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起重机维护保养比选邀请书二次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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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外包装必需注明比选项目名称,
若邮寄必需在邮寄包装外注明比选项目
四川 (略)
2023-2024年起重机维护保养比选邀请书
二O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一、 比选项目:2023-2024年起重机维护保养
二、比选项目概况:
详见比选技术要求
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或邮寄比选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四、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必须以投选人名义签订合同。
五、 凡不响应“星号”项者均被作为废标处理。
六、中选结果另行通知,比选人对未中选者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比选申请文件资料。
七、本次比选活动由比选人负责解释,并由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
八、比选人:四川 (略)
地 址: (略) 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
业务联系人:徐荣凯 *
技术联系人:何林洪 *
监督/投诉电话:0835-* 邮箱:*@*ian-http://**
第二部分 比选须知
一、比选人须知
序号 | 事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项目名称 | 2023-2024年起重机维护保养 |
2 | 比选范围和内容 | 见技术要求 |
3 | 最高限价 | (9.9万元,含13%增值税) 报价注明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票,超限价视为废标。 |
4 | 交货期 | 见技术要求 |
5 | 付款方式 | 见合同模板第九条 |
6 | 比选方式 | 公开比选 |
7 | 评选办法 | 综合比选( ),最低价比选( √ ) |
8 | 合格中选人条件 | 经营范围:设备设计、制造、维修等。 |
9 | 比选申请文件 | 1)比选申请文件为商务1份,技术1份,价格1份。 2)比选申请文件用A4纸打印,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 *3)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项目名称,须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若不注明项目名称,则不能参与比选,一切责任自负。 |
10 | 比选保证金 | 金 额:人民币/元 交款方式: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中选货币):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等方式递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四川 (略)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交款截止时间:2022 年 /月 / 日 / 点前(中选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11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方式及时间 | 方式:邮寄或送达。截止时间:2023.12.5.上午10:00分比选文件外包装必须备注此次参与比选项目名称. |
12 | 比选申请文件 递交地点 | 四川 (略) 审计与风险部 ( (略) 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四川 (略) ,潘泽兵(*)。快递标书请于快递单号上备注本次参与比选项目名称。 |
13 | 答疑 | 请比选人将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ian-http://** ,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将组织答疑,并以书面形式统一回复。 |
14 | 比选费用 | 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
二、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的组成
l、企业简介、项目介绍等(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为商务1份,技术1份,价格1份;
3、如比选申请人派出参与比选的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比选申请人统一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须签字;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资质文件(须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主要业绩证明:近期的主要业绩表及图片,业绩表中应写明规格、年份、用户、规模、联系方式等;
8、其他:参选方需提供联系方式。
(二)答疑
中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比选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统一发给所有中选人。
(三)比选文件的修改
1、在比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比选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在比选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3、补充通知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申请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比选人将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比选文件未加盖骑缝章以自动作废处理,
2)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信封注明标书名称,加盖密封章。
3)在比选申请文件封口处应当盖有清晰可辨认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章。
4)如果比选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2、比选截止期
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须知中规定的时间(2023年12月5日上午10:00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给比选人。
超过比选申请截止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打“★”符号项为重点项必应项,并对方案实施和保证能力进行描述说明。未对“★”项进行说明的比选文件比选小组将其判定为废标。
起重机维保技术要求
第一章设备情况及项目要求
1.1协议设备基本情况
序号 | 设备编号 | 设备编码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厂家 | 使用单位 | 安装地点 |
1 | * | 2015D-2838 | 电动单梁行车 | ELK5-22.5X9-A5 | 洛阳卡瑞起重 | 驱动桥厂 | 102A厂房靠通道 |
2 | * | 2015D-2838-1 | 电动单梁行车 | ELK5--22.5X9-A5 | 102A厂房靠办公楼 | ||
3 | * | 2015LH-2931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10.4-A5 | 悬架厂 | 102B厂房B区新设备线 | |
4 | * | 2015LH-2931-1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10.4-A5 | 102B厂房B区内高压线 | ||
5 | * | 2015LH-2931-2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10.4-A5 | 102B厂房B区闲置设备线 | ||
6 | * | 2015LH-2931-3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10.4-A5 | 102B厂房B区旧设备线 | ||
7 | * | 2015LH-2932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9-A5 | 102B厂房C区剪板线 | ||
8 | * | 2015LH-2839 | 电动单梁行车 | ELK5-22.5X9-A5 | 生产物流部 | 102B厂房C区钢管线 | |
9 | * | 2015LH-2934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0-21.7X9-A5 | 生产保障部 | 102B厂房D区龙门刨区 | |
10 | * | 2015LH-2933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0-22.5X9-A5 | 生产保障部 | 102B厂房D区设备大修 | |
11 | * | 葫芦吊 | 5T-12m | 成都重工起重 | 悬架厂 | 铝合金线 | |
12 | * | 单梁葫芦 | CD1 | 河南晟源 | 生产物流部 | 污水站 | |
13 | 无边 | 单梁起重机 | LD2t-7.6m | 重庆纽特 | 生产物流部 | 固废堆码场 | |
设备状况:现场验证 |
1.2服务期限
维护保养的期限于2022年11月29日起至2023年11月30 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合作愉快且满足建安的比选制度要求的前提下直接续签协议,否则约定期限届满,重新进行比选。
1.2.1续签协议基本要求:a、应急抢修及时,未出现设备故障后未在约定时间进场的现象。b、因维保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c、因维保不到位造成设备较大部件的更换。
1.3服务项目
1.3.1建安公司名山新厂区13台起重机维修保养.
1.3.2本技术要求只限于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应急维修,对于设备大、中修项目、技术标准提高涉及改造,比选方就修理项目重新组织比选。
*1.4服务项目的资质
1.4.1参选方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起重机)大修、维修、安装、改造资质。(参选文件中提供)
1.4.2现场作业人员需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起重机)作业资质,(参选文件中提供)且无恐高症、高血压等病症,同时严禁酒后或食用不适合高空作业的药物情况下作业。
1.4.3现场作业人员需应为参选方员工,购买了80万元以上的
人身意外保险;(参选文件中提供合同证明)
1.4.4参选方需在雅安雨城区或名山区设立常驻服务站,常驻人员不低于有特种作业资质的一个电工一个维修钳工。(参选文件中提供)
第二章 参选方的责任
2.1参选方责任
2.1.1保证比选方起重机通过政府专业管理机构的年检和相关机构日常检查;负责完成年检或日常检查中发生的属本协议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2.1.2定期(1次/月)原则上车间盘存日对起重机进行维护保养,在接到*方紧急召修后,在4小时内到场提供应急服务;存在安全隐患时2小时到场。如未及时到厂按2000元/次进行处罚。
2.1.3参选方应储备一定的易损件,以防止停机待料现象发生。
