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大冶市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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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大冶市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各乡镇(场),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市围绕农业产业发展,以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为核心,不断深化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组织实施农业科技计划项目。根据《 (略)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大冶政规〔202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支持领域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大冶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税务关系在大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 (略) 级以上研发平台企业。

2、申报单位具备良好的运行机制,财务制度健全,且必须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成果转化(专利)或产学研合作协议;企业近2年内未发现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3、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在申报项目时不予受理:①知识产权存在纠纷的;②产学研合作协议已超过有效期的;③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通过结题、验收的;④近三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⑤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

(二)支持领域

本项目支持企业与高校、 (略) 所合作的可以批量生产或应用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涵盖经济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副产品贮藏加工等方面。重点支持动植物新优品种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智慧农业中智能装备的应用。

二、申报方式及程序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进入http://**.cn(大冶政府网),在“公告公示”栏下载相应的项目申报书,按要求编制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

2、项目推荐。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材料清单顺序用A4纸打印装订,加盖公章,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后,一式两份(电子版发至邮箱) (略) 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股。

3、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到2023年12月30日17:00截止。

三、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受理科室为: (略) 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股。

联系人:罗玉娇 郝潭

联系电话:0714-*

邮箱:*@*q.com

附件: (略) 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略) 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7日

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各乡镇(场),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市围绕农业产业发展,以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为核心,不断深化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组织实施农业科技计划项目。根据《 (略)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大冶政规〔202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支持领域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大冶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税务关系在大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 (略) 级以上研发平台企业。

2、申报单位具备良好的运行机制,财务制度健全,且必须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成果转化(专利)或产学研合作协议;企业近2年内未发现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3、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在申报项目时不予受理:①知识产权存在纠纷的;②产学研合作协议已超过有效期的;③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通过结题、验收的;④近三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⑤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

(二)支持领域

本项目支持企业与高校、 (略) 所合作的可以批量生产或应用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涵盖经济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副产品贮藏加工等方面。重点支持动植物新优品种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智慧农业中智能装备的应用。

二、申报方式及程序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进入http://**.cn(大冶政府网),在“公告公示”栏下载相应的项目申报书,按要求编制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

2、项目推荐。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材料清单顺序用A4纸打印装订,加盖公章,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后,一式两份(电子版发至邮箱) (略) 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股。

3、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到2023年12月30日17:00截止。

三、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受理科室为: (略) 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股。

联系人:罗玉娇 郝潭

联系电话:0714-*

邮箱:*@*q.com

附件: (略) 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略) 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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