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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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民电〔2023〕80号)要求,我区推荐参加全国评选的2个集体和1名个人,已经民政部审核通过,现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再次公示:

一、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

(一) (略) 殡仪馆

(二) (略) 红寺堡区民政局

二、全国殡葬工作先进个人

王欣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一级主任科员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拨打电话:0951-*、*。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8:30-12:00和14:00-18:00。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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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民电〔2023〕80号)要求,我区推荐参加全国评选的2个集体和1名个人,已经民政部审核通过,现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再次公示:

一、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

(一) (略) 殡仪馆

(二) (略) 红寺堡区民政局

二、全国殡葬工作先进个人

王欣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一级主任科员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拨打电话:0951-*、*。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8:30-12:00和14:00-18:00。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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