2.1.4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和各类油脂和清洁材料,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护栏,必要时设置专人值守。
2.1.5参选方将随时听取比选方的反馈,对不正常运行状况,做认真分析及纠正。
2.1.6积极指导和配合比选方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特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等。
2.1.7参选方现场作业应遵守比选方的安全环保要求,并签订年度《相关方安全环保协议》
2.2参选方责任范围
对于未能明显察觉到的故障所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政府有关部门鉴定并确定责任。执行协议(合同)过程中由于参选方工作人员过失而造成的直接的可预见的延误、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由参选方承担。
2.3免责条款
2.3.1非参选方的责任导致的设备零部件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造成比选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参选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3.2 *方承担200 元以下的材料费,在检修中发现有需要更换200元以上的部件由参选方通知比选方,由比选方 (略) 场采购,参选方对品质确认后方可安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设备损坏或需更换零配件,所需费用全部由比选方自行承担。
2.3.3 参选方应保证维护保养的起重机符合最新《起重机维修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国家、地方其他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
第三章 比选方责任
3.1维修现场
比选方应为参选方员工在不违反比选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出入之方便。
3.2比选方对设备情况的反映
比选方有义务提供有关起重机及其运行的准确信息,供参选方准确判定设备故障和分清责任。
3.3额外费用的支付
一切在参选方责任以外之料件损坏,其更换或修理之费用将由比选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改变需增减安全装置时,由比选方支付增减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
3.4年检及其费用
由比选方负责办理政府部门起重机年检的申报,参选方负责设备的迎检准备工作,年检费用由比选方支付。
第四章 技术条款
4.1起重机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和要求
序 号 | 检查项目 | 定期维护 | 检 查 内 容 | 检 修 要 求 | ||||
1 个 月 | 3 个 月 | 6 个 月 | 9 个 月 | 1 | ||||
年 | ||||||||
1 | 减速器齿轮 | ※ | 检查有无杂音发热及震动 | 无杂音、显著发热或震动 | ||||
※ | 检查齿面有无磨损及损伤 | 不可有明显磨损或损伤 | ||||||
※ | 检查轮毂、轮辐、轮齿有无裂纹、变形及损伤 | 不应有裂纹及变形或损伤 | ||||||
※ | ※ | 检查键有无松动、出槽及变形 | 无松动,出槽或明显变形 | |||||
※ | ※ | 检查键槽有无裂纹及变形 | 不可有裂纹或变形 | |||||
※ | 检查轮齿接触及啮合状况有无异常 | 不可单端接触、啮合深度要适当 | ||||||
※ | 检查给油情况 | 给油须适当 | ||||||
2 | 齿轮箱体 | ※ | 检查有无裂纹、变形、损伤 | 无裂纹、明显变形或损伤 | ||||
※ | 检查油量及污染状况 | 油量适当无显著污染 | ||||||
※ | 检查漏油否 | 不可漏油 | ||||||
※ | 安装螺栓和螺母有松动或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3 | 检查有无裂纹、变形或磨损 | 无裂纹及明显变形或磨损 | ||||||
卷筒 | 检查钢丝绳固定部分有无异常 | 无异常 | ||||||
卷筒体 | 检查钢丝绳有脱槽状否 | 无脱槽痕迹 | ||||||
检查卷同齿轮安装螺栓有无松动及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轴和轴承 | ※ | 检查有无裂纹及磨损 | 无裂纹或磨损明显状 | |||||
※ | 检查给油情况 | 给油正常 | ||||||
※ | 转动卷同检查轴承磨损 | 不可有杂音、异常发热或异常磨损 | ||||||
4 | 滑轮 | 检查有无裂纹、变形及磨损 | 无裂纹、变形或磨损 | |||||
检查绳槽有无异常 | 无异常磨损 | |||||||
检查钢丝绳有脱槽状否 | 无脱槽痕迹 | |||||||
检查紧固性有松动及脱落否 | 无松动或脱落 | |||||||
钢丝绳档 | 检查防止钢丝绳脱槽件是否有脱落或变形 | 无脱落或变形 | ||||||
5 | 钢丝绳 | ※ | 检查钢丝绳的结构及直径与原规格的相符性 | 必须与原规格相符 | ||||
钢丝绳的结构 | ※ | 吊钩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有安全圈否 | 留有2圈以上的安全圈 | |||||
钢丝绳状况 | 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直径减小、弯折、松散及腐蚀 | 断丝数达标准规定应报废 | ||||||
直径磨损达7%应报废 | ||||||||
有弯折状况应报废 | ||||||||
呈相当松弛状况应报废 | ||||||||
有腐蚀(尤为内部腐蚀)应报废 | ||||||||
钢丝绳端部加工有无损伤、松动、脱落 | 无损伤、松动、脱落 | |||||||
检查有无跳槽现象 | 无跳槽乱绳 | |||||||
检查给油情况 | 给油适当 | |||||||
检查有无粘附砂子、尘土、水分等 | 无粘附砂子、尘土、水分 | |||||||
钢丝绳与其它摩擦状况 | ※ | 检查钢丝绳是否和其它部位摩擦 | 不可摩擦 | |||||
※ | 检查与平衡滑轮相接触部分有异常否 | 不可有明显变形或磨损 | ||||||
6 | 吊具吊钩 | 检查吊钩有无裂纹、变形及磨损 | 无裂纹及明显变形或磨损 | |||||
检查吊钩转动时滚动轴承和吊钩螺纹部分有无杂音 | 须转动灵活、螺纹部分无杂音 | |||||||
检查钩口有无异常情况 | 钩口处无明显 | |||||||
检查给油情况 | 给油适当 | |||||||
7 | 挡板螺钉等紧固件 | ※ | 检查挡板螺母等有否松动脱落及变形 | 无松动、脱落及变形 | ||||
※ | 检查侧板有无裂纹及变形 | 无裂纹、无明显变形 | ||||||
※ | 检查紧固件有无松动及脱落 | 无松动及脱落 | ||||||
※ | 检查钢丝绳的防脱装置有无裂纹及变形 | 无明显变形或磨损 | ||||||
※ | 检查吊钩口有无磨损及变形 | 无磨损及变形 | ||||||
8 | 安装的紧固件 | ※ | 检查有无松动或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9 | 轮子踏面 | ※ | 检查踏面有无磨损 | 不得有明显磨损 | ||||
※ | 检查主动轮及从动轮的直径差 | 不可有明显磨损 | ||||||
9 | 轮子踏面 | ※ | 检查有无裂纹及变形 | 不应有裂纹及明显变形 | ||||
10 | 上升高度限位器动作状态 | ※ | 检查动作位置及动作状态恰当否 | 设置的位置应准确、动作合适 | ||||
检查杠杆等有无磨损及变形 | 无磨损或变形 | |||||||
触头 | ※ | 检查是否磨损或熔焊 | 无磨损或熔焊 | |||||
※ | 检查复位弹簧有无弯折或变形 | 无裂纹或变形 | ||||||
螺杆及螺母 | ※ | 检查有无裂纹及变形 | 无裂纹或变形 | |||||
其他紧固件 | ※ | 检查有无松动或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上升下降高度限位器动作状态、触头、紧固件等 | ※ | 检查有无松动和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蜗轮、杆及螺杆 | ※ | 检查有无松动和脱落 | 无缺油、明显磨损或变形 | |||||
11 | 运行限位开关 | ※ | 检查动作情况是否正常 | 确实能断电 | ||||
12 | 运行缓冲器动作状态 | ※ | 检查动作情况是否正常 | 停止平稳,无明显冲击 | ||||
缓冲器 | ※ | 检查有无损伤及差位 | 无损伤及差位 | |||||
※ | 检查安装螺钉有无松动及脱落 | 不能松动或脱落 | ||||||
13 | 主梁和端梁结构件 | ※ | 检查结构有无异常变形及整件扭曲 | 不得有异常变形和明显扭曲 | ||||
※ | 检查有无裂纹 | 无裂纹 | ||||||
※ | 检查有无腐蚀 | 无明显腐蚀 | ||||||
※ | 检查连接部分的螺栓有无松动、脱落、裂纹及腐蚀 | 不得有松动、脱落、裂纹及明显腐蚀 | ||||||
主梁 | ※ | 检查主梁在中央位置上起吊额定载荷的下扰情况 | 对A3~A6级的下扰≤S/800 | |||||
对A7~A8级的下扰≤S/1000 | ||||||||
14 | 轨道 | ※ | 检查裂纹、变形、磨损情况 | 无裂纹、变形和过度磨损 | ||||
※ | 轨道安装紧固件或焊接件 | 无松动、无脱焊 | ||||||
15 | 绝缘子 | ※ | 检查有无脱落或紧固件有无松动 | 无脱落,无松动 | ||||
※ | 检查绝缘子及绝缘物有无破损及污损等 | 无破损,无污损 | ||||||
16 | 集电器机构 | ※ | 检查有无磨损、变形及损伤 | 无严重磨损、变形及损伤 | ||||
※ | 检查润滑情况 | 给油要适当 | ||||||
17 | 电源指示 | 检查是否明显、有效 | 应明显、有效 | |||||
18 | 控制电路和回路 | ※ | 检查线路的线缆是否老化 | 无老化 | ||||
※ | 各接线点牢固、可靠 | 应牢固、可靠 | ||||||
19 | 电控箱 | ※ | 电控箱内清洁、线路整齐 | 应清洁、整齐 | ||||
※ | 各电器元件安装牢固、无损坏 | 应安装牢固、无损坏 | ||||||
※ | 各电器元件无老化、灵敏可靠 | 无老化,灵敏可靠 | ||||||
※ | 接地安全可靠 | 应安全可靠 |
4.2维保、修理、巡检作业完成后应填写的记录。
4.2.1起重机月度、季度、年度维护保养记录。
4.2.2起重机维修记录。
4.2.3起重机巡检记录。
第四部分 商务合同
四川 (略) 起重机维保技术要求
第一章设备情况及项目要求
1.1协议设备基本情况
序号 | 设备编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厂家 | 使用单位 | 安装地点 |
1 | * | 电动单梁行车 | ELK5-22.5X9-A5 | 洛阳卡瑞起重 | 驱动桥厂 | 102A厂房靠通道 |
2 | * | 电动单梁行车 | ELK5--22.5X9-A5 | 102A厂房靠办公楼 | ||
3 | *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10.4-A5 | 悬架厂 | 102B厂房B区原新设备线 | |
4 | *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10.4-A5 | 生产保障部 | 102B厂房B区原内高压线 | |
5 | *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10.4-A5 | 生产保障部(监管) | 102B厂房B区原闲置设备线 | |
6 | *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10.4-A5 | 102B厂房B区原旧设备线 | ||
7 | *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9-A5 | 102B厂房C区原剪板线 | ||
8 | * | 电动单梁行车 | LH10-22.5X9-A5 | 悬架厂 | 102B厂房C区原钢管线 | |
9 | *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0-21.7X9-A5 | 生产保障部 (监管) | 102B厂房D区原龙门刨区 | |
10 | * | 电动双梁行车 | ELK5-22.5X9-A5 | 102B厂房D区原设备大修 | ||
11 | * | 葫芦吊 | 5T-12m | 成都重工起重 | 悬架厂 | 铝合金线 |
12 | *-1 | 单梁葫芦 | CD1 | 河南晟源 | 生产物流部 | 污水站 |
