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北车辆段电动托盘搬运车购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郑州北车辆段电动托盘搬运车购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 (略) 郑州北车辆段现就郑州北车辆段电动托盘搬运车购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郑州北车辆段托盘搬运车购置项目,物资需求见下表:
包件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1 | 电动托盘搬运车 | 2.5t | 台 | 1 | 须有现货,自中标之日起不得超过10天 | 郑州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须为设备制造商或具有设备制造商合法授权资格的销售商(须出具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委托书)。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报价人必须保证按使用单位规定时间内交付使用。
3.3 报价人及产品信誉良好,不在中国 (略) 、中国铁 (略) 通报期内,不存在中国 (略) 、 (略) 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反应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所提供的产品不在中国 (略) 质量抽查通报及复查整改期限内(报价文件中须附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人需提供:
(1)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信息(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性)。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供应物资必须为合法企业生产的正规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合格证或质量说明书齐全,质量三包,符合生产实际需要,满足正常使用的条件。
3.4 其他相关要求以询价文件为准。
3.5 报价人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6 资质要求和技术规格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3日17:00(工作时间)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关注最新的项目公告,并重新报名。
4.2 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报价文件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包件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包件不予接收。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9:00, (略) 金水区沙口路26号郑州北车辆段二楼203房间。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开启报价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9:00(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时)。 (略) 金水区沙口路26号郑州北车辆段二楼203房间。报价人可派委托人按时参加,如不派委托人,则须按5.1要求将报价文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
七、采购规则
1. 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成交法。采购方组织有关专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报价方将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2. 本项目满3家及以上供应商响应则为有效询价。成交结果将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告。
3. 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前提下,以本项目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报价相同的将优选报价文件完整、规格技术书响应情况完整、资格证明文件齐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4. 所有报价均应采用人民币报价,数字表示金额与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总价为准。
八、其他说明
报价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的,应在本项目开启报价文件前3日告知采购方(通过电话、邮件或弃标函等方式,不足3日的,应在下载采购文件12小时内告知),否则采购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 (略) ( (略) )信用评价管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 (略) 郑州北车辆段
采购机构:中国铁 (略) 郑州北车辆段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371-*
地址: (略) 金水区沙口路26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等媒介上发布。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略) 郑州北车辆段
2023年11月29日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 (略) 郑州北车辆段现就郑州北车辆段电动托盘搬运车购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郑州北车辆段托盘搬运车购置项目,物资需求见下表:
包件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1 | 电动托盘搬运车 | 2.5t | 台 | 1 | 须有现货,自中标之日起不得超过10天 | 郑州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须为设备制造商或具有设备制造商合法授权资格的销售商(须出具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委托书)。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报价人必须保证按使用单位规定时间内交付使用。
3.3 报价人及产品信誉良好,不在中国 (略) 、中国铁 (略) 通报期内,不存在中国 (略) 、 (略) 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反应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所提供的产品不在中国 (略) 质量抽查通报及复查整改期限内(报价文件中须附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人需提供:
(1)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信息(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性)。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供应物资必须为合法企业生产的正规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合格证或质量说明书齐全,质量三包,符合生产实际需要,满足正常使用的条件。
3.4 其他相关要求以询价文件为准。
3.5 报价人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6 资质要求和技术规格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3日17:00(工作时间)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关注最新的项目公告,并重新报名。
4.2 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报价文件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包件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包件不予接收。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9:00, (略) 金水区沙口路26号郑州北车辆段二楼203房间。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开启报价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9:00(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时)。 (略) 金水区沙口路26号郑州北车辆段二楼203房间。报价人可派委托人按时参加,如不派委托人,则须按5.1要求将报价文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
七、采购规则
1. 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成交法。采购方组织有关专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报价方将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2. 本项目满3家及以上供应商响应则为有效询价。成交结果将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告。
3. 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前提下,以本项目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报价相同的将优选报价文件完整、规格技术书响应情况完整、资格证明文件齐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4. 所有报价均应采用人民币报价,数字表示金额与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总价为准。
八、其他说明
报价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的,应在本项目开启报价文件前3日告知采购方(通过电话、邮件或弃标函等方式,不足3日的,应在下载采购文件12小时内告知),否则采购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 (略) ( (略) )信用评价管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 (略) 郑州北车辆段
采购机构:中国铁 (略) 郑州北车辆段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371-*
地址: (略) 金水区沙口路26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等媒介上发布。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略) 郑州北车辆段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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