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黑烟车电子抓拍设备的公示
关于启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黑烟车电子抓拍设备的公示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黑烟车电子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切实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略)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公交管〔2020〕73号)以及《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公安厅关于做好黑烟车电子抓拍非现场执法工作的通知》(琼环气字〔2023〕4号)有关规定,我县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黑烟车电子抓拍非现场执法,对于驾驶黑烟车上道路行驶的,按照交通违法行为代码“7099”处以500元罚款,现将我县黑烟车电子抓拍执法设备予以公示,黑烟车电子抓拍地点:琼中县224国道营根往什运方向(营根派出所处)。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附件: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动车尾气抓拍执法设备点位基本信息
黑烟车电子抓拍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24国道营根往什运方向(营根派出所处)。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生态环境局 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8月29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黑烟车电子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切实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略)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公交管〔2020〕73号)以及《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公安厅关于做好黑烟车电子抓拍非现场执法工作的通知》(琼环气字〔2023〕4号)有关规定,我县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黑烟车电子抓拍非现场执法,对于驾驶黑烟车上道路行驶的,按照交通违法行为代码“7099”处以500元罚款,现将我县黑烟车电子抓拍执法设备予以公示,黑烟车电子抓拍地点:琼中县224国道营根往什运方向(营根派出所处)。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附件: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动车尾气抓拍执法设备点位基本信息
黑烟车电子抓拍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24国道营根往什运方向(营根派出所处)。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生态环境局 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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