13 | *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2t-7.6m | 重庆纽特 | 生产物流部 | 固废堆码场 |
14 | *-2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2t-8m | 河南晟源(成都重工)改造) | 驱动桥厂 | 固废堆码场 |
15 | 无边 |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 MH5-19A5 | 德马科 | 生产保障部 | 103维修车间 |
16 | * | 龙门吊(改造为桥式2台) | BMH/2.5T | (略) 晟源 | 研发中心 | 台架试验台 |
1.2服务期限
维护保养的期限于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 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合作愉快且满足建安的比选制度要求的前提下直接续签协议,否则约定期限届满,重新进行比选。
1.2.1续签协议基本要求:
a、应急抢修及时,未出现设备故障后未在约定时间进场的现象。
b、因维保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
c、因维保不到位造成设备较大部件的更换。
d、因维保不到位被安全部门考核。
1.3服务项目
1.3.1建安公司名山新厂区17台起重机维修保养。
1.3.2本技术要求只限于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应急维修,对于设备大、中修项目、技术标准提高涉及改造,比选方就修理项目重新组织比选。
*1.4服务项目的资质
1.4.1参选方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起重机)大修、维修、安装、改造资质。(参选文件中提供)
1.4.2现场作业人员需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起重机)作业资质,(参选文件中提供)且无恐高症、高血压等病症,同时严禁酒后或食用不适合高空作业的药物情况下作业。
1.4.3现场作业人员需应为参选方员工,购买了80万元以上的
人身意外保险;(参选文件中提供合同证明)
1.4.4参选方需在雅安雨城区或名山区设立常驻服务站,常驻人员不低于有特种作业资质的一个电工一个维修钳工。高空维修作业时地面需监护人1名。(参选文件中提供)
1.4.5参选方需在常驻服务站备有应急抢修的高空作业平台(载荷800kg以上、举升高度12米)和工程服务车辆。
第二章 参选方的责任
2.1参选方责任
2.1.1保证比选方起重机通过政府专业管理机构的年检和相关机构日常检查;负责完成年检或日常检查中发生的属本协议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2.1.2定期(1次/月)原则上车间盘存日对起重机进行维护保养,在接到*方紧急召修后,在4小时内到场提供应急服务;存在安全隐患时2小时到场。如未及时到厂按2000元/次进行处罚。
2.1.3参选方应储备一定的易损件,以防止停机待料现象发生。
2.1.4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和各类油脂和清洁材料,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护栏,高空作业时地面必须设置专人值守。
2.1.5参选方将随时听取比选方的反馈,对不正常运行状况,做认真分析及纠正。
2.1.6积极指导和配合比选方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特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等。
2.1.7参选方现场作业应遵守比选方的安全环保要求,并签订年度《相关方安全环保协议》,作业不规范(登高、动火、吊装、焊接移动通讯工具使用、行走等) (略) 安全部门等考核,项目单位按照按照5倍标准考核参选方。
2.2参选方责任范围
对于未能明显察觉到的故障所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政府有关部门鉴定并确定责任。执行协议(合同)过程中由于参选方工作人员过失而造成的直接的可预见的延误、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由参选方承担。
2.3免责条款
2.3.1非参选方的责任导致的设备零部件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造成比选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参选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3.2 *方承担200 元以下的材料费,在检修中发现有需要更换200元以上的部件由参选方通知比选方,由比选方 (略) 场采购,参选方对品质确认后方可安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设备损坏或需更换零配件,所需费用全部由比选方自行承担。
2.3.3 参选方应保证维护保养的起重机符合最新《起重机维修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国家、地方其他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
第四章 比选方责任
3.1维修现场
比选方应为参选方员工在不违反比选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出入之方便。
3.2比选方对设备情况的反映
比选方有义务提供有关起重机及其运行的准确信息,供参选方准确判定设备故障和分清责任。
3.3额外费用的支付
一切在参选方责任以外之料件损坏,其更换或修理之费用将由比选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改变需增减安全装置时,由比选方支付增减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
3.4年检及其费用
由比选方负责办理政府部门起重机年检的申报,参选方负责设备的迎检准备工作,年检费用由比选方支付。
第五章 技术条款
4.1起重机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和要求(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 号 | 检查项目 | 定期维护 | 检 查 内 容 | 检 修 要 求 | ||||
1 个 月 | 3 个 月 | 6 个 月 | 9 个 月 | 1 | ||||
年 | ||||||||
1 | 减速器齿轮 | ※ | 检查有无杂音发热及震动 | 无杂音、显著发热或震动 | ||||
※ | 检查齿面有无磨损及损伤 | 不可有明显磨损或损伤 | ||||||
※ | 检查轮毂、轮辐、轮齿有无裂纹、变形及损伤 | 不应有裂纹及变形或损伤 | ||||||
※ | ※ | 检查键有无松动、出槽及变形 | 无松动,出槽或明显变形 | |||||
※ | ※ | 检查键槽有无裂纹及变形 | 不可有裂纹或变形 | |||||
※ | 检查轮齿接触及啮合状况有无异常 | 不可单端接触、啮合深度要适当 | ||||||
※ | 检查给油情况 | 给油须适当 | ||||||
2 | 齿轮箱体 | ※ | 检查有无裂纹、变形、损伤 | 无裂纹、明显变形或损伤 | ||||
※ | 检查油量及污染状况 | 油量适当无显著污染 | ||||||
※ | 检查漏油否 | 不可漏油 | ||||||
※ | 安装螺栓和螺母有松动或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3 | 检查有无裂纹、变形或磨损 | 无裂纹及明显变形或磨损 | ||||||
卷筒 | 检查钢丝绳固定部分有无异常 | 无异常 | ||||||
卷筒体 | 检查钢丝绳有脱槽状否 | 无脱槽痕迹 | ||||||
检查卷同齿轮安装螺栓有无松动及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轴和轴承 | ※ | 检查有无裂纹及磨损 | 无裂纹或磨损明显状 | |||||
※ | 检查给油情况 | 给油正常 | ||||||
※ | 转动卷同检查轴承磨损 | 不可有杂音、异常发热或异常磨损 | ||||||
4 | 滑轮 | 检查有无裂纹、变形及磨损 | 无裂纹、变形或磨损 | |||||
检查绳槽有无异常 | 无异常磨损 | |||||||
检查钢丝绳有脱槽状否 | 无脱槽痕迹 | |||||||
检查紧固性有松动及脱落否 | 无松动或脱落 | |||||||
钢丝绳档 | 检查防止钢丝绳脱槽件是否有脱落或变形 | 无脱落或变形 | ||||||
5 | 钢丝绳 | ※ | 检查钢丝绳的结构及直径与原规格的相符性 | 必须与原规格相符 | ||||
钢丝绳的结构 | ※ | 吊钩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有安全圈否 | 留有2圈以上的安全圈 | |||||
钢丝绳状况 | 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直径减小、弯折、松散及腐蚀 | 断丝数达标准规定应报废 | ||||||
直径磨损达7%应报废 | ||||||||
有弯折状况应报废 | ||||||||
呈相当松弛状况应报废 | ||||||||
有腐蚀(尤为内部腐蚀)应报废 | ||||||||
钢丝绳端部加工有无损伤、松动、脱落 | 无损伤、松动、脱落 | |||||||
检查有无跳槽现象 | 无跳槽乱绳 | |||||||
检查给油情况 | 给油适当 | |||||||
检查有无粘附砂子、尘土、水分等 | 无粘附砂子、尘土、水分 | |||||||
钢丝绳与其它摩擦状况 | ※ | 检查钢丝绳是否和其它部位摩擦 | 不可摩擦 | |||||
※ | 检查与平衡滑轮相接触部分有异常否 | 不可有明显变形或磨损 | ||||||
6 | 吊具吊钩 | 检查吊钩有无裂纹、变形及磨损 | 无裂纹及明显变形或磨损 | |||||
检查吊钩转动时滚动轴承和吊钩螺纹部分有无杂音 | 须转动灵活、螺纹部分无杂音 | |||||||
检查钩口有无异常情况 | 钩口处无明显 | |||||||
检查给油情况 | 给油适当 | |||||||
7 | 挡板螺钉等紧固件 | ※ | 检查挡板螺母等有否松动脱落及变形 | 无松动、脱落及变形 | ||||
※ | 检查侧板有无裂纹及变形 | 无裂纹、无明显变形 | ||||||
※ | 检查紧固件有无松动及脱落 | 无松动及脱落 | ||||||
※ | 检查钢丝绳的防脱装置有无裂纹及变形 | 无明显变形或磨损 | ||||||
※ | 检查吊钩口有无磨损及变形 | 无磨损及变形 | ||||||
8 | 安装的紧固件 | ※ | 检查有无松动或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9 | 轮子踏面 | ※ | 检查踏面有无磨损 | 不得有明显磨损 | ||||
※ | 检查主动轮及从动轮的直径差 | 不可有明显磨损 | ||||||
9 | 轮子踏面 | ※ | 检查有无裂纹及变形 | 不应有裂纹及明显变形 | ||||
10 | 上升高度限位器动作状态 | ※ | 检查动作位置及动作状态恰当否 | 设置的位置应准确、动作合适 | ||||
检查杠杆等有无磨损及变形 | 无磨损或变形 | |||||||
触头 | ※ | 检查是否磨损或熔焊 | 无磨损或熔焊 | |||||
※ | 检查复位弹簧有无弯折或变形 | 无裂纹或变形 | ||||||
螺杆及螺母 | ※ | 检查有无裂纹及变形 | 无裂纹或变形 | |||||
其他紧固件 | ※ | 检查有无松动或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上升下降高度限位器动作状态、触头、紧固件等 | ※ | 检查有无松动和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蜗轮、杆及螺杆 | ※ | 检查有无松动和脱落 | 无缺油、明显磨损或变形 | |||||
11 | 运行限位开关 | ※ | 检查动作情况是否正常 | 确实能断电 | ||||
12 | 运行缓冲器动作状态 | ※ | 检查动作情况是否正常 | 停止平稳,无明显冲击 | ||||
缓冲器 | ※ | 检查有无损伤及差位 | 无损伤及差位 | |||||
※ | 检查安装螺钉有无松动及脱落 | 不能松动或脱落 | ||||||
13 | 主梁和端梁结构件 | ※ | 检查结构有无异常变形及整件扭曲 | 不得有异常变形和明显扭曲 | ||||
※ | 检查有无裂纹 | 无裂纹 | ||||||
※ | 检查有无腐蚀 | 无明显腐蚀 | ||||||
※ | 检查连接部分的螺栓有无松动、脱落、裂纹及腐蚀 | 不得有松动、脱落、裂纹及明显腐蚀 | ||||||
主梁 | ※ | 检查主梁在中央位置上起吊额定载荷的下扰情况 | 对A3~A6级的下扰≤S/800 | |||||
