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定塘镇浮礁路23号房屋修缮工程的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象山县定塘镇浮礁路23号房屋修缮工程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象山县定塘镇浮礁路23号房屋修缮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司以象发改审批【2023】180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2023县住建局危房解危项目中列支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象 (略) ,招标人为 象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178.5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19.8 万元,建设规模: 修缮建筑面积为780平方米 ,建设地点:象山县定塘镇隔岸村浮礁路 23 号 。

2.2招标范围:象发改审批【2023】180号文件范围内修缮墙体、拆除屋面重做、局部梁、柱加固,铲除外墙饰面至砌体基层,重新粉刷加固并涂刷外墙涂料,改造给排水及公共部分内饰面,更换门窗等及其他配附属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96.7389万元 。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 90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 资质。

3.2业绩要求: /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 的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岗项目。

(三)其他: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http://**:7181/login)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 (略) 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http://**)操作指南处查阅《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以及《象山县小型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74-*)。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12月 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4 日 17 时00 分。

4.5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 (略) 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6收取交易平台系统使用费100元/项目/家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12 月 5 日 9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http://**:7181/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 (略)

地址: 象山县樟树下村

联系人: 屠 勇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大碶头路526号

联系人:胡彦彦 电话: 0574-* 、*

电子邮件:*@*q.com

监督部门:象 (略)

1. 招标条件

象山县定塘镇浮礁路23号房屋修缮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司以象发改审批【2023】180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2023县住建局危房解危项目中列支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象 (略) ,招标人为 象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178.5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19.8 万元,建设规模: 修缮建筑面积为780平方米 ,建设地点:象山县定塘镇隔岸村浮礁路 23 号 。

2.2招标范围:象发改审批【2023】180号文件范围内修缮墙体、拆除屋面重做、局部梁、柱加固,铲除外墙饰面至砌体基层,重新粉刷加固并涂刷外墙涂料,改造给排水及公共部分内饰面,更换门窗等及其他配附属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96.7389万元 。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 90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 资质。

3.2业绩要求: /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 的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岗项目。

(三)其他: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http://**:7181/login)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 (略) 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http://**)操作指南处查阅《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以及《象山县小型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74-*)。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12月 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4 日 17 时00 分。

4.5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 (略) 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6收取交易平台系统使用费100元/项目/家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12 月 5 日 9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http://**:7181/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 (略)

地址: 象山县樟树下村

联系人: 屠 勇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大碶头路526号

联系人:胡彦彦 电话: 0574-* 、*

电子邮件:*@*q.com

监督部门:象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