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明路墙面改造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湖明路墙面改造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明路墙面改造项目(施工)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略) 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思明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8日 17:17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湖里区湖里大道41号联泰大厦304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思明区和光里66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文凌*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恒都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湖里区湖里大道41号联泰大厦3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先生* |
项目概况
湖明路墙面改造项目(施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湖里区湖里大道41号联泰大厦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DCG-XM2023(107)
项目名称:湖明路墙面改造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湖明路墙面改造项目(施工),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工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二、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三、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四、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六、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七、1、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2、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九、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十: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 号)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十二、特定条件: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须在采购人的邀请名单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湖里区湖里大道41号联泰大厦304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湖里区湖里大道41号联泰大厦3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湖里区湖里大道41号联泰大厦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思明区和光里66号楼
联系方式:陈文凌*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都 (略)
地 址: (略) 湖里区湖里大道41号联泰大厦304室
联系方式:吴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明路墙面改造项目(施工)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略) 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思明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8日 17:17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湖里区湖里大道41号联泰大厦304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思明区和光里66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文凌*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恒都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湖里区湖里大道41号联泰大厦3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先生* |
项目概况
湖明路墙面改造项目(施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湖里区湖里大道41号联泰大厦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DCG-XM2023(107)
项目名称:湖明路墙面改造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湖明路墙面改造项目(施工),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工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二、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三、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四、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六、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七、1、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2、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九、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十: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 号)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十二、特定条件: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须在采购人的邀请名单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湖里区湖里大道41号联泰大厦304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湖里区湖里大道41号联泰大厦3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湖里区湖里大道41号联泰大厦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思明区和光里66号楼
联系方式:陈文凌*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都 (略)
地 址: (略) 湖里区湖里大道41号联泰大厦304室
联系方式:吴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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