对A7~A8级的下扰≤S/1000 | ||||||||
14 | 轨道 | ※ | 检查裂纹、变形、磨损情况 | 无裂纹、变形和过度磨损 | ||||
※ | 轨道安装紧固件或焊接件 | 无松动、无脱焊 | ||||||
15 | 绝缘子 | ※ | 检查有无脱落或紧固件有无松动 | 无脱落,无松动 | ||||
※ | 检查绝缘子及绝缘物有无破损及污损等 | 无破损,无污损 | ||||||
16 | 集电器机构 | ※ | 检查有无磨损、变形及损伤 | 无严重磨损、变形及损伤 | ||||
※ | 检查润滑情况 | 给油要适当 | ||||||
17 | 电源指示 | 检查是否明显、有效 | 应明显、有效 | |||||
18 | 控制电路和回路 | ※ | 检查线路的线缆是否老化 | 无老化 | ||||
※ | 各接线点牢固、可靠 | 应牢固、可靠 | ||||||
19 | 电控箱 | ※ | 电控箱内清洁、线路整齐 | 应清洁、整齐 | ||||
※ | 各电器元件安装牢固、无损坏 | 应安装牢固、无损坏 | ||||||
※ | 各电器元件无老化、灵敏可靠 | 无老化,灵敏可靠 | ||||||
※ | 接地安全可靠 | 应安全可靠 |
4.2维保、修理、巡检作业完成后应填写的记录。
4.2.1起重机月度、季度、年度维护保养记录。
4.2.2起重机维修记录。
4.2.3起重机巡检记录。
设备维修/保养/改造合同 合同编号:*方:四川 (略) (以下称*方) 签订时间:2022年 月 日
*方: (以下称*方) 签订地点: (略)
?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所需材料及项目内容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完成时间
序 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 量 | 单价(元) | 总金额(元) | 完成日期 |
1 | 台 | 1 | |||||
合计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含税13%总价),提供增值税专票。 |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详见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第三条 质量保证
1、*方保证满足*方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若未满足*方要求,*方无条件按本合同第十条赔偿。如果*方安装有质量问题,*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合同。
2、质保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且质保期期间设备安装项目出现问题的,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方承担。
3、*方保证无论质量保证期内外,在接到用户信息后的 2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在质量保证期后或质保期内因*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问题,*方仍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方所需的技术服务,并可收取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 设备维修、调试及验收地点 见技术要求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运输及运输费用由*方负责。
第六条 包装要求
*方自行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输。
第七条 验收
*方应当在*方安装完成交付使用后10日内对设备进行验收签收,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为准。异议期限为交付签收后15日内。
第八条 随机备件、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按*方技术要求。
第九条 结算与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 元(13% )含税。
本合同价格包括:《技术协议》约定的维修所需备品备件费、材料费、特殊工具配件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资料费、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等。
2、付款,1年两次付款。付款前*方将发票交到*方,*方收到发票后2个月内支付。
3、付款方式:当期付款在人民币*万元(不含)以内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人民币*万元(含)以上的以半年期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要求完成设备安装事项。每逾期一日,*方按合同价的 0.5 %交纳违约金,*方可在应付货款中扣出;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2、*方设备安装不能满足约定要求,如果*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方不能利用的,*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如因*方在安装过程中操作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方承担全部责任。
4、如*方逾期履行合同超过 7 天,应视为*方不能交货,*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退回*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双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3、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4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若在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方所 (略) 起诉。所有诉讼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均由败诉方全部承担。
第十三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遵守 (略) 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商业环境;不向对方相关人员及其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贵重礼品、回扣、礼金和有价证券、佣金、安排旅游或支付相关费用等。
如一方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守约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 其他
1、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他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在本合同签订以前形成的均自动失效,以本合同为准。
3、 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方的权利和义务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转让。
6、 本合同有效期:合同履行完成。
7、 本合同一式*份,*方*份,*方*份。
* 方 | * 方 | ||||
单位名称 | 四川 (略)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略) 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耿海波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
签字时间: | 签字时间: | ||||
电话: | 电话: 传真 | ||||
手机: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工行雅安河北街支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1685 | 账号 | |||
税号 | *56Q | 税号 |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廉洁共建协议书
*方:四川 (略)
*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实现诚信合规经营,践行公平公正,推进共享共赢,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廉洁共建协议:
第一条 **双方共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 (略) 场规则,不营私舞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严格廉洁从业要求,加强员工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
第二条 *方义务
*方有义务督促并监督自己的员工做到:
(一)不索要或接受*方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电子红包等;
(二)不在*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接受其它变相资助;
(三)不在*方或*方的关联单位入股或变相入股分红和兼职取酬;
(四)不得参加*方安排的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及打牌等活动;
(五)不得向*方单位及人员借款;
(六)不利用职权通过*方为个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对*方举报反映的问题,*方要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方确保对*方举报行为不进行打击报复。
*方举报受理部门:四川 (略) 纪检部,地址: (略) 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邮编:*,电子邮箱:*@*63.com, 举报电话:(0835)*、*。
第三条 *方义务
(一)不得向*方人员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提货卡(券)、电子红包等;
(二)不得为*方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三)不得为*方人员安排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通过打牌等带彩娱乐活动,变相贿赂*方人员;
(五)不得为*方人员在*方投资入股提供方便;
(六)不得安排*方人员在*方兼职取酬;
(七)不得为*方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八)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方人员打探有关商业秘密;
(九)对*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及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向*方监督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方调查取证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方违反本协议的,*方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理(单处或并处):
1.*方有权向*方收取违纪违规金额5至10倍的违约金,且*方通过违纪违规方式获得的不正当得益应全部退还*方。
2.取消*方在*方的新增业务(新增业务量及新的业务种类)资格。
3.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与*方的合同履行,并将*方列入黑名单,取消*方供应商资格。
