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超微量荧光分光光度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超微量荧光分光光度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超微量荧光分光光度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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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 | ||||||||||
项目名称: (略) 肿 (略) 超微量荧光分光光度计采购 | ||||||||||
预算金额:59.5万元 | ||||||||||
最高限价:59.5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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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届满为止。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3)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授权可追溯)。4)投标货物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29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6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海逸 (略) | ||||||||||
3.方式:第一步:供应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完成项目备案。第二步:供应商在海逸 (略) 网站上录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链接:http://**;第三步:将第一步、第二步完成截图、采购文件工本费网银汇款截图或银行电汇凭证扫描件(备注供应商名称),*@*dhyha.com邮箱。售价:300元/份缴纳形式:电汇或网银开户单位名称:海逸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南龙奥支行(如不识别,可转中信银行济南明湖支行);账号:*5518;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 | ||||||||||
4.售价:300元/份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3.开标地点: (略) 槐荫区经十路23377号(银座佳悦酒店经十路店)四楼会议室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二)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四)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 (略) 肿 (略) | ||||||||||
地 址: (略) 槐荫区济兖路440号( (略) 肿 (略) ) | ||||||||||
联系方式:*( (略) 肿 (略) )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海逸 (略) | ||||||||||
地 址: (略) (略) 历下区县(区)工业南路68号号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6层、27层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海逸 (略) | ||||||||||
联系人电话:0531-*、* |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超微量荧光分光光度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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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 | ||||||||||
项目名称: (略) 肿 (略) 超微量荧光分光光度计采购 | ||||||||||
预算金额:59.5万元 | ||||||||||
最高限价:59.5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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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届满为止。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3)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授权可追溯)。4)投标货物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29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6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海逸 (略) | ||||||||||
3.方式:第一步:供应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完成项目备案。第二步:供应商在海逸 (略) 网站上录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链接:http://**;第三步:将第一步、第二步完成截图、采购文件工本费网银汇款截图或银行电汇凭证扫描件(备注供应商名称),*@*dhyha.com邮箱。售价:300元/份缴纳形式:电汇或网银开户单位名称:海逸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南龙奥支行(如不识别,可转中信银行济南明湖支行);账号:*5518;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 | ||||||||||
4.售价:300元/份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3.开标地点: (略) 槐荫区经十路23377号(银座佳悦酒店经十路店)四楼会议室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二)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四)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 (略) 肿 (略) | ||||||||||
地 址: (略) 槐荫区济兖路440号( (略) 肿 (略) ) | ||||||||||
联系方式:*( (略) 肿 (略) )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海逸 (略) | ||||||||||
地 址: (略) (略) 历下区县(区)工业南路68号号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6层、27层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海逸 (略) | ||||||||||
联系人电话: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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