灯技术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略) 合法权益的”问题。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原文(略)

答复:本项目开始实施前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初步设计,在初步设计基础上,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库[2021]2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优化了采购需求。对于第8项高空测报灯部分技术参数也已做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已发布的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二)。

质疑函提到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项高空测报灯大部分技术参数与德保县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观测场建设项目BSZC2023-C3-*-GXXY相同的问题,据我公司向采购人了解,德保县农业农村局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咨询及参考了采购人的意见,两个为相互独立的项目。质疑人由此认为该项技术、服务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推断为主观猜测,缺乏有效事实依据,不成立。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三节.评分标准第二条 技术分第2项投标产品或技术应用证明文件分(满分6分)其中:

(2〉供应商所投产品或其主要部件(第1-9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每有1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3)供应商所投软件产品获得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每有1项得0.5分,最高得3分。

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视待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略) 合法权益。

答复:国家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产品知识产权,可以体现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及生产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本项目没有专门指定某品牌的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加分项,有专利的说明产品更优、更好。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情形。

经采购人研究后,拟将该项评分第(3)条修改为:供应商所投类似软件产品(类似软件产品是指如病虫发生规律分析、统计分析和信息化处理等方面)获得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有1项得0.5分,最高得3分。具体内容拟发布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三)。

质疑事项5: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三节.评分标准第二条 技术分第3点演示分(满分20分),其中:(内容略)。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略) 合法权益”的问题。

答复:首先本项目将“演示分”作为评分因素,目的主要是考查供应商的技术能力、履约能力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现场演示可以更直观地向评委展示各投标软件的性能与功能,以及是否满足项目需求等,能直观的体现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演示分满分虽有20分,但各演示功能点分散设置,需要演示的各功能点有14项,便于均衡考察各投标软件的性能与功能能否满足要求,各功能点的评分最多的只有2分,演示成功可以获得相应的分值。现场演示不作为实质性条件,不演示或部分演示、演示成功与否会影响演示得分,但不会导致投标无效。

其次,“广西主要迁飞性害虫发生规律分析系统”、“县级病虫疫情信息化处理系统”等软件都属于无形产品,“县级病虫疫情信息化处理系统”在广 (略) 、自治区、 (略) 已有多年采购,属于较为成熟的软件系统,演示要求已不构成对供应商的歧视或具有指定性、唯一性、排他性问题;“广西主要迁飞性害虫发生规律分析系统”虽属于本次采购的新建平台,但根据本项目所做的采购需求调查及近年国内同类项目应用情况,有关迁飞性害虫、流行性病害发生规律分析软件系统已有湖南、广 (略) 级单位以及全国农技推广中心投入使用,符合演示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演示要求也不构成对供应商限制竞争或具有指定性、唯一性、排他性问题。

最后,据了解“广西农作物病虫疫情信息调度指挥平台”和国家级“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数字化监测预警系统”(已停用)两级平台虽然都是北京 (略) 承建,但平台开发完成后所有权已经移交采购人,北京 (略) 仅作为平台的运营维护服务机构,且在历年的广西区内同类采购项目中,北京 (略) 均未直接参与投标。

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质疑人所提上述质疑事项1、3、5不成立,质疑事项2、4分部分成立,已发布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三)予以更正。

(略) 针对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作出的答复,质疑人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广西 (略)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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