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方:四川 (略) *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比选文件外包装必需注明比选项目名称,
若邮寄必需在邮寄包装外注明比选项目
四川 (略)
2023-2024年起重机维护保养比选邀请书
二O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一、 比选项目:2023-2024年起重机维护保养
二、比选项目概况:
详见比选技术要求
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或邮寄比选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四、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必须以投选人名义签订合同。
五、 凡不响应“星号”项者均被作为废标处理。
六、中选结果另行通知,比选人对未中选者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比选申请文件资料。
七、本次比选活动由比选人负责解释,并由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
八、比选人:四川 (略)
地 址: (略) 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
业务联系人:徐荣凯 *
技术联系人:何林洪 *
监督/投诉电话:0835-* 邮箱:*@*ian-http://**
第二部分 比选须知
一、比选人须知
序号 | 事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项目名称 | 2023-2024年起重机维护保养 |
2 | 比选范围和内容 | 见技术要求 |
3 | 最高限价 | (9.9万元,含13%增值税) 报价注明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票,超限价视为废标。 |
4 | 交货期 | 见技术要求 |
5 | 付款方式 | 见合同模板第九条 |
6 | 比选方式 | 公开比选 |
7 | 评选办法 | 综合比选( ),最低价比选( √ ) |
8 | 合格中选人条件 | 经营范围:设备设计、制造、维修等。 |
9 | 比选申请文件 | 1)比选申请文件为商务1份,技术1份,价格1份。 2)比选申请文件用A4纸打印,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 *3)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项目名称,须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若不注明项目名称,则不能参与比选,一切责任自负。 |
10 | 比选保证金 | 金 额:人民币/元 交款方式: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中选货币):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等方式递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四川 (略)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交款截止时间:2022 年 /月 / 日 / 点前(中选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11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方式及时间 | 方式:邮寄或送达。截止时间:2023.12.5.上午10:00分比选文件外包装必须备注此次参与比选项目名称. |
12 | 比选申请文件 递交地点 | 四川 (略) 审计与风险部 ( (略) 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四川 (略) ,潘泽兵(*)。快递标书请于快递单号上备注本次参与比选项目名称。 |
13 | 答疑 | 请比选人将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ian-http://** ,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将组织答疑,并以书面形式统一回复。 |
14 | 比选费用 | 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
二、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的组成
l、企业简介、项目介绍等(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为商务1份,技术1份,价格1份;
3、如比选申请人派出参与比选的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比选申请人统一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须签字;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资质文件(须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主要业绩证明:近期的主要业绩表及图片,业绩表中应写明规格、年份、用户、规模、联系方式等;
8、其他:参选方需提供联系方式。
(二)答疑
中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比选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统一发给所有中选人。
(三)比选文件的修改
1、在比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比选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在比选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3、补充通知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申请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比选人将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比选文件未加盖骑缝章以自动作废处理,
2)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信封注明标书名称,加盖密封章。
3)在比选申请文件封口处应当盖有清晰可辨认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章。
4)如果比选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2、比选截止期
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须知中规定的时间(2023年12月5日上午10:00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给比选人。
超过比选申请截止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打“★”符号项为重点项必应项,并对方案实施和保证能力进行描述说明。未对“★”项进行说明的比选文件比选小组将其判定为废标。
起重机维保技术要求
第一章设备情况及项目要求
1.1协议设备基本情况
序号 | 设备编号 | 设备编码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厂家 | 使用单位 | 安装地点 |
1 | * | 2015D-2838 | 电动单梁行车 | ELK5-22.5X9-A5 | 洛阳卡瑞起重 | 驱动桥厂 | 102A厂房靠通道 |
2 | * | 2015D-2838-1 | 电动单梁行车 | ELK5--22.5X9-A5 | 102A厂房靠办公楼 | ||
3 | * | 2015LH-2931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10.4-A5 | 悬架厂 | 102B厂房B区新设备线 | |
4 | * | 2015LH-2931-1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10.4-A5 | 102B厂房B区内高压线 | ||
5 | * | 2015LH-2931-2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10.4-A5 | 102B厂房B区闲置设备线 | ||
6 | * | 2015LH-2931-3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10.4-A5 | 102B厂房B区旧设备线 | ||
7 | * | 2015LH-2932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9-A5 | 102B厂房C区剪板线 | ||
8 | * | 2015LH-2839 | 电动单梁行车 | ELK5-22.5X9-A5 | 生产物流部 | 102B厂房C区钢管线 | |
9 | * | 2015LH-2934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0-21.7X9-A5 | 生产保障部 | 102B厂房D区龙门刨区 | |
10 | * | 2015LH-2933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0-22.5X9-A5 | 生产保障部 | 102B厂房D区设备大修 | |
11 | * | 葫芦吊 | 5T-12m | 成都重工起重 | 悬架厂 | 铝合金线 | |
12 | * | 单梁葫芦 | CD1 | 河南晟源 | 生产物流部 | 污水站 | |
13 | 无边 | 单梁起重机 | LD2t-7.6m | 重庆纽特 | 生产物流部 | 固废堆码场 | |
设备状况:现场验证 |
1.2服务期限
维护保养的期限于2022年11月29日起至2023年11月30 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合作愉快且满足建安的比选制度要求的前提下直接续签协议,否则约定期限届满,重新进行比选。
1.2.1续签协议基本要求:a、应急抢修及时,未出现设备故障后未在约定时间进场的现象。b、因维保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c、因维保不到位造成设备较大部件的更换。
1.3服务项目
1.3.1建安公司名山新厂区13台起重机维修保养.
1.3.2本技术要求只限于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应急维修,对于设备大、中修项目、技术标准提高涉及改造,比选方就修理项目重新组织比选。
*1.4服务项目的资质
1.4.1参选方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起重机)大修、维修、安装、改造资质。(参选文件中提供)
1.4.2现场作业人员需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起重机)作业资质,(参选文件中提供)且无恐高症、高血压等病症,同时严禁酒后或食用不适合高空作业的药物情况下作业。
1.4.3现场作业人员需应为参选方员工,购买了80万元以上的
人身意外保险;(参选文件中提供合同证明)
1.4.4参选方需在雅安雨城区或名山区设立常驻服务站,常驻人员不低于有特种作业资质的一个电工一个维修钳工。(参选文件中提供)
第二章 参选方的责任
2.1参选方责任
2.1.1保证比选方起重机通过政府专业管理机构的年检和相关机构日常检查;负责完成年检或日常检查中发生的属本协议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2.1.2定期(1次/月)原则上车间盘存日对起重机进行维护保养,在接到*方紧急召修后,在4小时内到场提供应急服务;存在安全隐患时2小时到场。如未及时到厂按2000元/次进行处罚。
2.1.3参选方应储备一定的易损件,以防止停机待料现象发生。
2.1.4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和各类油脂和清洁材料,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护栏,必要时设置专人值守。
2.1.5参选方将随时听取比选方的反馈,对不正常运行状况,做认真分析及纠正。
