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药业集团研发中心核心机房设备升级项目公告
天津药业集团研发中心核心机房设备升级项目公告
天津药业集团研发中心核心机房设备升级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0615-*)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药业集团研发中心核心机房设备升级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其他 ,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采购内容:包含设备清单内设备及迁移服务,详见清单。服务器:4台;安装及迁移服务:1项;动环监控系统:1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该资格要求,均为实质性需求,不满足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受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投标人应提供近一个财政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供应商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事项须提供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5日每日9:00时-11:30时,14:00时-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1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 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现场递交,地点为(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 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
七、其他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项目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天津开发区东区黄海路221号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 系 人:郭女士、李女士
电 话:022-*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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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药业集团研发中心核心机房设备升级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0615-*)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药业集团研发中心核心机房设备升级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其他 ,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采购内容:包含设备清单内设备及迁移服务,详见清单。服务器:4台;安装及迁移服务:1项;动环监控系统:1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该资格要求,均为实质性需求,不满足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受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投标人应提供近一个财政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供应商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事项须提供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5日每日9:00时-11:30时,14:00时-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1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 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现场递交,地点为(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 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
七、其他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项目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天津开发区东区黄海路221号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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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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