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药物合成模块维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01
2023年药物合成模块维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01
我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2023年药物合成模块维修采购项目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2023年药物合成模块维修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72-F5049(01)
三、项目概况:2023年药物合成模块维修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
四、采购内容:FDG-N 模块
五、单一来源采购理由:核医学科的药物合成模块无法合成药物,经检查设备老化,加热系统、射线系统、气液管路故障,需升级改装为NA密闭系统,更新软件控制系统,更换加热系统、射线系统、气液管路,维修配件与设备具有唯一适配性,只能从原厂或授权供应商处提供专用维修配件,无其他替代品。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经全体论证委员会专家论证后一致同意,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中适用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条件,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六、供应商名称:派特(北京) (略)
七、论证专家名单:符玉秋、王晖 、郑小桃、许红、林锋
八、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九、意见反馈: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只在公示期内接受投诉质疑,且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进行反馈,邮箱地址:*@*63.com.
2.公示期结束后,经审查,若只有拟合作供应商参加,确属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若存在两家以上(含两家)合格供应商投标,我院将按照相关规定报批,变更采购方式。
十、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满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98-*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898-*
监督部门联系人:王工
电话:0898-*
我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2023年药物合成模块维修采购项目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2023年药物合成模块维修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72-F5049(01)
三、项目概况:2023年药物合成模块维修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
四、采购内容:FDG-N 模块
五、单一来源采购理由:核医学科的药物合成模块无法合成药物,经检查设备老化,加热系统、射线系统、气液管路故障,需升级改装为NA密闭系统,更新软件控制系统,更换加热系统、射线系统、气液管路,维修配件与设备具有唯一适配性,只能从原厂或授权供应商处提供专用维修配件,无其他替代品。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经全体论证委员会专家论证后一致同意,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中适用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条件,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六、供应商名称:派特(北京) (略)
七、论证专家名单:符玉秋、王晖 、郑小桃、许红、林锋
八、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九、意见反馈: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只在公示期内接受投诉质疑,且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进行反馈,邮箱地址:*@*63.com.
2.公示期结束后,经审查,若只有拟合作供应商参加,确属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若存在两家以上(含两家)合格供应商投标,我院将按照相关规定报批,变更采购方式。
十、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满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98-*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898-*
监督部门联系人:王工
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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