2.1.6积极指导和配合比选方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特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等。
2.1.7参选方现场作业应遵守比选方的安全环保要求,并签订年度《相关方安全环保协议》
2.2参选方责任范围
对于未能明显察觉到的故障所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政府有关部门鉴定并确定责任。执行协议(合同)过程中由于参选方工作人员过失而造成的直接的可预见的延误、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由参选方承担。
2.3免责条款
2.3.1非参选方的责任导致的设备零部件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造成比选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参选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3.2 *方承担200 元以下的材料费,在检修中发现有需要更换200元以上的部件由参选方通知比选方,由比选方 (略) 场采购,参选方对品质确认后方可安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设备损坏或需更换零配件,所需费用全部由比选方自行承担。
2.3.3 参选方应保证维护保养的起重机符合最新《起重机维修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国家、地方其他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
第三章 比选方责任
3.1维修现场
比选方应为参选方员工在不违反比选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出入之方便。
3.2比选方对设备情况的反映
比选方有义务提供有关起重机及其运行的准确信息,供参选方准确判定设备故障和分清责任。
3.3额外费用的支付
一切在参选方责任以外之料件损坏,其更换或修理之费用将由比选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改变需增减安全装置时,由比选方支付增减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
3.4年检及其费用
由比选方负责办理政府部门起重机年检的申报,参选方负责设备的迎检准备工作,年检费用由比选方支付。
第四章 技术条款
4.1起重机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和要求
序 号 | 检查项目 | 定期维护 | 检 查 内 容 | 检 修 要 求 | ||||
1 个 月 | 3 个 月 | 6 个 月 | 9 个 月 | 1 | ||||
年 | ||||||||
1 | 减速器齿轮 | ※ | 检查有无杂音发热及震动 | 无杂音、显著发热或震动 | ||||
※ | 检查齿面有无磨损及损伤 | 不可有明显磨损或损伤 | ||||||
※ | 检查轮毂、轮辐、轮齿有无裂纹、变形及损伤 | 不应有裂纹及变形或损伤 | ||||||
※ | ※ | 检查键有无松动、出槽及变形 | 无松动,出槽或明显变形 | |||||
※ | ※ | 检查键槽有无裂纹及变形 | 不可有裂纹或变形 | |||||
※ | 检查轮齿接触及啮合状况有无异常 | 不可单端接触、啮合深度要适当 | ||||||
※ | 检查给油情况 | 给油须适当 | ||||||
2 | 齿轮箱体 | ※ | 检查有无裂纹、变形、损伤 | 无裂纹、明显变形或损伤 | ||||
※ | 检查油量及污染状况 | 油量适当无显著污染 | ||||||
※ | 检查漏油否 | 不可漏油 | ||||||
※ | 安装螺栓和螺母有松动或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3 | 检查有无裂纹、变形或磨损 | 无裂纹及明显变形或磨损 | ||||||
卷筒 | 检查钢丝绳固定部分有无异常 | 无异常 | ||||||
卷筒体 | 检查钢丝绳有脱槽状否 | 无脱槽痕迹 | ||||||
检查卷同齿轮安装螺栓有无松动及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轴和轴承 | ※ | 检查有无裂纹及磨损 | 无裂纹或磨损明显状 | |||||
※ | 检查给油情况 | 给油正常 | ||||||
※ | 转动卷同检查轴承磨损 | 不可有杂音、异常发热或异常磨损 | ||||||
4 | 滑轮 | 检查有无裂纹、变形及磨损 | 无裂纹、变形或磨损 | |||||
检查绳槽有无异常 | 无异常磨损 | |||||||
检查钢丝绳有脱槽状否 | 无脱槽痕迹 | |||||||
检查紧固性有松动及脱落否 | 无松动或脱落 | |||||||
钢丝绳档 | 检查防止钢丝绳脱槽件是否有脱落或变形 | 无脱落或变形 | ||||||
5 | 钢丝绳 | ※ | 检查钢丝绳的结构及直径与原规格的相符性 | 必须与原规格相符 | ||||
钢丝绳的结构 | ※ | 吊钩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有安全圈否 | 留有2圈以上的安全圈 | |||||
钢丝绳状况 | 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直径减小、弯折、松散及腐蚀 | 断丝数达标准规定应报废 | ||||||
直径磨损达7%应报废 | ||||||||
有弯折状况应报废 | ||||||||
呈相当松弛状况应报废 | ||||||||
有腐蚀(尤为内部腐蚀)应报废 | ||||||||
钢丝绳端部加工有无损伤、松动、脱落 | 无损伤、松动、脱落 | |||||||
检查有无跳槽现象 | 无跳槽乱绳 | |||||||
检查给油情况 | 给油适当 | |||||||
检查有无粘附砂子、尘土、水分等 | 无粘附砂子、尘土、水分 | |||||||
钢丝绳与其它摩擦状况 | ※ | 检查钢丝绳是否和其它部位摩擦 | 不可摩擦 | |||||
※ | 检查与平衡滑轮相接触部分有异常否 | 不可有明显变形或磨损 | ||||||
6 | 吊具吊钩 | 检查吊钩有无裂纹、变形及磨损 | 无裂纹及明显变形或磨损 | |||||
检查吊钩转动时滚动轴承和吊钩螺纹部分有无杂音 | 须转动灵活、螺纹部分无杂音 | |||||||
检查钩口有无异常情况 | 钩口处无明显 | |||||||
检查给油情况 | 给油适当 | |||||||
7 | 挡板螺钉等紧固件 | ※ | 检查挡板螺母等有否松动脱落及变形 | 无松动、脱落及变形 | ||||
※ | 检查侧板有无裂纹及变形 | 无裂纹、无明显变形 | ||||||
※ | 检查紧固件有无松动及脱落 | 无松动及脱落 | ||||||
※ | 检查钢丝绳的防脱装置有无裂纹及变形 | 无明显变形或磨损 | ||||||
※ | 检查吊钩口有无磨损及变形 | 无磨损及变形 | ||||||
8 | 安装的紧固件 | ※ | 检查有无松动或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9 | 轮子踏面 | ※ | 检查踏面有无磨损 | 不得有明显磨损 | ||||
※ | 检查主动轮及从动轮的直径差 | 不可有明显磨损 | ||||||
9 | 轮子踏面 | ※ | 检查有无裂纹及变形 | 不应有裂纹及明显变形 | ||||
10 | 上升高度限位器动作状态 | ※ | 检查动作位置及动作状态恰当否 | 设置的位置应准确、动作合适 | ||||
检查杠杆等有无磨损及变形 | 无磨损或变形 | |||||||
触头 | ※ | 检查是否磨损或熔焊 | 无磨损或熔焊 | |||||
※ | 检查复位弹簧有无弯折或变形 | 无裂纹或变形 | ||||||
螺杆及螺母 | ※ | 检查有无裂纹及变形 | 无裂纹或变形 | |||||
其他紧固件 | ※ | 检查有无松动或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上升下降高度限位器动作状态、触头、紧固件等 | ※ | 检查有无松动和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蜗轮、杆及螺杆 | ※ | 检查有无松动和脱落 | 无缺油、明显磨损或变形 | |||||
11 | 运行限位开关 | ※ | 检查动作情况是否正常 | 确实能断电 | ||||
12 | 运行缓冲器动作状态 | ※ | 检查动作情况是否正常 | 停止平稳,无明显冲击 | ||||
缓冲器 | ※ | 检查有无损伤及差位 | 无损伤及差位 | |||||
※ | 检查安装螺钉有无松动及脱落 | 不能松动或脱落 | ||||||
13 | 主梁和端梁结构件 | ※ | 检查结构有无异常变形及整件扭曲 | 不得有异常变形和明显扭曲 | ||||
※ | 检查有无裂纹 | 无裂纹 | ||||||
※ | 检查有无腐蚀 | 无明显腐蚀 | ||||||
※ | 检查连接部分的螺栓有无松动、脱落、裂纹及腐蚀 | 不得有松动、脱落、裂纹及明显腐蚀 | ||||||
主梁 | ※ | 检查主梁在中央位置上起吊额定载荷的下扰情况 | 对A3~A6级的下扰≤S/800 | |||||
对A7~A8级的下扰≤S/1000 | ||||||||
14 | 轨道 | ※ | 检查裂纹、变形、磨损情况 | 无裂纹、变形和过度磨损 | ||||
※ | 轨道安装紧固件或焊接件 | 无松动、无脱焊 | ||||||
15 | 绝缘子 | ※ | 检查有无脱落或紧固件有无松动 | 无脱落,无松动 | ||||
※ | 检查绝缘子及绝缘物有无破损及污损等 | 无破损,无污损 | ||||||
16 | 集电器机构 | ※ | 检查有无磨损、变形及损伤 | 无严重磨损、变形及损伤 | ||||
※ | 检查润滑情况 | 给油要适当 | ||||||
17 | 电源指示 | 检查是否明显、有效 | 应明显、有效 | |||||
18 | 控制电路和回路 | ※ | 检查线路的线缆是否老化 | 无老化 | ||||
※ | 各接线点牢固、可靠 | 应牢固、可靠 | ||||||
19 | 电控箱 | ※ | 电控箱内清洁、线路整齐 | 应清洁、整齐 | ||||
※ | 各电器元件安装牢固、无损坏 | 应安装牢固、无损坏 | ||||||
※ | 各电器元件无老化、灵敏可靠 | 无老化,灵敏可靠 | ||||||
※ | 接地安全可靠 | 应安全可靠 |
4.2维保、修理、巡检作业完成后应填写的记录。
4.2.1起重机月度、季度、年度维护保养记录。
4.2.2起重机维修记录。
4.2.3起重机巡检记录。
第四部分 商务合同
四川 (略) 起重机维保技术要求
第一章设备情况及项目要求
1.1协议设备基本情况
序号 | 设备编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厂家 | 使用单位 | 安装地点 |
1 | * | 电动单梁行车 | ELK5-22.5X9-A5 | 洛阳卡瑞起重 | 驱动桥厂 | 102A厂房靠通道 |
2 | * | 电动单梁行车 | ELK5--22.5X9-A5 | 102A厂房靠办公楼 | ||
3 | *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10.4-A5 | 悬架厂 | 102B厂房B区原新设备线 | |
4 | *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10.4-A5 | 生产保障部 | 102B厂房B区原内高压线 | |
5 | *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10.4-A5 | 生产保障部(监管) | 102B厂房B区原闲置设备线 | |
6 | *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10.4-A5 | 102B厂房B区原旧设备线 | ||
7 | *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6-22.5X9-A5 | 102B厂房C区原剪板线 | ||
8 | * | 电动单梁行车 | LH10-22.5X9-A5 | 悬架厂 | 102B厂房C区原钢管线 | |
9 | * | 电动双梁行车 | LH10-21.7X9-A5 | 生产保障部 (监管) | 102B厂房D区原龙门刨区 | |
10 | * | 电动双梁行车 | ELK5-22.5X9-A5 | 102B厂房D区原设备大修 | ||
11 | * | 葫芦吊 | 5T-12m | 成都重工起重 | 悬架厂 | 铝合金线 |
12 | *-1 | 单梁葫芦 | CD1 | 河南晟源 | 生产物流部 | 污水站 |
13 | *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2t-7.6m | 重庆纽特 | 生产物流部 | 固废堆码场 |
14 | *-2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2t-8m | 河南晟源(成都重工)改造) | 驱动桥厂 | 固废堆码场 |
