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改革宣传的遴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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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改革宣传的遴选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略) 医疗保障局医保改革宣传项目

2.采购单位: (略) 医疗保障局

3.最高限价:16万元

二、项目要求

以专业的宣传策划、内容制作、平台渠道力量,创新医保宣传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医保改革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主要内容包括:

1.协助开展医保宣传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数字化转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医保改革成效与医保惠民政策宣传,提供宣传建议,并通过权威媒体(微信、APP、网站等)进行宣传报道。宣传信息不少于8篇,其中微信头条不少于1篇,首页宣传不少于3篇。

2.医保政策专栏宣传。根据工作需要,依托本地权威报纸, (略) 医保局成立5周年、深入推进医保改革、群众关心关注的医保政策等进行宣传。报纸通栏不少于4个。

3.医保宣传视频制作。根据工作需要,围绕医保改革推进情况及成效,制作至少1个精品短视频,时长在1分钟以上,视频具体时长与呈现形式以实际需求为准。

4.线上线下活动。 (略) 医保局成立5周年、“无锡医保”公众号百万粉丝回馈等主题,开展线上与线下活动。活动总次数不少于3次。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申报人应具有医保宣传策划、内容设计和制作能力,能提供权威媒体展示渠道。 (略) 医保工作基本情况和特点,近三年有参与相类似项目宣传或短视频制作经验。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4. 申 报 人 须 提 供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4日。

(二)下载材料: (略) 医疗保障局网站查看遴选公告并下载《 (略) 医疗保障局医保改革宣传项目评分表》。

(三)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3年12月4日17:00以前将项目方案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以电子扫描版形式 (略) 医疗保障局办公室(*@*26.com)。

(四)组织评审: (略) 医疗保障局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团队实力和项目经验等方面,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五)结果公示: (略) 医疗保障局将对评审 (略) 医疗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五、联系方式

部门: (略) 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地址: (略) 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8 号楼 2 层

联系人:俞先生

电话:(0510)*(*)

信箱: *@*26.com 邮编:*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略) 医疗保障局医保改革宣传项目

2.采购单位: (略) 医疗保障局

3.最高限价:16万元

二、项目要求

以专业的宣传策划、内容制作、平台渠道力量,创新医保宣传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医保改革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主要内容包括:

1.协助开展医保宣传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数字化转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医保改革成效与医保惠民政策宣传,提供宣传建议,并通过权威媒体(微信、APP、网站等)进行宣传报道。宣传信息不少于8篇,其中微信头条不少于1篇,首页宣传不少于3篇。

2.医保政策专栏宣传。根据工作需要,依托本地权威报纸, (略) 医保局成立5周年、深入推进医保改革、群众关心关注的医保政策等进行宣传。报纸通栏不少于4个。

3.医保宣传视频制作。根据工作需要,围绕医保改革推进情况及成效,制作至少1个精品短视频,时长在1分钟以上,视频具体时长与呈现形式以实际需求为准。

4.线上线下活动。 (略) 医保局成立5周年、“无锡医保”公众号百万粉丝回馈等主题,开展线上与线下活动。活动总次数不少于3次。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申报人应具有医保宣传策划、内容设计和制作能力,能提供权威媒体展示渠道。 (略) 医保工作基本情况和特点,近三年有参与相类似项目宣传或短视频制作经验。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4. 申 报 人 须 提 供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4日。

(二)下载材料: (略) 医疗保障局网站查看遴选公告并下载《 (略) 医疗保障局医保改革宣传项目评分表》。

(三)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3年12月4日17:00以前将项目方案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以电子扫描版形式 (略) 医疗保障局办公室(*@*26.com)。

(四)组织评审: (略) 医疗保障局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团队实力和项目经验等方面,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五)结果公示: (略) 医疗保障局将对评审 (略) 医疗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五、联系方式

部门: (略) 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地址: (略) 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8 号楼 2 层

联系人:俞先生

电话:(0510)*(*)

信箱: *@*26.com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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