15 | 无边 |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 MH5-19A5 | 德马科 | 生产保障部 | 103维修车间 |
16 | * | 龙门吊(改造为桥式2台) | BMH/2.5T | (略) 晟源 | 研发中心 | 台架试验台 |
1.2服务期限
维护保养的期限于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 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合作愉快且满足建安的比选制度要求的前提下直接续签协议,否则约定期限届满,重新进行比选。
1.2.1续签协议基本要求:
a、应急抢修及时,未出现设备故障后未在约定时间进场的现象。
b、因维保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
c、因维保不到位造成设备较大部件的更换。
d、因维保不到位被安全部门考核。
1.3服务项目
1.3.1建安公司名山新厂区17台起重机维修保养。
1.3.2本技术要求只限于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应急维修,对于设备大、中修项目、技术标准提高涉及改造,比选方就修理项目重新组织比选。
*1.4服务项目的资质
1.4.1参选方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起重机)大修、维修、安装、改造资质。(参选文件中提供)
1.4.2现场作业人员需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起重机)作业资质,(参选文件中提供)且无恐高症、高血压等病症,同时严禁酒后或食用不适合高空作业的药物情况下作业。
1.4.3现场作业人员需应为参选方员工,购买了80万元以上的
人身意外保险;(参选文件中提供合同证明)
1.4.4参选方需在雅安雨城区或名山区设立常驻服务站,常驻人员不低于有特种作业资质的一个电工一个维修钳工。高空维修作业时地面需监护人1名。(参选文件中提供)
1.4.5参选方需在常驻服务站备有应急抢修的高空作业平台(载荷800kg以上、举升高度12米)和工程服务车辆。
第二章 参选方的责任
2.1参选方责任
2.1.1保证比选方起重机通过政府专业管理机构的年检和相关机构日常检查;负责完成年检或日常检查中发生的属本协议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2.1.2定期(1次/月)原则上车间盘存日对起重机进行维护保养,在接到*方紧急召修后,在4小时内到场提供应急服务;存在安全隐患时2小时到场。如未及时到厂按2000元/次进行处罚。
2.1.3参选方应储备一定的易损件,以防止停机待料现象发生。
2.1.4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和各类油脂和清洁材料,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护栏,高空作业时地面必须设置专人值守。
2.1.5参选方将随时听取比选方的反馈,对不正常运行状况,做认真分析及纠正。
2.1.6积极指导和配合比选方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特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等。
2.1.7参选方现场作业应遵守比选方的安全环保要求,并签订年度《相关方安全环保协议》,作业不规范(登高、动火、吊装、焊接移动通讯工具使用、行走等) (略) 安全部门等考核,项目单位按照按照5倍标准考核参选方。
2.2参选方责任范围
对于未能明显察觉到的故障所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政府有关部门鉴定并确定责任。执行协议(合同)过程中由于参选方工作人员过失而造成的直接的可预见的延误、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由参选方承担。
2.3免责条款
2.3.1非参选方的责任导致的设备零部件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造成比选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参选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3.2 *方承担200 元以下的材料费,在检修中发现有需要更换200元以上的部件由参选方通知比选方,由比选方 (略) 场采购,参选方对品质确认后方可安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设备损坏或需更换零配件,所需费用全部由比选方自行承担。
2.3.3 参选方应保证维护保养的起重机符合最新《起重机维修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国家、地方其他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
第四章 比选方责任
3.1维修现场
比选方应为参选方员工在不违反比选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出入之方便。
3.2比选方对设备情况的反映
比选方有义务提供有关起重机及其运行的准确信息,供参选方准确判定设备故障和分清责任。
3.3额外费用的支付
一切在参选方责任以外之料件损坏,其更换或修理之费用将由比选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改变需增减安全装置时,由比选方支付增减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
3.4年检及其费用
由比选方负责办理政府部门起重机年检的申报,参选方负责设备的迎检准备工作,年检费用由比选方支付。
第五章 技术条款
4.1起重机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和要求(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 号 | 检查项目 | 定期维护 | 检 查 内 容 | 检 修 要 求 | ||||
1 个 月 | 3 个 月 | 6 个 月 | 9 个 月 | 1 | ||||
年 | ||||||||
1 | 减速器齿轮 | ※ | 检查有无杂音发热及震动 | 无杂音、显著发热或震动 | ||||
※ | 检查齿面有无磨损及损伤 | 不可有明显磨损或损伤 | ||||||
※ | 检查轮毂、轮辐、轮齿有无裂纹、变形及损伤 | 不应有裂纹及变形或损伤 | ||||||
※ | ※ | 检查键有无松动、出槽及变形 | 无松动,出槽或明显变形 | |||||
※ | ※ | 检查键槽有无裂纹及变形 | 不可有裂纹或变形 | |||||
※ | 检查轮齿接触及啮合状况有无异常 | 不可单端接触、啮合深度要适当 | ||||||
※ | 检查给油情况 | 给油须适当 | ||||||
2 | 齿轮箱体 | ※ | 检查有无裂纹、变形、损伤 | 无裂纹、明显变形或损伤 | ||||
※ | 检查油量及污染状况 | 油量适当无显著污染 | ||||||
※ | 检查漏油否 | 不可漏油 | ||||||
※ | 安装螺栓和螺母有松动或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3 | 检查有无裂纹、变形或磨损 | 无裂纹及明显变形或磨损 | ||||||
卷筒 | 检查钢丝绳固定部分有无异常 | 无异常 | ||||||
卷筒体 | 检查钢丝绳有脱槽状否 | 无脱槽痕迹 | ||||||
检查卷同齿轮安装螺栓有无松动及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轴和轴承 | ※ | 检查有无裂纹及磨损 | 无裂纹或磨损明显状 | |||||
※ | 检查给油情况 | 给油正常 | ||||||
※ | 转动卷同检查轴承磨损 | 不可有杂音、异常发热或异常磨损 | ||||||
4 | 滑轮 | 检查有无裂纹、变形及磨损 | 无裂纹、变形或磨损 | |||||
检查绳槽有无异常 | 无异常磨损 | |||||||
检查钢丝绳有脱槽状否 | 无脱槽痕迹 | |||||||
检查紧固性有松动及脱落否 | 无松动或脱落 | |||||||
钢丝绳档 | 检查防止钢丝绳脱槽件是否有脱落或变形 | 无脱落或变形 | ||||||
5 | 钢丝绳 | ※ | 检查钢丝绳的结构及直径与原规格的相符性 | 必须与原规格相符 | ||||
钢丝绳的结构 | ※ | 吊钩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有安全圈否 | 留有2圈以上的安全圈 | |||||
钢丝绳状况 | 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直径减小、弯折、松散及腐蚀 | 断丝数达标准规定应报废 | ||||||
直径磨损达7%应报废 | ||||||||
有弯折状况应报废 | ||||||||
呈相当松弛状况应报废 | ||||||||
有腐蚀(尤为内部腐蚀)应报废 | ||||||||
钢丝绳端部加工有无损伤、松动、脱落 | 无损伤、松动、脱落 | |||||||
检查有无跳槽现象 | 无跳槽乱绳 | |||||||
检查给油情况 | 给油适当 | |||||||
检查有无粘附砂子、尘土、水分等 | 无粘附砂子、尘土、水分 | |||||||
钢丝绳与其它摩擦状况 | ※ | 检查钢丝绳是否和其它部位摩擦 | 不可摩擦 | |||||
※ | 检查与平衡滑轮相接触部分有异常否 | 不可有明显变形或磨损 | ||||||
6 | 吊具吊钩 | 检查吊钩有无裂纹、变形及磨损 | 无裂纹及明显变形或磨损 | |||||
检查吊钩转动时滚动轴承和吊钩螺纹部分有无杂音 | 须转动灵活、螺纹部分无杂音 | |||||||
检查钩口有无异常情况 | 钩口处无明显 | |||||||
检查给油情况 | 给油适当 | |||||||
7 | 挡板螺钉等紧固件 | ※ | 检查挡板螺母等有否松动脱落及变形 | 无松动、脱落及变形 | ||||
※ | 检查侧板有无裂纹及变形 | 无裂纹、无明显变形 | ||||||
※ | 检查紧固件有无松动及脱落 | 无松动及脱落 | ||||||
※ | 检查钢丝绳的防脱装置有无裂纹及变形 | 无明显变形或磨损 | ||||||
※ | 检查吊钩口有无磨损及变形 | 无磨损及变形 | ||||||
8 | 安装的紧固件 | ※ | 检查有无松动或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9 | 轮子踏面 | ※ | 检查踏面有无磨损 | 不得有明显磨损 | ||||
※ | 检查主动轮及从动轮的直径差 | 不可有明显磨损 | ||||||
9 | 轮子踏面 | ※ | 检查有无裂纹及变形 | 不应有裂纹及明显变形 | ||||
10 | 上升高度限位器动作状态 | ※ | 检查动作位置及动作状态恰当否 | 设置的位置应准确、动作合适 | ||||
检查杠杆等有无磨损及变形 | 无磨损或变形 | |||||||
触头 | ※ | 检查是否磨损或熔焊 | 无磨损或熔焊 | |||||
※ | 检查复位弹簧有无弯折或变形 | 无裂纹或变形 | ||||||
螺杆及螺母 | ※ | 检查有无裂纹及变形 | 无裂纹或变形 | |||||
其他紧固件 | ※ | 检查有无松动或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上升下降高度限位器动作状态、触头、紧固件等 | ※ | 检查有无松动和脱落 | 无松动或脱落 | |||||
蜗轮、杆及螺杆 | ※ | 检查有无松动和脱落 | 无缺油、明显磨损或变形 | |||||
11 | 运行限位开关 | ※ | 检查动作情况是否正常 | 确实能断电 | ||||
12 | 运行缓冲器动作状态 | ※ | 检查动作情况是否正常 | 停止平稳,无明显冲击 | ||||
缓冲器 | ※ | 检查有无损伤及差位 | 无损伤及差位 | |||||
※ | 检查安装螺钉有无松动及脱落 | 不能松动或脱落 | ||||||
13 | 主梁和端梁结构件 | ※ | 检查结构有无异常变形及整件扭曲 | 不得有异常变形和明显扭曲 | ||||
※ | 检查有无裂纹 | 无裂纹 | ||||||
※ | 检查有无腐蚀 | 无明显腐蚀 | ||||||
※ | 检查连接部分的螺栓有无松动、脱落、裂纹及腐蚀 | 不得有松动、脱落、裂纹及明显腐蚀 | ||||||
主梁 | ※ | 检查主梁在中央位置上起吊额定载荷的下扰情况 | 对A3~A6级的下扰≤S/800 | |||||
对A7~A8级的下扰≤S/1000 | ||||||||
14 | 轨道 | ※ | 检查裂纹、变形、磨损情况 | 无裂纹、变形和过度磨损 | ||||
※ | 轨道安装紧固件或焊接件 | 无松动、无脱焊 | ||||||
15 | 绝缘子 | ※ | 检查有无脱落或紧固件有无松动 | 无脱落,无松动 | ||||
※ | 检查绝缘子及绝缘物有无破损及污损等 | 无破损,无污损 | ||||||
16 | 集电器机构 | ※ | 检查有无磨损、变形及损伤 | 无严重磨损、变形及损伤 | ||||
※ | 检查润滑情况 | 给油要适当 | ||||||
17 | 电源指示 | 检查是否明显、有效 | 应明显、有效 | |||||
18 | 控制电路和回路 | ※ | 检查线路的线缆是否老化 | 无老化 | ||||
※ | 各接线点牢固、可靠 | 应牢固、可靠 | ||||||
19 | 电控箱 | ※ | 电控箱内清洁、线路整齐 | 应清洁、整齐 | ||||
※ | 各电器元件安装牢固、无损坏 | 应安装牢固、无损坏 | ||||||
※ | 各电器元件无老化、灵敏可靠 | 无老化,灵敏可靠 | ||||||
※ | 接地安全可靠 | 应安全可靠 |
4.2维保、修理、巡检作业完成后应填写的记录。
4.2.1起重机月度、季度、年度维护保养记录。
4.2.2起重机维修记录。
4.2.3起重机巡检记录。
设备维修/保养/改造合同 合同编号:*方:四川 (略) (以下称*方) 签订时间:2022年 月 日
*方: (以下称*方) 签订地点: (略)
?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所需材料及项目内容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完成时间
序 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 量 | 单价(元) | 总金额(元) | 完成日期 |
1 | 台 | 1 | |||||
合计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含税13%总价),提供增值税专票。 |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详见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第三条 质量保证
1、*方保证满足*方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若未满足*方要求,*方无条件按本合同第十条赔偿。如果*方安装有质量问题,*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合同。
2、质保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且质保期期间设备安装项目出现问题的,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方承担。
3、*方保证无论质量保证期内外,在接到用户信息后的 2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在质量保证期后或质保期内因*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问题,*方仍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方所需的技术服务,并可收取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 设备维修、调试及验收地点 见技术要求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运输及运输费用由*方负责。
第六条 包装要求
*方自行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输。
第七条 验收
*方应当在*方安装完成交付使用后10日内对设备进行验收签收,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为准。异议期限为交付签收后15日内。
第八条 随机备件、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按*方技术要求。
第九条 结算与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 元(13% )含税。
本合同价格包括:《技术协议》约定的维修所需备品备件费、材料费、特殊工具配件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资料费、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等。
2、付款,1年两次付款。付款前*方将发票交到*方,*方收到发票后2个月内支付。
3、付款方式:当期付款在人民币*万元(不含)以内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人民币*万元(含)以上的以半年期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要求完成设备安装事项。每逾期一日,*方按合同价的 0.5 %交纳违约金,*方可在应付货款中扣出;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2、*方设备安装不能满足约定要求,如果*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方不能利用的,*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如因*方在安装过程中操作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方承担全部责任。
4、如*方逾期履行合同超过 7 天,应视为*方不能交货,*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退回*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双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3、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4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若在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方所 (略) 起诉。所有诉讼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均由败诉方全部承担。
第十三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遵守 (略) 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商业环境;不向对方相关人员及其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贵重礼品、回扣、礼金和有价证券、佣金、安排旅游或支付相关费用等。
如一方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守约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 其他
1、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他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在本合同签订以前形成的均自动失效,以本合同为准。
3、 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方的权利和义务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转让。
6、 本合同有效期:合同履行完成。
7、 本合同一式*份,*方*份,*方*份。
* 方 | * 方 | ||||
单位名称 | 四川 (略)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略) 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耿海波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
签字时间: | 签字时间: | ||||
电话: | 电话: 传真 | ||||
手机: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工行雅安河北街支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1685 | 账号 | |||
税号 | *56Q | 税号 |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廉洁共建协议书
*方:四川 (略)
*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实现诚信合规经营,践行公平公正,推进共享共赢,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廉洁共建协议:
第一条 **双方共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 (略) 场规则,不营私舞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严格廉洁从业要求,加强员工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
第二条 *方义务
*方有义务督促并监督自己的员工做到:
(一)不索要或接受*方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电子红包等;
(二)不在*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接受其它变相资助;
(三)不在*方或*方的关联单位入股或变相入股分红和兼职取酬;
(四)不得参加*方安排的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及打牌等活动;
(五)不得向*方单位及人员借款;
(六)不利用职权通过*方为个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对*方举报反映的问题,*方要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方确保对*方举报行为不进行打击报复。
*方举报受理部门:四川 (略) 纪检部,地址: (略) 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邮编:*,电子邮箱:*@*63.com, 举报电话:(0835)*、*。
第三条 *方义务
(一)不得向*方人员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提货卡(券)、电子红包等;
(二)不得为*方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三)不得为*方人员安排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通过打牌等带彩娱乐活动,变相贿赂*方人员;
(五)不得为*方人员在*方投资入股提供方便;
(六)不得安排*方人员在*方兼职取酬;
(七)不得为*方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八)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方人员打探有关商业秘密;
(九)对*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及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向*方监督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方调查取证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方违反本协议的,*方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理(单处或并处):
1.*方有权向*方收取违纪违规金额5至10倍的违约金,且*方通过违纪违规方式获得的不正当得益应全部退还*方。
2.取消*方在*方的新增业务(新增业务量及新的业务种类)资格。
3.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与*方的合同履行,并将*方列入黑名单,取消*方供应商资格。
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方:四川 (略) *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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